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促进档案开放的措施
裴友泉和马沐认为档案信息资源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开放已是不可避免,目前要从三个层面同时考虑政府信息公开、档案信息资源整合与开放利用问题:(1)政策层面,主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资源开放的国家目标定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转变定位,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基本方针、管理体制、发展规划,梳理、建构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修改《档案法》、《保密法》。(2)制度层面,主要内容为:确保国家目标定位能够实现的、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资源开放制度体系,包括各种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等。(3)项目保障层面,主要内容为:保障国家目标实现所必须完成的重要项目规划,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信息资源开放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等(50)。何振和卢加明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问题的解决路径有:(1)激发档案开放权利人需求。(2)深化档案开放管理体制:构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整合公共信息资源,打造畅通互连的网络平台;重组文档信息一体化流程;调整档案开放机构职能,发挥现行文件开放利用中心的桥梁作用,逐步实现档案室开放。(3)健全档案开放传导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在加强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档案机构还应加大档案开放开发与外界的广泛联系,促使部分商品属性较强的档案信息资源产品化,开展适度的服务收费,为档案开放提供资金保障。赵力华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提速的时代大背景下,我国档案开放立法急需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提供利用机关档案应当遵循的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应取消开放期限的限制;应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来规范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开放事宜;公众利用承载政府信息的机关档案受阻应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应取消档案馆或有关机关对纳入开放范围的国有档案享有公布权的法律规定;无偿服务应是提供利用国有档案的基本服务方式;对国内外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的手续应一视同仁(51)。对档案开放理论的研究,体现了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笔者认为档案开放目前的主要障碍还是在法制层面,比如《档案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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