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与敬畏
由于孤陋寡闻,认识“敬畏”这个词时间不长,但从小到大似乎也没有记得听谁说过,更主要的还在于自己的学浅、无知,说心里话挺遗憾。分析一下这个词的结构,也很有意义,“尊敬”和“畏惧”的结合,意味着值得尊敬又有恐惧感,有恐惧感意味着不可冒犯、不可侵犯,于是,值得敬畏的事物应该是伟大(值得尊敬)和崇高、威严(不可侵犯)。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于是肯定会有冒犯,但最起码不能轻易冒犯,要有畏惧感,因为冒犯会有后果,不可不虑,这样,冒犯自然在人们心目中就像一条隐形法规一样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那什么事物能够有这种不被冒犯的资格,应该是不多,但一定有,而且应该得到地球人的共识,最起码是地球上有良知的人的共识,而笛卡尔说过:“良知是这个世界上分配的最公平的东西……”,看来应该如此。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什么值得我们敬畏?200多年前的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我最敬畏的有两件事物,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头上的星空,应该意味着自然、知识、真理,心中的道德,应该意味着善良,还有体现于自然、知识、真理、道德中能够被人们感觉到的美。看来,代表着真善美的事物,都应该值得敬畏。
于是,敬畏“自然法则”、敬畏“知识”、敬畏“真理”、敬畏“道德准则”、敬畏“美的事物”就确实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而这些都是抽象的事物,可即便如此,有良知的人还是能够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教育的手段也应该能够达到这个效果,然而,目前不说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即便是受过比较多的教育的一些人,这个效果似乎也不是太明显,原因当然可以说是多方面的。
尊重与敬畏应该有不小的区别,似乎尊重的对象还没有敬畏的对象那么完美、那么不可侵犯,两者应该有明显的区别,而且尊重也不意味着遵从,事实上,对自我意识之外的所有事物都应该给予尊重,敬畏则是对真善美或承载真善美的对象的敬畏,而这些区别应该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以致于能够指导人类个体合理的行为。然而,在如今“神马都是浮云,健康、快乐最给力”的环境下,确实有许多混淆的问题,连尊重的意识都不强,更谈不上敬畏。可是,如果没有敬畏的对象,也就更谈不上尊重,这种意识就不会存在。
敬畏,其实意味着有追求的目标,同时又有遵守的原则、规范,不可随意追求,否则就要受到惩罚,没有了敬畏意味着什么,大家谁都清楚,但问题又出现了,真善美是抽象的概念,笛卡尔也说过:“真理只能是现实的中项。”善与美更多包含了主观意识的理解、判断,这样一来,“敬畏”词义很伟大,但体现却不容易,它在于人的认识、价值观念。
人的认识与社会价值观念,来自于人类的科学实践、社会实践,科学能够弄明白的就首先敬畏科学,科学弄不明白,或暂时还未弄明白的,就要依赖于哲学,自然就敬畏哲学,哲学中未弄明白或得不到大多数人认可的,而又要避免出现混乱,就必然要依赖于宗教或神学或普世的价值观念。可是哲学各领域的概念、问题的争论是反反复复的,不会完结,事实上包括科学,都是在不断的争论中取得进步,但哲学中的争论似乎太多,这就意味着必有一些未弄明白的领域要有一些值得敬畏的价值理念、观念、法则、协议需要保护、遵守,从这个角度来说,宗教的、神学的、普世的价值理念、思想是有积极意义的,不然这个缺口必将引起无政府的野蛮状态。
尊重与敬畏的意识应该来自于一种积极的思维习惯和合理的生存的价值理念。一个善于寻根溯源、善于追求真理、追求正义的习惯,也就必然带来尊重人性,敬畏真善美的意识,从而就必然有尊重和敬畏的意识。
已经有人作了善意的提醒:中国人没有信仰,这样会很危险。因为,缺乏信仰,有些问题就可能出现主观随意的行为,甚至是盲目加鲁莽,毫不在乎,只图高兴,短期看来,实在是无所谓,可长期的危害,实在不可小视,因为非线性系统研究表明,不要忽视任何一个微小因素对系统演化的影响,如果不能做到有效的制约、控制,系统也有崩溃的危险。根据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的背景的描述,无论是中华民族的地理环境(属于大陆国家)还是中华民族的经济背景(属于农业国家,自给自足,重农轻商的农业文化环境),都似乎反映了在思想上的一种缺乏冒险精神的基础,而形成了一种小富即安的中庸精神,于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就必然不够强烈,可以自足的情况下,不会走极端,这是好事(因为,凡事,过犹不及),但也有弊端,那就应该是缺乏尊重、敬畏的意识。世事竟是如此的奇怪,我们总也想不明白,大家都理性一些、中庸一些,怎么就不好?可没想到,都理性和都感性的结果竟然有同样的危害性,这或许就是物极必反吧。这似乎可以解释中国文化中生存哲学的特点,趋向同向竞争、攀比,于是,一个和尚挑水喝,合作的时候,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单干的时候,拼命地同向竞争。有人说,世界上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勤劳的美德,存款多,子女教育投入多,遗憾的是,对原则问题,对法律的意识,对客观、对人性、对自然的尊重都不足,敬畏就更谈不上多少。这种文化似乎导致人们长远的眼光不足,缺乏持久的追求真善美的信心,缺乏冒险的探索精神,自然就谈不上信仰。文化发展的趋势确实有一定风险。
缺少尊重和敬畏的这种文化环境,更有害的一点或许是思想的僵化。因为对真善美追求的不够强烈,缺少尊重和敬畏,必然形成对知识、对科学、对人性、对自然法则的尊重不够,对真理、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不够,形成对思想的理解不够,对先进的或者激进的思想不能积极扶持或者包容,反而是讥讽、打压,自然,民族的创新精神就会受到抑制。
历史上的焚书坑儒、文字狱,甚至现代的“反右”,迫害知识分子,都能说明问题。然而,戴高乐总统却能容忍萨特(戴高乐从来没有把萨特请进监狱,即使当年在巴黎大街上,萨特与法国“红卫兵”们一起振臂高呼“造反有理”)。
我们的历史决定了现在的形式,但对尊重和敬畏上的缺失,信仰的缺乏,也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不然的话,可能会面对未来远大的目标而失去了近期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在此基础上的秩序恐怕也是不会太稳定的。
撇开信仰的问题,因为那有历史的原因。如何提高对真善美的敬畏意识,确实很重要。对知识、真理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对道德的敬畏,对世界所体现出的美的敬畏,这决定了民族的未来,同时必须对这些敬畏对象的创造者、载体给予尊重,前者是需要敬畏的,后者是需要尊重的。而回到现实,我们也能看到,有很多差距,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公众素质的提高,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还是体制问题。
对知识的不敬畏使我们只顾眼前的适用知识,不尊重相关的知识,还有一种现象是对教师的尊重程度有所下降,商业社会的商品经济大潮,确实冲击着传统的人们对师生关系的认识,现在有一种商品经济下的教育观念:认为学校是为学生提供教育的服务商品,教师要为学生服务,我是赞成这种观点的,因为这样,学生才能够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适当针对学生需要,个性调节教育内容、方式,但它与育人观念、普世价值观念教育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对知识不敬畏,对道德不敬畏,就会促使学生片面地理解教师是被动的服务,造成对教师的不尊重,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社会上许多类似的现象都表明,人们对知识、真理、道德敬畏得不足。
对真理的不敬畏,对道德的不敬畏,使我们不去坚持真理、不尊重那些坚持追求真理的人以及他的劳动,甚至可能遭到人们的讥讽。比如,恢复高考制度后,陈景润近乎家喻户晓,可现在还有多少人欣赏陈景润?
对自然、对法律的不敬畏,导致我们过于主观,可以比较随意地践踏自然,践踏法律,如果连政府都可以有这种行为的话,那确实就是整体问题了,因为,这种现象实在太多,官员与民争利,政府与民争利等,而法律的不完善、甚至不能正确履行,会使问题变得更麻烦。
对道德的不敬畏,或许与我们没有信仰有关,也与体制、政策有关,体制上不适当,政策上的主观性、随意性,造成不科学、不连续,影响执行的效果,影响了社会稳定,干扰了公众的价值观念。
而所有这些敬畏的缺乏,也直接导致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的不完善、公众审美价值观的缺失,这也很可怕。对于年轻人来说,估计不是好事。暂不说西方的审美观,就是东方的传统审美观念都受到很大的冲击。
改革开放使我们富裕起来了,至少是一部分人富起来了,但使我们看到的却有很多是盲目的排场、盲目的奢侈、盲目的开心取乐,似乎一切都不在乎,都不放在眼里,这很明显是审美观、价值观念的缺失,对审美观的不重视,这时候,如果没有一种良好的文化环境,良好的审美价值体系,演化结果是可怕的,因此,我们期待体制改革同时的文化立国。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提到,“无论在自然和人生的领域里,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就有一种趋向,朝反方向的另一极端移动,借用黑格尔的哲学术语,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他自己的否定,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个主题,也是儒家阐发《易经》的一个主题”,这决定了世界的发展是在思想的碰撞中进行的,也是在先进思想的相互指引和制约中前进的。而目前,思想领域的相对滞后,造成社会整体的应当具有的尊重和敬畏的意识淡化,也就形成了上述诸多的不适应问题,必须通过重新的理顺、认识,来解决本质的问题。而要真正解决问题,恐怕不仅要从体制上入手,还要从文化的根基上入手,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最起码是改良,因为按照冯友兰先生的分析,文化根基上的问题和传统文化的一些弊端问题,是要克服的。
然而,如何提高下一代尊重和敬畏的意识,弥补因缺乏信仰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教育制度、社会影响、文化环境的影响造成的损失,这似乎需要我们重新认识教育的目的,转变教育的管理方式和教育的观念。无论是中国的教育家,还是史上的国际教育家们(比如陶行知、伯特兰·罗素、让·雅克·卢梭),似乎都阐述了从尊重人性的角度“育人”应该尊重的原则,提倡正本溯源式的教育方法。
首先必须强调、倡导尊重个性、保护个性的发展,这样可以达到从思想上,从自身体会上,在不受或较少地受到非教育因素干扰下,深刻地认识并提高尊重与敬畏的意识的作用与效果。感觉上,这也应该是提高尊重与敬畏的意识的有效手段,在此基础上必然会同时提高对道德、法律的敬畏意识,提高审美观的重要性的认识,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保证两条,一方面,行政对教育的干预要少,而且要有效,这已经是很难了;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业务素质、职业素质、道德素质的成倍提高,甚至具有付出与献身事业的精神,这当然又有培养教师的环节质量的成倍提高的问题。总之,改革是不易的,必须有较大的付出与献身精神。
对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必须有更加充分的认识,也就是必须重新认识基础教育的目的,来改变基础教育的内容与方式以及管理方式和方法。
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艺术素质并重,当文化功利的时候,往往就会轻视人文素质和艺术素质的培养,特别是艺术素质更容易被忽略,而国内外的历史证明这是得不偿失的,尤其是破坏了长久的人才培养质量,影响了国家的未来。而作为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环境、特点、经济背景等都决定了它的功利性,对人文素质、艺术素质,特别是艺术素质的培养历来欠缺,严重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这种培养理念急需转变。
社会要尊重教师,教师和学生要相互尊重。解决好教师与学生的位置关系、学校与公众的位置关系的问题很重要,传统上人们认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也引起过“师道尊严”,“文革”十年过程中也曾批判过,但总的来说儒家在师生关系上,过于强调层次性,以至于学生的学习有被动的倾向。商品经济时代,由于学生可以选择学校,选择教师,因此学生与教师的关系、社会与学校的关系似乎发生了变化,以至于现在,一般的教师在这些关系上还是不太清楚。有专家认为,学校的产品应是学校提供给学生的服务,由学生来选择,而传统上甚至到现在还有不少教师认为学校的产品是学生,这是一个根本的观念上的问题,回答的不同,涉及学生的学习是主动地结合自己的兴趣学习还是被动地学习问题,涉及教师是把学生当成加工材料还是主动地迎合学生的问题。所以,我们强调,学校、教师应结合学生的特点引导学习,而不是强加观念于学生。这些关系处理的妥当了,教育就是一件有兴趣的事,否则,就会是另一种效果,就可能出现教师和学生互不相让,各自感觉委屈,归根结底还是观念上的问题。教育管理部门必须有统一的说法,教师也必须尊重商品经济下社会和学生的选择行为,社会和学生也必须尊重教师的劳动。其实,教师的价值还在于高超的教学技艺和优良的师德,两者缺一不可,真正做到了,社会必然认可,学生也必然敬佩,没有做到,还是应想办法做到。
对该尊重的对象尊重,对该敬畏的事物敬畏,就可以使这个世界形成一个基本的秩序,这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普世的社会价值体系,利国、利家、利己、利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