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中的兴学风潮
邓小泉
清政府在内外交困之中,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发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教育改革是这次“新政”中的重要内容。它推动了中国教育向资产阶级方向发展,构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体系,由此掀起了一场兴学风潮。
立国治民,兴学为先。1901年8月,清政府颁布诏书,大力提倡兴办学堂。此后,各省陆续举办了一批新式学堂。据统计,至1904年止,仅江苏一省即有学堂99所。由此可以推知当时新式学堂已经初步发展。然而学制的建设却跟不上学堂发展的步伐,建立新学制以适应时代的需要便提上了议事日程。清末新学制开始于1902年的“壬寅”学制,完成于1904年初的“癸卯”学制,两者合称“壬寅·癸卯”学制。该学制详细规定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具体规定了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内容。“壬寅·癸卯”学制是中国第一个现代学制,它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官学、私学、书院等形式,奠定了我国新型学制的基础,是清末“新政”兴学中的一个核心内容。
“壬寅·癸卯”学制颁行后,为了全面贯彻新学制的精神,巩固学制建立的成果,清政府又在其他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阻碍学校发展的第一道也是最顽固最根本的堡垒便是科举制的施行。20世纪初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形势,再也不能容许科举制的存在了。张之洞等大臣谨慎地提出递减科举取士名额,通过学堂取士的建议,以逐步削弱科举的地位和影响。清政府于1901年8月第二次明令宣布从次年起废除八股,改试策论。仅有这些还不够,张之洞等人又提出逐渐废除科举的计划,建议尽快建立新式学堂,发展新式教育。清政府迫于形势的发展,遂于1905年接受袁世凯等封疆大吏的奏请,宣布自1906年起停止科举考试,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考试制度,解除了学校教育发展的束缚,宣告旧的取士制度、旧的教育制度在中国的结束,从此之后,中国开始真正进入了向现代教育方向发展的阶段。
废除科举制度之后,教育行政机构的改革便是人们关注的下一个目标。科举制度废除之前,由礼部主管教育行政工作,但礼部并不是管理教育的专门机关。自1898年京师大学堂开办以来,规定由京师大学堂统辖各省学堂,兼管中央教育行政工作,这是中国新式教育行政工作的开始。
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管理,1905年,清政府应山西学政宝熙等的奏请设立学部,作为管理全国教育的行政机关,并将国子监并入学部,在清政府内部排位于礼部之前,表示对教育的重视。学部内分5个司,司下又设11科,各司各科皆有具体的工作职责与责任,以保证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行。
在地方教育行政方面,1906年,清政府裁撤各省提督学政和1903年各省临时设立的教育行政机关,另外设立提学使司,专管全省教育事务,由此产生统辖全省的正式的教育行政机关。同年,在各府、厅、州、县设立劝学所,作为基层教育行政机关。1909年,颁布《视学官章程》,将全国划分为12个视学区。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的设立及视学区的划分,使全国各地教育事务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从此,中国首次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统一的教育行政系统,为中国教育行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02年以前,中国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教育宗旨,至“癸卯”学制颁行时才明确提出了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方针的教育宗旨。1906年,学部重新拟定了 “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的教育宗旨,此宗旨以封建伦理为本,强调“忠”与“尊”,又反映了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通令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依此遵行。直至1912年新的资产阶级教育宗旨确立,清末教育宗旨才被废止。
清末的“新政”兴学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现实中进行的,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特征。但我们不可否认,这次兴学确实促进了中国新教育体系的建立,促进了中国教育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