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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目的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困生”教育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备受教育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对于学校来说,它是关系到能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问题;对于学生来说,它关系到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很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和一生健康、幸福的成长的问题。基础教育阶段是在整个教育链条中起着基础作用的重要阶段。

第一部分 研究的意义、背景与目的

一、研究意义

“学困生”教育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备受教育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对于学校来说,它是关系到能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问题;对于学生来说,它关系到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很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和一生健康、幸福的成长的问题。基础教育阶段是在整个教育链条中起着基础作用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教育的发展阶段,学生学业发展分化现象十分突出,相继出现了大量““学困生”“(约占学生总数的17%左右),在中学阶段尤为严重(高达学生总数的26%左右)。这部分学生学业基础差,未能养成良好的习惯,对学习不感兴趣,缺乏学习成功信心,未来目标模糊且动摇,对人生前途感到茫然,甚至出现个别轻生现象。据初步调查,“学困生”所占比重还呈上升趋势。面对此种严重的现实,必须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为它不仅关系到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保障所有适龄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更关系到我国未来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将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和财富等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倾向,更多关注的是少数优秀学生的升学、成才,而对“学困生”教育的研究少、投入精力少。这种与我国教育发展、人才成长不相适应的状况,应该予以改变。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位学生的发展,使他们都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有用人才。

二、研究背景

进行本课题的实验研究是建立在对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现状的长期观察和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对该课题的关注和研究最早起于1994年对“双差生”(当时对学业和品行都存在问题学生的称谓)教育问题开展的调查研究。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素质教育的推进,中学阶段教育的“学困生”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和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一大难题。为此,我们于1998年立项山东省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初中学段”学习困难学生”转化问题研究。历时3年研究,取得了第一批的成果,2001年通过专家鉴定。“学困生”的出现大量在农村学校,教育转化工作和研究的重点也在农村教育。为此,我们与2000年立项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特级教师计划专设)课题《农村地区初中”“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策略研究》,又进行了两年多的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2003年通过专家鉴定。我们基于对该问题认识的积累和一种职业者社会责任感,又申报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获得批准。我们又一次调整了研究的对象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学阶段。

有关“学困生”的研究,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东、西方,历代各个时期的教育家都有论述。但真正的科学研究,一般认为始于1896年西方人摩根。在20世纪40年代,不少研究对学习困难的定义作出多次的修正。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88年,由美国8个与学习困难有关的学术团体代表组成的“学习困难全国联合委员会”,共同为学习困难拟订了一个综合的定义,“学习困难是指人们在吸收与运用所接收的信息、说话、阅读、书写、推理或数学能力时所出现的困难。”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利、韦纳在内外维度上,对“学困生”的归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教育教学中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积极的归因训练,从而开发他们的内部动力系统。罗推尔的控制点理论则反映了一个人对行为结果的领悟的方式是积极主动的抑或消极被动的。学生的这种可发展性和可塑性为学校教育中对“学困生”的转化提供了依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习障碍研究总体上呈现出多元化、个别化的趋势。

前苏联在研究“学困生”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著名的儿童心理学专家C·R鲁宾什坦认为,智力发展落后儿童“没有大脑器官的损伤,他们的神经过程是正常的”,只是由于失去了学习机会,迁入了新的语言教学环境,或有了“坏的习惯和嗜好”,使得“在智力发展方面常常落后于同年龄的其他儿童。”他们更多地从“学困生”的成因上进行分析,认为“学困生”的形成与教育自身的不足有关,因此在解决方法上较为集中在研究教育自身的改进上。苏霍姆林斯基通过对3 000多儿童的细致观察,也坚定地认为:儿童出现问题的原因大部分在教育而不在儿童自身。就是由于教育而形成的差生。他认为所谓“学困生”就是“一些由于种种原因在智力上发展有偏差的孩子。”对这些孩子的教育无论是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家赞可夫的实验教学论体系总结的5条教学原则,其中第5条就是使全班学生(包括最差的学生)都得到一般发展的原则。学生处在各自的水平上,有一定的个性差异,学校的教学工作不能强求一律,搞“齐步走”,只能让每个学生在各自的起跑线,达到各尽所能的一般发展上的高速度和掌握知识的高质量。

我国对于“学困生”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一些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开始这一领域的研究。如江西省教科所和上海教科所设立了专门的研究课题。“学困生”问题的研究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研究的重点从探讨“学困生”的特点及原因,转变到如何通过教育干预改善“学困生”的学习状况。

“学困生”的分类方法及类型的研究,国内学者吴增强等研究认为,由于个别差异和学习困难的起因不同,“学困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为不同的类型特征。台湾幼教学者简淑真(1994年)认为,都市家庭由于环境的限制,造成小孩在动作发展阶段未能充分发展导致大量儿童被认为是感觉失调,可能造成学习障碍。北京市教科院学习障碍研究中心梁威认为,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学生和教师的负担较重,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一些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学习困难。

学者、专业人员对“学困生”转化的对策和措施实验和研究相对较少。但第一线的学校和广大教师开始有不少实践方面的探索,取得了很多的有价值的成果。

三、研究目的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旨在诉求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大面积提高基础阶段的教育质量,努力把我国数以亿计的青少年都能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高素质的劳动者。同时,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宝库作贡献。

具体研究目标是:

(1)进行“学困生”形成原因的调查与研究。

(2)形成“学困生”转化教育的较完整的系统对策。

(3)构建“学困生”转化教育理论体系的初步框架。

四、研究假设

初步研究认为:“学困生”的形成是一个与学习相关诸多问题日积月累的发展过程。从学生内因看,“学困生”的认知因素、情意因素和行为障碍相互作用,逐渐形成不良循环。从学生外因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缺失及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助推或加速了“学习困难”群体的形成。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及大批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只要根据“学困生”的特点和形成原因,有的放矢地科学制定正确的教育教学策略,根据他们的共性和个性特点,选择恰当的“突破口”,进行持续的综合调理,并在各种发展变化的因素中,加以动态的反馈调节,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不断激励和帮助“学困生”的逐步转化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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