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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活动中的基本理论研究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宗理论、来源原则最初产生于档案整理领域,后发展成为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此外,黄宵羽在其博士论文《魂系历史主义——西方档案学两大支柱理论发展研究》中首次系统深入地对西方档案学的两大支柱理论——来源原则和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关联和应用价值进行了深入探索,提炼出了历史主义的理论内核。通过对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国内外档案界对来源原则的权威地位基本是认可的,但也存在少数不同的意见。

2.2 档案管理活动中的基本理论研究

全宗理论、来源原则最初产生于档案整理领域,后发展成为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原则。近年来,有关全宗理论和来源原则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一,对来源原则的发展历程、基本内容以及重要意义进行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论述。准确描述并深入剖析了20世纪中叶以来,来源原则在欧美遭受质疑直至“重新发现”的地位演变过程,并从本质上揭示出历史主义是来源原则的理论内核;少数人对来源原则的权威地位提出质疑,认为来源联系只不过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多种文件有机联系中的一种,事由原则应当取得与来源原则同等的地位。其二,我国全宗理论问题研究:关于全宗理论实质的探讨,国家档案全宗概念的重新认识,客体全宗及其应用。

2.2.1 来源原则及其“重新发现”的内涵与意义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冯惠玲、张辑哲主编的《档案学概论》(“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1年初版,2006年第二版)对来源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该书阐述了来源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系统分析了来源原则的基本内容,高度概括了来源原则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论述了电子文件时代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在2006年的第二版中,该书还阐述了来源原则产生的专业背景,对于来源原则在电子文件时代遭遇的冲击及其“重新发现”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和论述,使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即“新来源观”的含义更为明晰(2)

该书以“起源——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形成——德国的‘登记室原则’”,“理论论证——《荷兰手册》的贡献”,“普遍认可——布鲁塞尔大会”,“灵活应用——英国和美国的‘组合’思想”,“部分修正——德国的‘自由来源原则’”,“丰富和发展——苏联和我国的‘体系化的全宗理论’”为纲,清晰地勾勒和描述了来源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并对来源原则所包含的三层基本内容进行了高度概括。第一层次:尊重来源。“指档案馆首先应按照来源标准整理档案,保持档案与其形成者之间的来源联系”。第二层次:尊重全宗的完整性。“指一个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整理档案必须维护全宗的完整性,做到同一全宗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淆。”第三层次:尊重全宗的原始整理体系。“指全宗内的档案整理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尊重全宗在形成机关获得的原始整理顺序和方法,不宜轻易打乱重整。”来源原则上述三个基本点之间有着层层递进的关系。“尊重全宗原则是基础,尊重全宗和尊重全宗内的原始整理体系都是尊重来源的重要体现和延伸。”

该书还高度概括和评价了来源原则的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一,“来源原则从历史主义思路出发,充分体现了档案形成的历史联系,为档案馆馆藏的实体整理和分类提供了合理的客观依据”;第二,“来源原则有力地维护和保持了档案的本质属性,成为档案整理与分类的至善原则”;第三,“来源原则既不是一种纯观念性的抽象信条,也不是一种纯实践性的操作经验,而是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管理思想和原则”。

20世纪中后期来源原则一度在西方遭到质疑,该书深入分析了这一现象的社会背景和专业背景,并进一步阐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来源原则“重新发现”的原因、含义和重要意义。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并非是对传统来源原则的简单重复,其实质是一种“新来源观”,传统的实体来源(或称机构来源)在电子文件时代受到挑战,“新来源观”建立在概念来源的基础之上,概念来源可以概括为“文件的形成过程和背景,即文件是由谁、在什么条件下、运用哪些数据、为了何种目的、采用怎样的结构形式等方面的综合背景信息”。该书分析了来源原则“重新发现”所具有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来源原则自身层面,增强了来源原则在电子时代的生命力,是来源原则自我调适、完善和升华”;“在档案学理论层面,充分证明历史主义思想是来源原则的理性之魂”;“在档案专业层面,档案专业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始终立足于档案的本质属性之上。”

黄宵羽梳理了来源原则在北美从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的地位演变历程,从中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电子文件这种信息技术的全新产物对传统档案理论和原则产生的重大影响虽然已是无庸置疑,但这种影响不会是颠覆性的。”“来源原则在电子时代仍然是档案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原则。”(3)此外,黄宵羽在其博士论文《魂系历史主义——西方档案学两大支柱理论发展研究》中首次系统深入地对西方档案学的两大支柱理论——来源原则和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关联和应用价值进行了深入探索,提炼出了历史主义的理论内核。在其2003年发表的论文《论来源原则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宏观区别与深层联系》一文中,系统分析了来源原则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在形成背景和原因、建设起点和基本特征、研究范围和指导层面存在的宏观区别,同时深入挖掘了二者的本质联系——共同坚持历史主义思想。通过分析指出,来源原则之所以成为档案学的支柱理论,是因为“它从根本上认清了档案的本质联系——来源联系,确立了一个最能维护档案本质联系的保管单位——全宗,提出了一种馆藏档案管理不同于图书或其他信息资源管理的独特方法——区分来源组织全宗,从而找到了档案专业的立足之本”(4)

通过对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国内外档案界对来源原则的权威地位基本是认可的,但也存在少数不同的意见。如陆阳在《来源原则与事由原则再认识》一文中通过展示来源原则与事由原则的三次碰撞,指出对来源概念外延进行的多次扩展,实质上是在认识到传统来源原则的局限性和事由原则(狭义)力量的前提下,却仍不愿放弃传统来源原则统治地位所做的适应性调整。并从中获得了如下启示:“一是应当承认事由原则(狭义)与来源原则(狭义)都是历史主义的体现方式,事由原则(狭义)应当获得与来源原则(狭义)同等的地位”;二是“应当注重研究方法中操作定义的选择,避免再次出现对‘来源’进行任意解释的现象,以提高档案学研究的科学性”;三是“电子文件的出现确已威胁到来源原则和全宗理论的地位,当我们无须依赖来源原则就能够实现对文件信息内容各种角度的利用需求时,来源联系只不过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多种文件有机联系中的一种”(5)

2.2.2 我国全宗理论问题研究

第一,关于全宗理论实质的探讨。我国档案界对此问题研究由来已久,曾一度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掀起过研究热潮,其中,具代表性的观点是来源原则说,认为全宗理论的实质是来源原则。但近几年来有关该问题的研究寥寥,至1998年,王立维提出了历史联系说。他对历史联系作出了如下解释,“历史联系是档案在产生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部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档案在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各个方面”。他通过对“历史联系是区分全宗的依据”、“保持历史联系是档案分类的重要原则”,以及“历史联系是建立国家档案全宗的基础”的基本论述,认为历史联系才是全宗理论的本质(6)。潘连根对此发表了不同意见,他强调全宗理论研究的对象应该是独立全宗,认为来源原则(来源联系)是全宗理论的实质,而且随着全宗概念的扩展(主、客体全宗概念的出现),来源联系也应相应扩展,不管是来源于同一主体,还是来源于同一客体,来源的同一性是来源原则的抽象概括(7)。刘国荣等在1999年《档案学通讯》第3期的“研究生论坛”栏目中就全宗理论、来源原则问题展开了讨论,认为对来源的理解应扩展,“大来源观的内涵与历史主义并无本质区别”,“来源原则与全宗理论是历史主义的方法论指导档案整理实践而总结出来的理论成果”(8)。傅荣校深入分析了全宗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许多非逻辑现象:同一层次不同分类标准、概念转换、局部等同于整体等,推导出“全宗理论不等于档案整理理论”这一命题的成立,从而指出,要解决档案整理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不必囿于现有的全宗理论模式,对于各种非全宗形式的档案综合体的组织,应该用有别于全宗原则的其他原则去概括和解释(9)

第二,关于国家档案全宗概念的重新认识。我国的国家档案全宗概念来源于前苏联,其基本内涵是“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全部档案财富的总和”(10),国家档案全宗的实质是解决档案所有权和国家档案管理的原则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种所有权形式并存格局的形成,我国档案界首先是在国家档案全宗概念是否等同于国家全部档案概念问题上出现了意见分歧,随后出现了国家档案全宗概念过时论,由此引发了对国家档案全宗的内涵和适用范围的重新认识。关于国家档案全宗与国家全部档案,邓绍兴认为,它们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国家全部档案是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它既包括国家管理的,也包括集体和个人管理的。国家档案全宗是指国家管理、监督与控制的一切档案财富的总和。后者的外延比前者的外延要小,二者不能划等号”(11)。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中国,“国家档案全宗也称为国家全部档案”(12),“国家全部档案是指归国家所有的全部档案”,“国家档案全宗完全能够称为国家全部档案”(13),国家档案全宗概念的基本内涵应该是“归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由国家统一指导、管理的全部档案财富的总和”即国家全部档案(14)。国家档案全宗概念过时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档案的所有权应该随着所有制的变化而变化。如黄存勋于1999年发文指出,“国家档案全宗概念与我国档案所有权多元化的格局不符”,建议“停用国家档案全宗概念,推动档案行政改革”(15)。此外,丁华东提出了主权国家档案全宗概念(指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的全部档案)(16)。王茂跃则极力主张坚持使用国家档案全宗概念,认为国家档案全宗的基本内涵依然是科学、合理的。他认为,“《档案法》没有将国家档案全宗写进去,并不等于国家档案全宗概念就不能存在”,国家档案全宗“从理论角度阐明了归国家所有的档案为何可以由国家进行管理”,“只要有归国家所有的档案,国家档案全宗就没有过时”。(17)(18)

第三,关于客体全宗及应用。主、客体全宗概念是我国档案学者何嘉荪和冯惠玲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的,对于我国专业档案馆馆藏的组织具有重要意义。1996年何嘉荪先生发文再次强调,“形成者的活动才是档案的真正来源”,“‘同一来源’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同一项人类的社会活动过程’”,同时他对客体全宗的应用进行了限制,“必须声明,只有在专业档案馆中,这种‘客体来源’才成为必要,而在一般国家档案馆、地方档案馆中,它们则并非必须”,从“形成者”扩展到“形成者的活动”,是对来源原则更深层认识的表现(19)。何嘉荪、傅荣校编著的《文件运动规律研究》一书对主、客体全宗有更深入的分析,认为一个特定的社会活动过程由主体和客体两极构成,既可以按照社会活动的主体为核心构成主体全宗,也可以按照社会活动的客体为核心组成客体全宗。但对于客体全宗是否能应用于综合档案馆,他们认为,“在综合档案内馆内,只要有可能按照主体全宗形式组织馆藏,就不要按客体全宗形式组织它们”(20)。而马姝等则以“防非典”档案和“三讲”档案在综合档案馆的组织为实际依据,认为客体全宗在我国综合档案馆的存在是合理的(21)。宗培岭认为何嘉荪和冯惠玲提出的“同一社会活动”具有脱离“一个机关”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不宜用客体全宗代替科技档案成套性,建议引入“科技档案综合体”的概念作为全宗的补充形式,解决科技档案的全宗归属问题(22)

2.2.3 档案管理理论研究方法创新——引入范式理论

“范式”(paradigm)一词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于1962年在其《科学革命体系》一书中最早提出的,其含义是:“一个时代提供给社会参与的、在典型问题及解决方法方面被普遍认识的科学成就。”范式理论对推动管理转型和管理革命具有十分的意义。近年来我国档案界开始将范式理论引入档案管理研究领域,试图在较高理论研究层面上总结和澄清当前档案学界的一些学术观点,探索新的社会背景下档案管理范式的建构,丰富和完善档案工作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推动档案学学科的建设。如丁华东等承担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现代档案信息资源管理范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以论文形式发表了一系列成果。其中,《档案管理范式研究引论》一文对范式理论的内涵、范式理论在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档案管理范式及其变迁、范式理论内化到档案管理领域的意义以及今后的研究目标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作者指出,随着学科的融合,“范式”不再是一种单一的个体概念,而是包括规律、价值、理论、标准、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信念,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世界观,它决定着某一时期科学家观察世界、研究世界的方式。“管理范式”是“范式”概念在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是指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体系范畴,包括管理的理念、理论、结构、模式、方式、方法、手段和操作等。与单纯的管理模式不同,管理范式更突出管理活动中的管理主体价值取向、管理理念与管理机构、管理方法、手段的有机统一和有效运作。我国档案管理的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不同的范式——档案史料管理范式、档案实体管理范式、档案信息资源管理范式和档案知识管理范式,不同的档案管理范式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档案学的研究取向等方面的区别(23)。其中,信息资源管理是当代档案管理的主流范式,与以往的档案管理范式相比,档案信息资源管理范式具有自身的特征与优势:在价值取向上强调档案的信息价值;在管理模式上强调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图情档一体化);在管理目标的实现上强调信息的开发利用(开放性);在理论基础上强调信息管理的理念(信息论、信息管理理论);在管理手段上强调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管理效益上强调绩效管理(24)。丁华东、谢阳群指出,信息资源管理(Information Resource(s)Management,简称IRM)体制代表着信息生产关系的先进程度,对档案信息化战略的实现起到了保障和推动作用(25)。丁华东还进一步研究了档案管理范式的转型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26)。此外,周甜甜、朱丽、汪碧宇等分析研究了档案管理从一元管理范式到多元管理范式的发展历程(27),档案管理的政府范式向社会范式转型的特点变化(28),以及在档案管理范式转型过程中,人文思想的重要影响(29)。强调在档案范式转型过程中,应注意将传统档案管理手段与现代档案管理技术相结合,突出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社会性,在应用科学手段的同时,充分发挥人文思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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