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夷馆和《回回馆译语》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翰林院侍讲火源洁(蒙古人)与编修马沙亦黑(回回人)奉皇帝命编纂《华夷译语》。他们首先参照《元朝秘史》的编纂方法,用汉字标蒙古语音,对照汉义,编了一部无蒙古文的汉蒙语分类词汇集。永乐五年(1407年),在翰林院下设四夷馆,分鞑靼(蒙古)、女直(女真)、西番(藏)、西天(印度)、回回、百夷(傣)、高昌(维吾尔)、缅甸八个馆。正统六年(1441年)增设八百馆,万历七年(1579年)增设暹罗馆。四夷馆有少卿一人主事,另置译字生、通事等。四夷馆各馆编出的这些民族语言与汉语对照的分类词汇叫作“杂字”,把上述地区、国家给大明皇帝上书的奏折写成汉文再附上民族文字译文的文书叫“来文”,合称为“译语”,由各馆自行保管。
《回回馆译语》目前在世界各地保存的版本有十几个,最完整的版本包括“杂字”和“来文”两个部分。“来文”包括明代哈密、吐鲁番、撒马尔罕、白勒黑(阿富汗巴里黑)、白思勒(今伊拉克巴士拉)、敌米石(今叙利亚大马士革)、天方国(今沙特阿拉伯)、小密思儿(今埃及)等中亚、西亚各地“使臣”入明“进贡”时所献的“贡表”26篇。“杂字”部分是“汉—波斯文”分类词汇对照表,分为18类777条词目,“杂字补”增加15类233个词目,合计为1010个波斯语词汇。例如,在《回回馆杂字》中,有“回回”一词,其波斯语的汉字注音是“母苏里妈恩”,回回字可标作[musulman],即波斯语“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这说明,明代“回回”是指西亚、中亚和新疆一带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回回馆《杂字》一页
回回馆《来文》一页
清顺治元年(1644年),四夷馆改名为四译馆,又为《华夷译语》增补了几种民族语言。这样,《华夷译语》就成了包括除前述国家、地区语言之外,又增加了朝鲜、日本、安南、占城、满刺加等语言的“译语”。乾隆十三年(1748)年,四译馆又并入会同馆,更名为会同四译馆,属礼部管辖。
在回回馆工作的波斯语教学和翻译人员,多为世代从事此职业的回族人。乾隆三年(1738年)著述《清真释疑》的南京人金天柱,当时就是清朝翰林院四译馆的教习,他“幼习本教之书,今又职司译学”,可见也是出身于回族经学世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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