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系领导职责
(一)院长工作职责
1.院长对外代表学院,对内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对学院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完成教学任务,切实加强学院各项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
3.根据学校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落实、总结等环节
4.督促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负责向学校提交教学工作的建议及相关信息,决定关于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学院教学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协调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5.制订有效措施以提高学院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教师队伍。并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地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
6.主抓学院科研工作,努力营造科研氛围,创造科研成果
7.负责学院经费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党委的指示在本院贯彻执行
2.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思想政治领导,了解掌握教职员工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培养骨干、抓好典型、表扬先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加强党总支和各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抓好“三会一课”(总支会、支部会、党员大会、党课),引导党员努力学好《党章》及党内的一切文件规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积极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
6.做好干部培养和考察工作,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针
7.全面负责学生德育工作
8.组织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工作日常管理和规范运行,学院教学文件的贯彻、落实,配合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本院教学工作
2.负责教学科研科、教研室、实验室、培训鉴定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传达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关于教学方面的要求及学校教学例会精神,并负责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及分管科室工作,负责向院务会或院长提交关于教学工作的改革设想及建议
3.领导和管理学院的教学工作,合理地组织安排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现,经常深入教学工作,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4.负责审定教学科研科、各教研室、实验室、培训鉴定所工作计划,主持学院设备教学工作和教学工作会议,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妥善安排教师的进修
5.组织教师参加科研活动,督促教师按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6.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7.负责实验室建设各项工作,加大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建设力度,为学生实验、实习创造良好条件
8.负责学院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9.配合学院院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及分团委工作
2.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院实际,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3.根据学校学生处及团委要求和指示,领导学院学生科积极配合搞好学生及分团委各项工作
4.负责学院分工会工作,全面履行分工会各项职能
5.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6.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学院分工会主席一般由党总支副书记兼任,是在学校工会和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学院分工会各项工作
2.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校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负责维护正当的教职工权益
3.积极开展优质课等业务竞赛和工会有益活动,增强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4.领导院分工会工作,负责与学校工会的协调及沟通工作
5.负责组织学院“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考核和评比
6.牵头组织对本院困难职工、生病住院职工的走访慰问、做好离退休(岗)人员的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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