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德与道德
品德和道德是德育理论与实践中最常用的概念,在实践上经常有混用的现象。其实,品德与道德有着本质的不同。
何为道德?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道”与“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道”是道路、交通规则的意思,后来引申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道”是指做人的基本准则或规矩,社会交往的原则与规范等。“德”有对“道”的获得之意,在伦理学上,主要指人们实践了“道”而获得的一种内心体验,一种观念情操,一种品质境界。正如老子所说:“道者,人之所共有;德者,人之所自得也”。自荀子以后,道德一词合用,用来指了一种境界。“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劝学篇》)。现代伦理学认为,道德是一种具有丰富内容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由社会关系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所维系的一类社会现象”。简而言之,就是指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总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道德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是辨别善恶的尺度,是规范一定时期的社会行为的原则要求。道德是不依个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是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历史性。
品德是一种个体品质,在本质上,品德是道德规范、道德要求、道德原则的个体化和心理化,是一个人社会化过程的结果。从其内容来看,个体品德的内容和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有较高的一致性,成人社会通过一定活动传承给年青一代的。从其形式上看,品德是一种心理现象或个体行为现象。它是一个人通过输入社会道德信息,通过内化加工而形成的个性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作为一种个体现象,它一方面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但同时也受个体心理发展规律的制约,依个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个体的消亡而且消亡。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品德是心理学、教育学研究对象,并依据个体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活动。
品德与道德是密不可分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是品德的依据,品德是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的内化。二者相互作用,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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