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勋(1884—1976)
杨 旭
李建勋,字湘宸,直隶(今属河北)清丰县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教育界,曾有“南陶北李”之说。“南陶”指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陶行知,“北李”则称北京师范大学的李建勋。当时,李建勋和陶行知是大江南北两位齐名的大教育家。
李建勋在清末曾中秀才。1905年入直隶高等学堂,后转入北洋大学师范班。毕业后留学日本广岛高等师范学校。1911年回国参加辛亥革命后,再赴日本就读。1915年回国,任直隶省视学。1917年,公费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留学,先后获教育学学士及硕士学位。1920年归国,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科教授兼教育研究科主任。1921年,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同年,当选中华教育改进社董事长。1923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参加在美国召开的世界教育会议。后又入哥伦比亚大学进修,1925年获博士学位。他的学位论文《美国民治下的省教育行政》,是中国留学生以科学方法研究教育行政问题的第一部论著。回国后,历任东南大学、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教授。1930年后,担任中国教育学会北平分会的领导工作,并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系主任,直至1946年。新中国成立后,李建勋欣然就任平原省文化委员,主管教育工作,并担任平原师范学院教授。1954年后,任天津师范学院副院长,1958年退休。
李建勋在美国留学期间主攻“教育行政”,回国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为学生讲授这门课,并倡议将其纳入大学教育系的教学计划。“南陶北李”之称,正是由于陶行知、李建勋两人同为中国首先讲授教育行政者而得名的。李建勋给教育行政下的定义是“系指研究、讨论、计划、指导及处理教育之一切活动而言” 。他主张教育民主,强调教育行政机关的专业化和学术化。在《关于教育行政之五大问题》一文中,他率先提出了教育法律问题,成为当时最重视教育立法的学者之一,这推动了中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
他在教育系讲授的另一门主要课程是“学务调查”。他非常重视教育调查,主张无论从事实验研究或进行教育改革,都必须从调查入手。1932年,他和燕京大学教育系主任周学章,率领教育系师生在天津进行调查,写出《天津市小学教育之研究》,成为一时教育调查报告的经典性文献,受到国内外同行学者的推崇。
他还尤其重视师范教育,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例如,提高高等师范的程度,延长修业年限,加强师资建设,重视教学质量,建立定向型师范教育体制(师范院校必须单独设置而不能与他校合办),等等。他特意撰写了《师道论》一文,认为教师所必备的条件中,最重要的是健全的人格,其次是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而所谓健全的人格,即儒家的气节,国家思想,民族意识,健强体格;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即敬业、乐业和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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