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成达师范学校招考阿衡专修班学生简章
目 的 应时代之需求,以造就经汉兼通之阿衡为目的。
课 程 公民、国文、回文、古兰、圣训、法律学、哲学、社会常识、自然常识、寺政概论、回、教育问题及研究、地方自治、体育、战时补充教材。
分 组 因程度之不同,分为甲、乙两组。
名 额 甲组二十名;乙组三十名。
程 度(一)甲组:
1.国文:能讲释浅近国语,并能写作简易文字者。
2.回文:曾讲“古兰”及“伟嘎业”者。
(二)乙组:
1.国文:同甲组。
2.回文:讲完“满俩”或“盖斯母纳哈吾”者。
年 龄(一)甲组:二十岁至二十六岁。
(二)乙组:十八岁至二十四岁。
考试科目(一)国文:作文、讲释字句。
(二)回文:
1.甲组:讲读“古兰”及“伟嘎业”。
2.乙组:讲读“满俩”或“盖斯母纳哈吾”。
(三)常识测验:(社会常识、生活常识、抗战常识)
(四)口试。
(五)体格检验。
保送办法 由各地回教团体保送入学或学生请求所在地回教团体保送入学者,须考查投考者确合本简章程度及年龄两项之规定,并保证其品行端正,体无缺点,正式致函本校,并附投考者最近二寸半身无冠无眼镜相片一张(不要卡纸,取录与否概不退还)及填具报名单(式样另定之)。经本校审查合格后,函请原保送机关通知来校入学。
报名期限 在本校投考者,自公布之日起,至考试前二日止。
报名手续 在本校投考者,须依限亲到本校报名处注册,填具报名单,并缴最近二寸半身无冠无眼镜相片一张。
考试日期(一)本校:八月十五日。
(二)各地回教团体保送函件,须于八月五日以前寄达本校。
毕业年限(一)甲组:二年。
(二)乙组:四年。
待 遇 膳、宿、书籍、制服均由学校供给,并酌给津贴、路费自备。
入学须知 取录各生须照规定期限,邀同在桂林有正当职业之保证人来校填写保证书及入学志愿书,方准入学。其在桂林不能觅得相当保证人时,得请求本校变通办理,各地回教团体保送前来者,不在此限。
摘自《成师校刊》1939年 第5卷 第5-6期 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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