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案例研究的意义
对案例研究的重视可以追溯到哈佛商学院所代表的案例学派(case approach)和早期的经验学派(empirical approach)。美国管理学者孔茨(Harold Koontz)于1961年在其著名管理论文《管理理论丛林》中就划分出了案例学派。1980年,孔茨在其论文《管理理论丛林再论》中,再次肯定案例学派的地位及其在理解管理问题、探求基本规律、提出或论证管理原则方面的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现代管理理论的发现与创新是来源于大量的企业管理实践,并通过案例研究总结出来的,而并非全是由被称为管理理论丛林中的管理学派的理论推导而来。Yin(1994)在《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中提及如公司文化(corporate culture)、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e)、公司重组(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和平衡计分法(balanced scoring)等理论创新均基于案例研究而成。
成思危教授指出案例研究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必要环节,是处理复杂问题的有利工具,并指出单纯依靠统计数据进行决策十分危险,而案例研究可以弥补统计的不足(孙海法等,2004)。李建明(2004)认为案例分析方法的本质是属于描述性、解释性及探索性的,它特别适合新的研究领域,如还没有形成理论体系或现有理论无法充分说明的研究领域。
案例研究可分为描述性案例研究(按时间事件展开)、解释性案例研究(强调案例中因果关系)和探索性案例研究(探索新事实、新思想)三类。其中描述性、解释性和探索性案例研究的复合应用,更适合于公共管理学领域的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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