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展览会的法律保障
一、严格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
契约是明确划分参与展会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有效手段,也是签约各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和保障。订立契约时最常见的一些问题包括:
(1)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责任不明确;(2)代理和独家代理的界限模糊不清;(3)主承办单位和参展商谁来负责投保;(4)服务外包(包括资料印刷、网站建设、设计搭建、观众接待等主场服务)细节不明确;(5)宣传推广及公关的条款界定不清楚。
鉴于此,主办者在操作整个展览活动中必须重视行业经验,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尽量防止扯皮、仲裁、诉讼案件的发生。而一旦发生,要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以下为展览企业经营使用的经济类合同。
(1)主办合同,由承办者与主办者签定;(2)承办合同,由承办者与展览拥有单位签定;(3)销售代理合同,由组织者与销售代理商签定;(4)场地租赁合同,由组织者与场馆业主签定;(5)参展合同,由组织者与参展商签定;(6)商业赞助冠名合同,由组织者与赞助商签定;(7)数据应用服务合同,由组织者与展览数据提供商签定;(8)宣传推广合同,由组织者与新闻媒体或广告代理商签定;(9)网站建设、维护合同,由组织者与网络设计服务商签定;(10)资料设计、印刷合同,由组织者与设计、印刷方签定;(11)物流合同,由组织者与仓储、物流公司签定;(12)主场服务合同,由组织者与设计、搭建、观众接待、安保等主场服务商签定;(13)食宿合同,由组织者与食宿提供者签定;(14)开幕式合同,由组织者与开幕礼仪等服务商签定;(15)评估合同,由组织者与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签定。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涉及:(1)名称权的保护,如展会名称、主题的所有权或是展会的所有权;(2)知识产权法律对展会业务的保护;(3)专利法及专利权;(4)商标权(法);(5)著作权(法);(6)反对不正当竞争;(7)特殊标志权。
图5-2 展览中经济类合同示意图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
(1)当事方友好的协商解决;(2)诉讼、仲裁及与之相关的诉论保全及强制执行;(3)法律救济因合同纠纷、侵权而异;(4)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合同,提供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等;(5)制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四、会展期间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出具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或契约;(3)参加项目谈判;(4)律师见证;(5)担任法律顾问。
(二)服务实施
各参展及有关协办单位和个人向展会组织方提出请求,经协商落实具体法律服务对象及内容,同时协助委托人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并按相应法规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相关法律
国际展览涉及社会、经济、文化诸多领域,会受到该领域的法律制约和保护,例如合同法、海关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诉论法、仲裁规则等,而单项专门法规及规章是保障会展有序进行、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础。在这方面,各地政府或展览主办机构会因展览内容、展出地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式的不同而颁布相应的法规或规章。对此,主办方事先要有所了解,并要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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