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招聘,广纳英才
“教师聘任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入口’,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成为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招聘教师的一条基本原则,对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标准、终身聘任等都有严格的规定。”(1)在任职资格方面,通常美国研究型大学选拔教师的最基本条件是具有博士学位。除此之外,各校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对选拔的教师作出其他方面的相应规定,例如要求教授有校外从事专业工作的经历。麻省理工学院就极少有拿到博士学位就留校任教的情况。“差不多所有的教授都是毕业后先到实验室、研究所或公司工作了若干年,有了一定的工程应用与科研经验,在自己的工作领域有了一定的名望,然后再到MIT任教授的。”(2)美国高校均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招揽人才,尤其是对教授的聘任极具公开性。“高校通常利用专业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刊登招聘广告,面向美国社会甚至全世界招聘人才。招聘广告对各种岗位都明确描述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以及选择标准,有的还明确了职务工资和相应的待遇,尽可能向应聘者公开各岗位任职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学校通过对应聘者进行广泛的评估和选拔在竞争中选贤任能。”(3)美国研究型大学实行的这种教授选拔制度客观上促进了备选教师在从事教授工作以前做好充分的职业准备,为加入研究型大学打下良好的事业基础。因此,从研究型大学教授的前期选拔来看,教授的培养与提高是一个自发、自觉的过程,这种选拔机制的存在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教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动力。
在聘任标准方面,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坚持“面向世界、全面发展,研究第一、唯才是举”的标准。“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在招聘教师时首先注重教师来源的广泛性,各种教师职位不仅面向国内招聘,而且要招揽全世界的优秀人才。”(4)在具体衡量标准方面,“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首先从大学的基本使命出发,从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全面考查教师,既注重教师的本职工作,又注重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5)。在坚持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成为研究型大学衡量教师的首要标准。例如,“芝加哥大学在制定教师聘任标准时,坚持从研究、教学和训练、对学者社团的贡献、服务四个方面全面衡量教师,但委员会认为应该将研究放在最重要的位置”(6)。在教授的选拔聘用过程中,研究型大学始终坚持如下几项原则:(1)公开招聘。这首先拓宽了教授人选的选拔范围,从面向全校到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使全世界最权威的专家、学者能够为“我”所用;而且,公开招聘使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排除了其他干扰因素。(2)唯才是举。决定教授是否能够被聘用的唯一标准是其学术水平。芝加哥大学第五任校长赫钦斯曾经说过“教授的私生活、政治观点、社会态度、经济理念等都不关学校的事;对学校来说,教授是否胜任他们的工作是决定他们去留的唯一前提”(7)。(3)杂交优势。美国高校聘请教师时有一条不成文但普遍应用的规定,即一般不招聘刚从本校毕业的博士生,以避免在学术上“近亲繁殖”或从年资上论资排辈,压抑新教员的教学与科研。(4)宁缺毋滥。在教师的选拔过程中,如果应聘的人选中无人符合聘用标准,学校会虚位以待,即使工作暂时无人接替也绝不勉强将就。“这既保证了教授岗位受聘人选的学术水平,同时也巩固了研究型大学教授在本学科领域中的权威地位。”(8)
为了保证教师的职业安全,并为教师提供稳定的教学和科研环境,美国主要研究型大学在教师管理方面普遍实行终身聘任制度。例如,“在加州大学,副教授和教授职位的聘任一直坚持终身制,直到由于退休、降职或解聘为止。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并给予教师要求召开听证会的机会,否则终身聘任不能被终止”(9)。斯坦福大学的终身聘任包括两种:按服务期计算的终身聘任和没有时间限制的终身聘任。“任何在斯坦福大学全职服务时间满七年的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的聘任、晋升或续聘都应被授予终身职位。”(10)终身聘任制度为教师提供了职业安全,保证了教授的学术自由,因此走上学术职业道路的教授都希望有朝一日成为终身教授。然而,争取终身教授之路却是艰难而漫长的。哈佛文理学院院长亨利·罗索夫斯基教授曾十分明确地指出,“在我们的研究型大学里,任期的授予是极其认真严肃的。这不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只有经过长期的试用期(一般为8年)以及校内外同仁的审核,才会授予其任期;这是一个竞争性极强的选聘过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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