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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辅导中心、各中小学要根据要求,建立组织,务必将组织成员名单在11月15日前送交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永教〔2002〕151号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

1.成立“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指导、考核工作。

主任:田中朝

副主任:李宝贵

成员:陈小明 黄文通 朱佩毓 裘文生 周振访 胡笑娥 徐中收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师进修学校内:

办公室主任:李宝贵

办公室副主任:徐中收

2.各学区教育辅导中心、市直属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工作。

3.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统一部署,促进心理健康教育的健康发展

颁发《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试行)》《中小学心理辅导员任职资格及优秀心理辅导员评比办法(试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主任任职基本条件、职责》等(具体附后),保障心理健康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效果。

三、明确要求,切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辅导中心、各中小学要根据要求,建立组织,务必将组织成员名单在11月15日前送交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认真学习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内容,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各校要重视干部、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辅导技巧的培训,尽快提高教师心理素质和实施健康教育的能力,教师进修学校要结合教师的继续教育或技能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活动,争取到2005年,有10%的教师获得省教育厅认证的心理辅导员上岗资格证书,100%的教师接受过一轮培训。

附件:

(一)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二)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试行)

(三)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试行)

(四)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员任职资格及优秀心理辅导员评比办法(试行)

(五)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主任任职基本条件、职责

附件一: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有关指示,推动和落实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特制定《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一、目的和意义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及时地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培养他们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既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的需要。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是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活动;是学校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21世纪高质量人才的重要环节。

二、主要任务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防治学生各种异常心理和行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学生心理健康的本质,心理健康的标准及其影响因素,探索维护和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最佳途径与方法。

2.大力普及学校心理健康知识,使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都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

3.使用合适的手段或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评价,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特殊的帮助。

三、指导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新课题,为了使其顺利并富有成效地开展,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

按照客观事物本来面目予以揭示而不是凭主观臆测加以歪曲,是一切科学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与教育手段的科学性。学校要配备专职、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使他们具备系统的、先进的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辅导的基本技能。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特别是在心理辅导过程中,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摒弃那种主观武断、自以为是的非科学态度。而在培养学生的各种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时,要建立目标,有计划、有观察、有比较,并采取民主平等的作风和态度。

2.主动性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都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从教育者一方来说,要能敏锐地发现受教育者的问题,把教育、预防和疏导工作尽量做在学生心理冲突、心理障碍产生之前,做在问题形成之前。从受教育者一方来说,要主动关心自己的身心健康,主动学习有关心理健康的科学知识,一旦有了较强的疑虑或心理矛盾,应积极、主动地寻求帮助,而不消极等待。另外,作为学校领导,要更新健康观念和教育观念,开展行之有效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3.服务性原则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是思想卫生教育,不是强迫命令,不是简单灌输,而是根据学生的需求,以“助人自助”为宗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各方面的服务性准备。正像有的专家所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是说教,是聆听;不是训诫,是接纳;不是教导,是引导;不是控制,是参与;不是侦讯,是了解;不是压制,是疏导;不是做作,是真诚;不是解答,是领悟;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4.灵活性原则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灵活地应用各种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灵活的手段和技术,以求取最好的效果。这就要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有明察的能力和灵敏的反应,有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要采取接纳、关心、专注、平等、信任的态度,才能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综合性原则

影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因素很多,诸如生理、心理,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向的因素。综合性原则就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要结合各种因素,把防治和发展结合起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一是防治学生的各种异常心理和行为;二是协助学生在其自身和环境许可的范围内,达到心理功能的最佳状态和心理潜能的最大开发。“防”是“防忠于未然”,治是“治忠于已然”。预防心理疾病比治疗心理疾病更重要,心理辅导应走在学生产生心理障碍之前,要帮助学生培养健全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引导学生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懂得如何克服困难,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顺利度过青春期等。

四、主要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仅仅是开展心理辅导,不仅仅是解决在少部分学生身上发生的心理问题,它更主要的内容应当是面向所有的学生,促进学生心理全面健康发展,形成健全人格并积极预防心理问题的出现。

具体来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应当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开发学生的心智潜能:促进学生注意、观察、想象、记忆和思维等能力的发展,促进学生情感能力的发展,促进学生求知欲和探索创新精神的不断提高。

2.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上能力:既帮助学生形成完善独立的人格,又预防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

3.训练人际交往能力:认识社会交往的重要性,乐于交往;掌握正常的交往准则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建立相互理解、信任的关系;在交往中积极求得进步,让对方了解或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能自觉地克服紧张、恐惧、偏见、敌意、报复、猜疑、嫉妒等心理倾向。

4.强化学习的效率:认识学习的价值,形成合适的动机;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能合理与人竞争,正确对待成功和挫折;能合理应试,自觉减轻焦虑程度等。

5.培养良好的性文化:认识自身生理的变化及其对自我发展的价值,形成科学的性意识和健康的性心理;掌握准确的性知识,学会适宜的异性交往方法;能用有益的方式宣泄自我性欲望,调节控制自我的性冲动;能自觉地抵御不良的性诱惑。

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心理辅导,其辅导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能力辅导;2.应试能力辅导;3.自我发展辅导;

4.人际关系辅导;5.应对挫折辅导;6.青春期辅导;

7.意志品质辅导;8.情绪情感辅导;9.休闲与消费辅导;

10.升学与就业辅导;等等。

五、主要途径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需要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尤其应注意发挥各种主要方式和途径的综合作用,增强心理教育的合力。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有:

1.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学校德育和德育管理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都应注重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

心理健康教育要与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青春期教育、政治理论课等相关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充分利用活动课、班团队活动时间以及家长会时间,举办各种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心理教育主题活动等,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和方法,积极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

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渗透,对全体教师来说,更重要的是能充分运用心理学、心理健康学、心理咨询学的原理和方法,有机地与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相结合,从而积极有效地对学生施加良好的心理刺激和影响,达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目的。

2.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不应该以传授心理学、心理卫生学知识为主要目的,而必须始终以有目的的心理能力训练为目的。通过运用各种适合学生心理活动特点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对自我的认识,了解自我心理发展的状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心理能力和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心理辅导活动课可以是专门开设的一堂课,也可以是在班主任安排和指导下的主题班会课。课程的内容可以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逐段、逐课进行;也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生身心特点和面临的现实问题,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的基础上,以主题的形式开展的活动。

3.开展团体与个人心理辅导。团体辅导是指在心理测查或调查的基础上,将有基本相同心理问题的学生组合在—起,通过系列主题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心理辅导与心理训练,帮助这些学生在相互交流和相互促进的基础上解决心理问题、减轻心理压力、提高心理能力。个人心理辅导等则是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学生一对一的、面对面的帮助,分析、训练、宣泄、矫治的过程。

4.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人的心理是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体验,人的心理变化是直接受到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的,因此,积极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这里所指的“良好”不是说没有冲突,而是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师之间都能以积极的心态、以心理科学的方法去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是最重要的心理环境建设。除此之外,学校要非常注重校园自然环境、文化环境的建设,科学地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帮助学生调节自我心理。各种宣传途径应包括学校的橱窗、板报、校园广播、闭路电视、计算机网络以及标语口号乃至告示语言等。这些途径都是影响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十分重要的,但又不十分起眼的心理信息、传播媒体。

附件二: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我市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机制,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今研究决定,特制定《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予以试行。

一、运行机制

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建立起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形式,以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一)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

1.一级工作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指导、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市教师进修学校)。其具体职责是:

(1)制定全市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计划并负责实施。

(2)负责对学校领导、心理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技能培训。

(3)对各辅导中心、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对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进行等级评估。

(4)建立全市心理辅导员档案,指导心理辅导员考证上岗,评选优秀心理辅导员。

(5)帮助各中小学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科研工作。

(6)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开展广泛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7)定期召开辅导员会议,交流辅导心得,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水平。

2.二级工作机构

各学区辅导中心、市直属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制定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计划,并负责实施。

(2)指导本学区、本校心理辅导室工作,实施督促。

(3)建立本学区、本校心理辅导员档案,督促心理辅导员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与家长、社区构成合力,共同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开展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6)定期召开心理辅导员会议,交流心理辅导心得,提高心理辅导员的业务水平。

3.三级工作机构

各中小学成立“心理辅导室”,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与实施。其具体职责是: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教师定期学习、探讨,并向学生、家长作广泛地宣传。

(2)开展心理辅导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发展性、预防性辅导,对少数学生进行补救性辅导,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3)定期向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提供资料、建议,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开展个案研究。

(5)开展心理辅导课题研究,发表、交流研究文章,争取工作上的突破。

(6)参加全市心理辅导活动,每季度向中心写出工作通讯,承担中心交给的有关工作。

二、管理办法

(一)原则

1.首长负责制原则。各中小学校长、各学区辅导中心主任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作为第一责任人所应负的责任,做好计划、实施、督促工作。

2.日常化原则。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渗透到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及管理工作中,使之成为学校日常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3.全员参与原则。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都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和发展负有责任。因此,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要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并努力构建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4.督导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学校教育工作,由于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学校有必要主动、积极地争取和接受上级指导中心及专家的督导,以克服自身工作中的盲目性或可能出现的偏差,提高学校领导、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心理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二)考核

1.对象。学校领导、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为考核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将作为名校长、优秀班主任、先进教师的考核条件之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2.内容。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均为考核内容。

3.方式。理论考试和工作考核相结合。

4.奖励。市指导中心每学期对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工作进行督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心理辅导室实行三级等级制:A级,优秀心理辅导室(评分90分及以上);B级,良好心理辅导室(评分80分及以上);C级,合格心理辅导室(评分70分及以上)。根据评估等级,教育局将授予相同等级的奖牌。优秀心理辅导员予以奖励。

附件三: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工作,提高心理辅导水平,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试行)》。

1.等级——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经评估,考核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A级(优秀)心理辅导室;考核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B级(良好)心理辅导室;考核分达到70分及以上为C级(合格)心理辅导室。

2.考核内容:①组织建设;②学生专项心理档案;③宣传工作;④个别辅导;⑤心理辅导活动课;⑥课题研究;⑦促进学校改革;⑧完成指导中心布置工作。

3.分值设置:全部考核内容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细化,分值2~6分不等。

4.奖励:根据评估,达到某个等级的心理辅导室,教育局将授予相同等级的奖牌。其心理辅导室等级,将作为评估学校等级的依据之一,并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其中。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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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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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心理辅导室主任必须取得浙江省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

  ②学生心理专项档案指入学新生心理档案的建档与保管;

  ③心理辅导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向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提供资料、建议和指导性意见,促使心理健康教育向各育渗透,创设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氛围;

  ④考试方式:理论考试、查阅资料档案、师生座谈、家长问卷。

附件四: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员任职资格及优秀心理辅导员评比办法(试行)

一、心理辅导员任职资格

1.学历要求:小学,专科及以上;中学,本科及以上。接受过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

2.工作经验: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3.基本素质:

①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对研究人的生活问题感兴趣;喜欢与人交谈,也愿意倾听别人谈话;易对他人感兴趣,能不惜时间地爱护、照顾他人。

②有爱心。喜欢孩子,喜欢学生,对学生有真诚的爱。对苦恼、不安或情绪紧张的孩子能用自己的爱心来理解、感受、关心。

③有奉献精神,舍得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

④有宽大胸怀,能容纳学生的过错与失败。特别是对有偷窃、说谎、手淫、自杀倾向、早熟、成绩不良等问题行为的儿童和青少年,尤能理解、关心和爱护。

⑤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沉着、冷静、耐心,理解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倾诉。

⑥有敏锐的感受性,能敏锐地感知学生的烦恼、隐痛和需要。

⑦有较强的理解力。学生的叙述并非都有条理,可能暗示较多。心理辅导员应有能力去粗取精,抓住本质性的问题。

⑧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力,口齿清楚,音量适中,语言生动,有感染力,措词适当、温和,使人安心。

⑨有责任感,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对待学生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处处为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考虑,不断提高自己的辅导水平。

⑩身心健康。心理辅导教师要有自我精神保健、心理问题预防的意识,注意劳逸结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辅导工作。

二、优秀心理辅导员评比办法

1.接受过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培训,获得浙江省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并继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辅导活动课。

3.对学生开展个别辅导,有良好的辅导效果。

4.组织、指导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使心理健康教育向各育渗透。

5.定期向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提供资料、建议。

6.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至少一篇论文在市级获奖或发表。

7.参加市级有关工作会议,承担中心交给的有关工作。

附件五:

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主任任职基本条件、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小学,大专及以上;中学,大学本科及以上。

2.工作经验:工作四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3.接受过心理辅导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取得浙江省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

4.有爱心,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胸怀宽广,有较强的理解力,有敏锐的感受性,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5.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有计划、有创新精神。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协调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及学生的关系。

二、职责

心理辅导室主任在对全校的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时,必须与全校教师密切配合,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且与校外的各种教育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在日常具体工作中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辅导员收集教育资料(包括升学、毕业、职业等方面资料、统计数据),供教师、学生、家长参考。

2.组织辅导员开展调查观察与心理测量,把握学生的发展动态。有些结果要提供给班主任、团队辅导员,以利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

3.组织辅导员实施个别心理辅导和集体心理辅导,制定学年、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4.做好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家长的教育咨询工作,协调开展对问题学生的心理辅导。

5.组织辅导员制作并保管学生的成长记录卡,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环境、病历、体格、性格、兴趣、特长、生活适应能力、在校学习状况等。“成长记录”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全体学生的一般资料,一种是特殊学生的研究资料。

6.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日常管理与运作。

7.校内研讨会议上的专题演讲,个案分析会议的组织和筹划工作。

8.做好与市指导中心的联系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市指导中心布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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