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
在内忧外患、灾难深重的中国,教育家陈鹤琴清醒地认识到:儿童教育的前提首先是儿童的生存状态,以及全社会对儿童问题的重视程度,儿童工作者都应成为儿童权利和福祉的保护者。
(一)中国的“儿童权利宣言”
1930年5月,《儿童教育》上刊登了陈鹤琴的重要文章,介绍爱格兰登女士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各国儿童所受的苦况,为增进儿童幸福,组织了国际儿童保育会,提出提倡保育、保障、教育儿童的宣言五条,令各国舆论家大为感动,1924年9月,该项宣言在第五届国际联盟大会上通过,诞生了著名的《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陈鹤琴感慨而言:“现爱格兰登女士已死,而是项宣言已通行世界。各国译文有40余种之多,影响所及,概可想见。”[9]致力于改变中国儿童生存、教育现状的陈鹤琴,特将该宣言译成中文,成为《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推荐介绍给中国教育界的第一人。
1935年8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在中国实施“儿童年”,当日《新闻报》上,教育家陈鹤琴发表了为庆祝“儿童年”所作《对于儿童年实施后的宏愿》,同时发文介绍《儿童年的始创者——美国儿童年的缘起及其成绩》。
陈鹤琴感到,过去国内也曾实施过“国货年”、“妇女国货年”、“学生国货年”等,但实施后的结果,往往不了了之。仅仅是在“儿童年”里,当局搞一些青少年参加的庆典活动,是遮掩不住中国儿童身处水深火热的严峻现实。陈鹤琴介绍,美国的“儿童年”是在大战后的1918开始的,由美国劳工部发起,特设儿童局主持,妇女部妇女界两千万人参加,全国学界名流、教育界人士、新闻记者、社会事业界、实业家、图书馆人员都一致赞助;美国总统威尔逊也发出宣言:“保护我们的儿童,也就是保护我们未来的国家……我们举行儿童年,救助百万美国儿童,更使全国儿童臻于健康、教育、劳动的标准。”[10]陈鹤琴认为:美国儿童年创始时的广泛参与,政府的发起、重视和步步落实,是良好结果的原因。因此,什么叫做“儿童年”?为什么要实行“儿童年”?“儿童年”的目的是什么?在“儿童年”开始时,教育家的一连串的发问,及对美国“儿童年”的缘起及其成绩的介绍,实际上是强烈希望引起中国当局、全社会及儿童工作者格外的重视。
有鉴于此,陈鹤琴在“儿童年”实施的首日特别提出教育家的九条宏愿,不仅进一步阐发了《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更成为一份中国化的宣言:
(一)愿全国儿童从今日起,不论贫富,不论智愚,一律享受相当教育,达到身心两方面最充分的可能发展。
(二)愿全国盲哑及其他残废儿童,都能够享受到特殊教育,尽量地发展他天赋的才能,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分子,同时使他们本身能享受到人类应有的幸福。
(三)愿政府及慈幼机关为儿童福利着想,尽力设计,多予儿童以安全的保障。
(四)愿全国各处从今以后,所有奴婢童工等不良制度,完全绝迹。
(五)愿全国的父母、导师以及全国的成人们,随时随地本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训,各就自己能力所及之处,保育儿童,救济儿童,感化儿童。
(六)愿今后全国的父母们,都具有教育常识,切实了解儿童心理和儿童期的价值。
(七)愿全国的妇女们,都自觉着母性的伟大,注意胎教和妊娠期的卫生,造就优良和健全的国民。
(八)愿全国教师们,抱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去教导儿童、训练儿童,使他们成为健全的公民。
(九)愿全国慈善家和一切成人们,对于凡百救济事业,先从儿童做起,遇到危险,先救儿童。[11]
陈鹤琴的九条“宏愿”,是为整个中华儿童谋幸福的宏愿,表达了教育家陈鹤琴“一切为儿童”、“为儿童的一切”和“为一切儿童”的挚爱情怀;是倡导全民族、全社会关爱和教育儿童、维护儿童权益的宣言,也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伟大理想和宏大的心愿。
(二)中国教育家与禁贩妇孺
陈鹤琴反对奴婢童工等不良制度,呼吁全社会重视禁贩儿童和救助被拐卖的儿童,并在一切可能的场合身体力行而为之。
上世纪初期,贩卖妇孺的问题在远东各国极为严重,在内忧外患的中国尤为突出,无助贫困的妇孺被贩至各地甚至南洋,其中许多女孩沦为奴婢或娼妓。
1937年,国际联盟会发起禁贩妇孺会,召集各国代表讨论妇孺禁贩问题,希望相关各国能分工合作,以实施较切实的解决办法。除了各国政府正式代表参加会议以外,热心服务的私立慈善团体也派代表参与。
是年2月,“远东禁贩妇孺大会”在印尼爪哇召开。在中国参加的4大慈善团体中,陈鹤琴代表中华慈幼协会出席。禁贩妇孺中的很大部分是救助被拐卖的儿童,是陈鹤琴救助、保育儿童的宏愿的重要方面,而中华慈幼协会在上海的工作范围很广,分别负责开展儿童工作、儿童福利和保护儿童工作。其主要对象是16岁以下的男女儿童,救助和保教的许多女孩都是从贩卖者手中抢救出来的奴婢。
在参加国际联盟“远东禁贩妇孺大会”的国际活动中,陈鹤琴以其爱国情操、教育家的社会职责、对妇女儿童命运的深层关切,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维护争取中国的权益。据代表北京香山慈幼院出席的关瑞悟回忆,当时中国向大会所作的《中国妇孺被贩卖》的报告,是陈鹤琴起草供中国政府代表宣读的,专题讨论多半亦由他代表中国发言,同去的代表皆称他为中国的“大脑”。他在发言中建言:当局警方和各方的合作,以及普及教育的发展、妇女的解放、救灾救济、查禁贩毒、抢救奴婢等,均有助于逐步减少贩卖妇孺。他还发起倡议在禁贩妇孺的同时,由国联在有关国家发动一场教育运动。在远东设立国际妇孺禁贩局的议案中,英属新加坡代表极力主张禁贩局设于新加坡,陈鹤琴力主设在上海,因为中国的妇孺被贩卖的数目最多,上海是“出口”的渊薮。经过他的力争,在上海设立国际妇孺禁贩局的议决获得通过。[12]
回国后,陈鹤琴又立即奔走联络,与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共同成立禁贩妇孺问题的研究会,同时又把儿童保护会组织起来,调查奴婢童工等不良制度,抢救被拐贩的儿童,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唤起社会对保护救助儿童的持久重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