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造教学的管理
在高等教育学中,对教学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尚未作出明显的界说,有时笼统地都称为教学管理制度,有时也把管理包括在教学制度之内。为了规范化起见,我还是把它们分开,这样既有利于工作,也有利于它们自身的科学体系的建立。为此,我暂且对它们分别下一个定义:所谓教学制度是指那些同教学业务工作和学生专业学习直接有关的规定或规范;所谓教学管理制度是指那些对教学工作起保证作用和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规定或规范。上面已经介绍了几种创造教学制度,下面再扼要地谈谈创造教学管理问题。
1.目标管理
在一切管理措施中,目标管理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所以现代管理学家们都十分重视发挥它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人的管理,更应当通过对某种目标的追求,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美国专门研究创造型人才管理的专家弗雷德·古特尔指出:“创造型劳动力的优秀管理人就像一位导演,他鼓动并引导具有高度个人主动性的演员,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他的作用有如教师、教练甚至拉拉队队长,而不是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5]就学校而言,应当把学生当作创造型劳动力,或是创造型劳动力的后备军,而我们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就是引导他们的导演。我过去也经常说:从大学校长到教师和管理干部,都不要当生产队队长,而要当拉拉队队长。虽然都是“队长”,但他们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人们的心目中,生产队队长是个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者,从早到晚督促社员出工干活。而拉拉队队长就不同,他就是给人们鼓劲,让大家奋力去争夺金牌。
在教学上实行目标管理,就是要树立“金牌观”,教师和学生都要为此而努力。要把“金牌观”贯穿到一切教学环节中去,贯穿到学习、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各个领域里去。在学习上,要夺取学习的金牌;在研究中,要夺取科学研究的金牌;在文艺、体育方面,也要夺取金牌。在将来,要成就一批创造型人才,夺取发明创造金牌。有了这样的目标,也就会产生高度的自觉性,这是任何管理措施和纪律的力量所不能代替的。
在教学中,实施目标管理的方法很多,可以因地因校而异,利用一切办法来激发学生的“金牌观”。不少学校评选“三好学生”,评选“优异生”,设立名人奖学金,开展各类学习竞赛等,实践证明,这些形式都是好的,也起到了一定的目标管理作用。问题是在评选的内容和掌握的标准上,要更新观念,建立科学指标体系。通过评比,真正起到促进创造个性和才能发展的作用。
2.导师制
导师制是教师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行指导的一种制度,是“教书教人”具体化的体现。导师制(tutorial system)最早产生于英国的一些传统大学,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学院常采用这种方法。最初它是一种教学方法,其形式是以导师个别指导为中心。一个导师指导一个或几个学生,不是系统地讲授课程,而是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或写出的研究资料进行面对面的讨论和研究。现在,在英国和美国的一些著名大学中,仍然保留了这个传统,但在做法上有些变化。我们借用了导师制这种形式,把它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发挥教师对学生成才的全面指导作用。
过去,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专职政治辅导员来实现的。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制度已经过时了,它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教学工作割裂开了,脱离教学工作的单纯政治思想管理是无法进行的;二是不可能建立一支稳定的、有权威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辅导员由于未来的归宿不确定而普遍不安心,且由于在政治上和学术上缺乏权威,所以在学生中没有说服力。而采用导师制,恰恰可以克服政治辅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因为“教书教人”寓于一身,把政治与业务统一起来了。教师是一个最稳定的队伍,不仅对学生有很大的说服教育作用,而且还有极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从教学管理上说,导师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根据有的学校的做法,导师的职责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思想和品德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要结合教学,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培养创造性的品格。及时了解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沟通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教学方法的不断改革。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包括指导正确地选择专业、选修课程、选修辅修专业,指导自学和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和组织业余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和学术社团活动,等等。导师还可对学生的择业和就业提供指导。
在具体做法上,各校不完全相同,即使在一个学校内,也不必强求一律。担任导师的教师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应当从能为人师表、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具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教师中遴选。一般一个导师负责指导10个左右的学生,可以由系主任分派,也可以由师生互选。导师可以从学生进校起担任直到学生毕业,也可以按基础课和专业课分段配备。
为了充分发挥导师的管理作用,必须有政策和措施保证。教师从事的导师工作应当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出色完成导师工作的教师要予以奖励。对教师履行导师职责的情况要进行考核,作为教师评定工资和职称的条件之一。学校应当为导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支持他们大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还要组织导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方法论等学科知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指导能力。这是充分发挥导师作用的最根本的措施。
3.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
从管理学上讲,对创造型人才给予奖励和赋予责任,都是强有力的推动措施。实行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正是想借助于它的推动作用,以达到管理的目的。
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是在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也是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两者的不同之点就在于:前者是竞争机制,而后者是“照顾机制”。自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大学都实行的是人民助学金制度。这项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解决最起码的生活和学习费用。评定人民助学金的标准,主要是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困难程度。很明显,这种做法只能起到照顾经济困难学生的作用,但不能达到鼓励优秀学生的目的。
实行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的做法是,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把原来用于人民助学金的那部分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奖学金,约占30%左右;一部分为贷学金,约占70%左右。奖学金是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和评议,奖励其中最优秀的学生。贷学金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贷给其所需要的费用。奖学金是发给的奖励,而贷学金一般是要偿还的。由此可以看出:奖学金是一种荣誉,可以促进创造才能的发展;贷学金是一种责任,使学生把学习的成绩与承担的义务挂上钩,从而起到激发他们潜创造力的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贷学金的作用,在具体做法上,还可以作出某些免予偿还贷学金的规定。例如,有的学校曾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偿还贷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研究生;毕业后自愿去边疆工作;毕业后自愿从事中学教育事业;在偿还贷学金期间获得省以上科学技术发明成果奖励;在偿还贷学金期间获得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作出了其他重要贡献或建立功勋。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看,采取这些免还贷学金的措施都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少收回了一部分贷学金,但它所起的作用要比贷学金的价值高得多。
学校中的教学管理远不止以上三项,其他如学籍管理、教学经费管理、学生科学研究管理等也是很重要的。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赘述。不过,我认为只要抓住了竞争机制这个关键,就可以制订出相应的有效管理办法来,从而满足培养创造型人才的要求。
【注释】
[1][美]欧内斯特·博耶,著.美国大学教育——现状、经验、问题及对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20-22.
[2]参考消息,1988-11-28.
[3]中国青年报,1988-12-11.
[4]人民日报,1988-04-02.
[5]交流,198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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