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成达师范学校课程暂行标准——古兰
第一 目 标
一、使学生明了古兰之本义,广义,俾□□□世有所根据。
二、使学生从古兰中,明了回教之中心理论。
三、使学生从古兰中,坚定其对于宗教之信仰。
四、使学生从古兰中,明了回教之政治的,经济的,法制的,伦理的基本观念。
五、使学生从古兰中,明了回教哲学思想。
六、使学生明了回教,在穆圣前的演进。
第二 时间支配
一、第一学年——第四学年,每周三小时。
二、第五六学年,每周六小时。
第三 教材大纲
一、内容:
(一)古兰经原文。
(二)读法。
(三)古兰注释。
二、分量
(一)第一学年讲读原文一本。
(二)第二学年讲读原文三本。
(三)第三学年讲读原文五本。
(四)第四学年讲读原文七本。
(五)第五学年讲读原文七本;注释五百段。
(六)第六学年讲读原文七本;注释五百段。
第四 实施方法概要
一、阅读
(一)对于古兰之讲授,应注意其读音,及其浅近之意义,并随时训练学生之宗教观念。
(二)自第二学年起,学生得于课前,检查生字,教员上课后,指示学生之翻译工作,并随时修改之,且须为学生讲解古兰之意义。
(三)全部古兰之教学,须注意其纯熟,及其应用。
二、读法
(一)教员对学生之读诵,得随时注意其音节,俾使学生获得纯熟,正确之诵读能力。
(二)一种读法教授后,当竭力应用,俾有裨益于实际。
三、讲解
(一)直译讲解:第三四学年,教员于直接翻译外,须将本课所授古兰之大意,系统的讲解于学生,俾使学生对本课古兰,有系统之认识,了解,又可使学生借古兰而认识回教之中心理论。
(二)注释讲解:第五六学年,于讲解古兰正文外,须讲授古兰注释,其教授之方法如下:
1.课前准备:教员须于一种教材讲授前,指定其教材之范围,俾使学生于讲授前,得有充分准备。
2.课堂讲授:教员于课外,须将各种之注释书籍充分参考,于讲授时,将各种注释书籍之精华,系统的讲授于学生,而令学生笔记之。
(三)介绍问题:教员于古兰中,讲授一宗教理论,或法律规定之问题时,须充分介绍,关于该问题之各种教材,俾使学生既明了该问题之底蕴,又了解古兰与问题之关系。
(四)复习或发问:教员于讲授后,须随时令学生复习或发问,借以养成其讨论能力。
摘自《成师月刊》1935年 第2卷 第7-8期 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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