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篮球运动美的欣赏过程
篮球运动美的欣赏,是主客观条件均已具备的情况下,通过感受与体验实现的,那么,它的过程是怎样的呢?
要进入篮球运动美的欣赏,首先要有适宜接纳篮球运动美的心胸,要对篮球运动美抱一种明确的审美态度。杜甫在《望岳》中说的“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这里的“荡胸”、“决眦”意指坦荡、专注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正是进入篮球运动美的欣赏所必需的。这种状态同时也是一种审美。它的特点是:首先,在欣赏美的时候,人们要保持注意力的集中与头脑的清醒。把注意力集中起来,是要把我们的思想感情与整个心灵灌注到审美对象中去,与审美对象相契合,相拥抱,从而达到“神与物游”的境界。审美心理特征表现为“出神”而物我两忘,主体的感情与客体的对象融二为一。其次,在篮球运动审美活动中,注意力集中是有意识的,带有强调性的。比如我们在篮球训练中为了把技术练精,教练员常常提醒我们要专心刻苦训练,我们就有意识地提醒自己,要一心一意的训练,不要三心二意、胡思乱想。有时一个动作要成百上千次地反复练习,带有强制性。这种注意力集中不仅是强制的、勉强的,而且是艰苦的,并不都是愉快的。再次,审美欣赏的注意力集中的又一个特点是它所追求的不是抽象的概念和理解,而是形象的观照。我们听教练讲训练课,聚精会神地听,训练时不东张西望,专心一致,心里和眼里都是球,埋头训练。我们追求的是理解,提高技战术能力,并追求心醉神驰。这种心醉神驰只能在以观照的态度对待具体形象时才能办到。因此,审美欣赏的注意力集中,就是对形象凝神观照的态度。它所注意的是形象,而不是概念。比如:从美国的NBA,到中国的CBA;从宏伟的篮球馆,到街头的露天小场地,篮球虽然没有足球那激动人心的射门,却充满霸气与力量,魅力无可阻挡,吸引了亿万观众球迷参与其中。这些年随着姚明、易建联等中国球员在NBA的立足,以及中国男篮全方位的进步,篮球在中国的受关注程度也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中国人对篮球的热爱程度已经开始超过乒乓球、羽毛球和排球,几乎成为民众的最爱,篮球在各大城市的户外运动场所中广泛普及。美国的报刊《今日美国》也对中国的篮球热表示惊讶,他们认为,篮球目前已经毫无争议的成为中国第一大运动。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相比起跳水、举重等中国优势项目,中国根本不可能取得篮球项目的金牌,甚至尚不具备争夺奖牌的实力。尽管如此,中国人对它的热衷与关注程度依然是无可取代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篮球运动美的欣赏心理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于对象的感知。如果主体面临的是优美的对象情景场面,那么它拥有的形式美诸因素及其有机组合,会使主体的视听触觉感官感到生理上的愉悦,使第一印象弥漫着和谐、优美的色彩,如果主体面临是崇高的对象情景场面,会使主体感官似乎受到撞击或震荡,以及触目惊心的感觉。从生理上的说,这种情感上的冲击,能唤起主体理性和意志力量去把握对象。
第二个层次是主客体之间的同情与共感。所谓审美的同情,是主体由于类似关系、接近关系或因果关系将自己的情志转移到对象上,使自己设身处地体验对象。如我们欣赏篮球运动比赛时,仿佛我们自己置身于运动场上一样。在这一感觉中,我们把自己的心理姿态投射到对象之中,因此,同情的结果是生理和心理矛盾的统一。
审美欣赏中的共感,指的是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心物契合,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共振。篮球运动是一项典型的以快为主调,辅之以弛,讲究一张一弛的节奏运动。主调是高速度,快节奏,但又不是唯一。节奏快慢衔接有序,一张一弛交替变化,使人们感受到紧张、激烈、快速的节奏韵律美。这种节奏又是人们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观众的心理随着赛场上的松紧交替产生共鸣与共振。
第三个层次是获得再创造的愉悦。观众在欣赏篮球运动美中获得的美感不是重演运动员的感受和体验。因为运动员有一个创造的问题,而对于欣赏者而言,又有一个再创造的问题,这两个问题的存在不是互逆作用。在篮球运动的可观赏性中,对于欣赏者来说还是有足够的心理发展空间的。因为观众也会抓住再创造的空间,获得独立自主美感欣赏的能力,形成欣赏者独特的爱好和趣味,进而自由地掌握对象的形式,并自由地表现出观赏者的感受、爱好和兴趣。因此,美感欣赏跟篮球运动美的创造一样,也富于个性色彩。这种个性应该是人的独立自主性与表现形式的自由结合。这种独立和自由正是个性和社会性在审美深层心理结构中的矛盾的统一,使美感欣赏既富有个性色彩,又有社会标准。个性是一个人特有的标志,是人物文化熏陶的结果,是一个人思想情感和精神品质的结晶。因此,篮球运动美的欣赏者也不用苦思冥想去猜测运动员的意图、用心,而要让自己的感受和体验相对自由向前发展。他完全可以从欣赏的对象中发现不曾发现过的东西,从而对篮球运动美作出再创造的心理诠释。比如人们在观看NBA比赛时,对飞人乔丹的扣篮技术赞不绝口外,用“大鹏展翅”来形容他跳起空中飞行的扣篮动作。这“大鹏展翅”不正是欣赏者的再创造么?不正是欣赏者的文字诠释么?
欣赏者有所发现,就会在发现中体验到再创造的欢欣,这种心情自然会反过来强化感知愉悦、同情和共感所导致的快乐,并推动其向前延伸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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