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 教与学的关系
照中国旧籍底解释:教者上所施下所效,学者效也,两字底意义相似。此两字在英文为Teaching,义为教训(Instruction)与训练(Training),在字义上虽与中国旧籍之解释有差异,但仍不足表示此两字之科学的含义。
照现在教育上普通意义,教与学为两事,学是学生学习,教是指教师教授,故欲明二者之关系,不可不先明二者底性质。无论何种生物,因为本能的冲动与环境的要求都有学习的活动:例如雏鸡生来为着饥饿的驱使与食料的引诱便发生啄食的动作。在此动作中,它一面得一种新经验,一面又可本此经验以指导未来的类似动作,这就是学习。人类底生活更复杂学习底事物更多,从广义讲,人底一生,无时不在学习中过生活;而人类底大脑特别发达,思想支配行为的势力很大,一切动作除反射(Reflex)外无不受思想的支配,故学习一种事物都先从构成明确的观念起,等观念构成之后,再照此观念底指示发生动作。例如学习蹴球来伸足,决不是盲然的动作,必于球来身前之一刹那有怎样伸足之一观念支配动作。所以有人下学习底定义为构成明晰观念以指导,制驭行动或行为的一种活动(Learnig is primarily a process of forming Clear ideas that will serve to guide and Control behavior or Conduct),[1]实是很合理的。
没有人指导虽也可以学习,但所用的方法为试误法(Trial and Error Method)时间与精力都极不经济,教授就在指导学者使其学习的效率增加,所以教学为一种刺激,鼓励,指导学习的方术(Teaching is the art of Stimulating encouraging and guiding-learning)。[2]我们在此定义中最当注意的是教者对于学者只立于辅导的地位;即以其在学习上所有的经验示学者,使学者本此经验进行以增学习效率,决不是替学者治事。学记上所谓“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就是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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