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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在高校教师的招聘、晋升、使用、培养等方面都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和严格规范的程序,在发达国家中具有典型的意义。德国高等学校对教授实行严格的聘任制,教授的比例一般要占60%左右。德国高校在招聘教授时一般不考虑本校人员,并且还规定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方可聘任。德国高校的教师聘任是一种超越本校范围的、在全国甚至欧共体范围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可以参与的公开竞争的招聘,更加体现了公开性、社会化原则。

二、德国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

德国大学教师多数具有官吏身份,州立大学的教师都是公务员。德国大学教师主要有教授(Professor,C4级相当于教授,C3级相当于副教授,C2级相当于讲师)、学术助教以及学术合作者、特殊任务教师。

德国在高校教师的招聘、晋升、使用、培养等方面都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法律、法规和严格规范的程序,在发达国家中具有典型的意义。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规定,德国高校专职教师分为教授、助教、合作教师和特殊任务教师四个层级。教授是德国高校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具有开课、主持考试、确定科研项目、组织教学、科研实施、参与院系和研究所的管理的职能;助教是通往教授的过渡性学术职位,助教一般要具有博士学位,并能独立从事研究,承担教学任务;合作教师是指在教学和科研领域与教授合作教学的人员;担任特殊任务的教师或专聘教师是德国高校或研究所选定的合同教师,他们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是某方面的专家。

德国高等学校对教授实行严格的聘任制,教授的比例一般要占60%左右。因为教授的待遇十分优厚,而且拥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申请教授职位的竞争也就非常激烈,而且有十分严格的聘任程序。首先,有关院系在某一教授职位空缺前向学校提出招聘申请,学校根据院系的申请在报刊上发布招聘公告,在全国或欧共体国家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其次,院系成立一个由教授组成的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对材料进行鉴定,必要时邀请应聘者进行试教,在众多的应聘者中确定三名建议聘任人选,并把对他们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鉴定材料上报学校。再次,候选人经校评议会通过后,上报文化教育部审批。最后,文化教育部审核确定一名聘用者。德国高校在招聘教授时一般不考虑本校人员,并且还规定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方可聘任。同时被聘教授每周必须授课8小时以上,每学期开设一门主课、两门副课,还须负责学生的考试。德国高校的教师聘任是一种超越本校范围的、在全国甚至欧共体范围内、所有相关人员都可以参与的公开竞争的招聘,更加体现了公开性、社会化原则。这种聘任方式既保证了教授的质量,又保证了教学质量和科研质量,还避免了人际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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