四、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
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课程管理的组成部分。总体上说,校本课程开发的程序主要有四个阶段:
1.需要评估
需要评估是设计校本课程时必须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晰学校的培养目标,评估学生的发展需要,评估学校及社区发展的需要,分析学校与社区的课程资源等。
2.确定目标
确定目标是对校本课程作出的价值定位。它是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制定校本课程的大致结构等。
3.组织与实施
组织与实施是学校为了实现校本课程的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课程结构,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对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自主申报课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根据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与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入《学生选修课程目录与课程介绍》。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选课,选课人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后,才准许开课。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过程中,撰写自己承担的课程的《课程纲要》(教师用的材料)。
4.评价
评价是指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价值判断活动。它包括《课程纲要》的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教师课程实施过程的评定,以及《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与改进建议等。评价的结果应向相关人员或社会公布。
学校教育职能的实现必须通过各项教育活动,而在这些活动中,教学是最核心的一项活动,花的时间最多,涉及的教育内容最广,对学生发展的影响最全面。学校要提高教育质量首先就要提高教学质量,只有围绕教学来安排其他各项工作,才能使学校工作顺利开展。教学活动是教师与学生相互作用的双边统一活动,教师教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学的质量和学生的发展。作为教师,只有掌握相关的教学理论,才能科学地从事教学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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