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清(1888—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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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清,别号志澄,广东番禺(今属广州市)人,教育家。早年在武昌的教会学校求学,接受了孙中山的革命思想。1905年留学日本,学习哲学和教育学,经宋教仁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爆发后回国参加革命。次年再赴日本继续学业,入东京帝国大学文科。1920年回国,与陈独秀在广东组织“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出任广州市教育局长,全力从事教育事业,开始教育生涯。1923年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国民党。不久被孙中山指派为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1924年起草《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的教育部分,主张国共合作后教育的大政方针为:庚子赔款完全划作教育经费;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的发展;厉行普及教育,全力发展儿童本位教育;整理学制系统,增加教育经费并保障其独立。
1924年至1927年,许崇清出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发起收回教会学校教育权及禁止在学校内传教的运动,还开展了工人识字运动。1926年被特派为广州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主持拟订《教育方针草案》,认为教育方针既应根据教育原理,也应根据革命的一般政策,主要实施产业教育,从初中开始,课程依地方生产事业的需要逐步分化,半工半读,人人成为具有实用常识兼备科学知识的生产者,以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1928年,许崇清在南京出席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任副议长,议决厉行全国义务教育。1931年至1941年曾两次出任中山大学校长,任内使中山大学系科建设更趋完善。校政开明,同情学生爱国民主运动;聘请洪深、李达、王亚南等进步学者来校任教,并亲自在研究院讲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批判杜威实用主义。抗战胜利后,兼任中山大学和江苏社会教育学院教授,讲授教育哲学和哲学概论。
新中国成立后,任广州人民政府委员,负责接收私立广州大学,兼任校长。1950年参加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次年,第三次担任中山大学校长,老当益壮,主持院系调整工作,在重视教学质量的同时,兼重科研水平的提高。1958年“教育革命”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时,他从哲学角度论证教育的发展应取渐进形式,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1963年兼广东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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