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国子学与亦斯替非文字
元代回回教育最显著的特征是官方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的设置及其语言文字的教授。
阿拉伯和波斯字母表
文化教育的多样性是元朝区别于以往朝代的重要特征之一,仅文字来讲,元朝官方就通用的汉文、蒙古文和回回文三种文字。其中回回文到底为何种文字,因史无详载,众说纷纭。据元人王恽记载,回回字,又称“普速蛮字”,时曾任回回译史的麦术丁,“其所译簿籍,捣治方厚,尺纸为叶,以木笔挑书普速蛮字,该写众事。纸四隅用缕穿系,读则脱而下之”。学者们以此记载为根据,基本认为回回字为波斯文字。而元人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也有关于回回字的记载:“回回字,其母凡二十有九。横行而写,自前向后,复归于前。”陶宗仪不仅指出了字母数,而且明确说明了其书写规则,此外,他还在书中记录了这29个回回字母。我们可以推测,其中的28个为阿拉伯字母,第29个则是第一个字母“艾里弗”的变体“哈目宰”。总之,所谓回回字,肯定就是阿拉伯文(28个字母)或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波斯文(32个字母)。
但回回文还不是亦思替非文。据记载,元代设立的回回国子学教授的是“亦思替非文”。付克在《中国外语教育史》中将“回回国子学”视为“我国最早的外国语文学校”。据《通制条格》记载:至元二十四年(1364年)正月初八日,总制院使桑哥、帖木儿左丞等奏:学习亦思替非文的人很少,懂得的人越来越少,有失传的危险,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学。又据《元史》记载: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366年)夏五月,尚书省臣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学,乞授以学士之职。凡公卿大夫与夫富民之子,皆以汉人入学之制,日肆习之。”帝可其奏。是岁八月,始置回回国子学。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复置回回国子监,设监官。以其文字便于关防,取会数目,令依旧制,笃意领教。泰定二年春闰正月,以近岁公卿大夫子弟与凡民之子入学者众,其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以给饮膳者,二十七人。助教一人,生员二十四人,廪膳并令给之。学之建置在于国都,凡百司书府所设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
可见,“回回国子学”是专门教授“亦思替非文字”的学校。“亦思替非文字”具体为怎样一种文字?学术界以前认为是波斯语,陈垣先生在《元西域人华化考》说:“亦思替非为波斯都城之名,亦思替非文字者,实波斯文字。回回国子学者,教习波斯文字者也。”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亦思替非文字”应该是一种专门的财务管理用的特殊文字符号。伊朗学者穆扎法尔·巴赫蒂亚尔指出,“亦思替非文”指的是专门用于财务、税务管理方面的以波斯语为主的特殊文字,作为一个专门术语,“亦思替非”指的是“财产税务的核算与管理”,其本意是“获得应有之权利”或“向某人取得应得之物”,故“亦思替非”应是阿拉伯语istifad(获取益处)的音译。总之,“亦思替非文字”是一种表意不表音的书面用语,用于外交公文、内部财务记帐等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书、档案中,类似于今天的缩写或速记符号,其基础是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我们知道,元代的财务管理方面多使用穆斯林的制度,任用穆斯林大臣,这样,朝廷需要传授并使用“亦思替非文字”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回回国子学除教授亦思替非文书外,尚开设有回回语言文字学等课程,为政府培养专业书写、翻译人才,“凡百司庶府所设(回回)译史,皆从本学取以充焉”。按元制,中书省和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等中央主要机构及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士台、大都留守司、上都留守司、太仆寺、大司农司、宣政院、宣徽院、中政院、诸政院和各行中书省都设有回回书写、回回译史、回回令史、回回掾史和回回架阁库管勾等回回专门职务,他们是用回回文处理公文,管理财务,起草、翻译文书的专职人员。为什么波斯文成为元代官方使用的文字之一呢?近来有学者指出,波斯语文实际上是元明两代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外交文字,其在当时的亚洲的使用类似于今天的英语,是一种国际性交流用语。元廷规定:“诸内外百司有兼设蒙古、回回译史者,每遇行移及勘合文字,标译关防,仍兼用之。”看来,元朝官方之所以通行回回文,与元和西域伊利汗国之间频繁的文书往来也有关系。而这些需具备一定回回专业语言文字能力的官员,即由回回国子学加以培养。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元明清三代一直有不少回族供职于当时的翻译部门和语言教学部门了。
回回国子学培养对象主要为回回人,但也不乏有汉人入监习学者。如梁暗都,“本汉人梁斗南之孙。奉国朝旨,学西域法,因名是。”丁国范先生以为此“西域法当指回回人理财之法”,也即回回国子学教习之亦思替非文字。但不知何故,至元三年(1337年),朝廷却诏令“禁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
始建于元代成宗大德十年(1306年)的北京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的最高学府,也是当时朝廷掌管国学政令的最高官署。
回回国子学作为专门培养回回财经和语言文字专业人才的官学,为元朝政府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当时著名的回回学者,如马九皋、沐仲易、丁野夫、玉元鼎等,都曾为回回国子监监生。许多翰林院、秘书监的回回文士,中央及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回回令史、回回译史、回回书写、回回掾史也都是回回国子监培养的。他们在各自的部门中,为元朝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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