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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务工作者队伍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一是采取由民办高校自主选择,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考察任命的方式,从省委工作部门和省内公办高校,为民办高校选聘了一批长期从事党务和教育工作的离退休干部担任党委书记。这项举措,对我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及民办高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党建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我省共有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53所。在校生共计26.93万人,其中国家统招生16.01万人,占全省高等教育统招生总数的22.03%;教职工2.33万人,其中专职教师1.34万人,占全省高校教职工总数的15.2%;从硬件设施来看,学校占地总面积2.18万亩,建筑面积727.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5.68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值达11.39亿元,图书1654.2万册。

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举办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共17所,其中西安培华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等5校为本科院校,其余12所为高职院校。17所民办高校有在校生18.5万人,教职工1.95万人,固定资产总值累计59.5亿元,图书899.2万册,校舍建筑面积420万平方米,占地1.15万亩。分别占整个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的68.3%、固定资产的69.4%,校舍建筑面积的57.6%,占地面积的52.7%。二是独立学院共12所,有在校生3.02万人,有教职工0.43万人,固定资产总值累计16.9亿元,图书391万册,校舍建筑面积176.2万平方米,占地5643.03亩。分别占整个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的11.1%、固定资产的19.7%,校舍建筑面积的24.2%,占地面积的25.69%。三是全日制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4所,有在校生5.48万人,占整个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的20.2%。

53所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共有党员15453名,其中学生党员11415名,教职工党员4038名,分别占民办高校学生和教职工总数的4.23%和17.33%;建立校级党组织有46所,其中党委20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18个;未建立党组织的学校有7所,占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的13%。

目前,我省民办高校的三种办学模式,使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中呈现出三个不同的办学层次学校的党建工作也具有不同的特点。一是17所举办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由于其办学历史较长,规模较大,管理相对规范,特别是5所本科民办普通高校,办学理念较新、校园建设优美、实力雄厚,规模宏大,设施完备,管理规范,在全国民办高校中也有较大影响。这些学校的党建和管理工作已列入省教工委的统一管理,绝大多数学校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的工作机构健全,党组织活动比较正常,党员教育管理比较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比较顺利。二是12所独立学院。虽然其办学历史最短(1—3年),但由于依托母体学校的支持和扶助,基础比较好,起点比较高,学校建设和管理都已粗具规模。在党的建设方面,母体高校都为其选派了党委书记,但工作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党建和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较多。三是非学历高等教育助学机构。虽然其办学历史长短不一,但由于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资金来源等因素影响,有多半学校仍处于维持现状,甚至难以为继的状态中。这些学校的共同特征是: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弱,人员流动性大,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工作不规范。在党的建设方面,仍有7所学校未建立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党组织隶属关系也比较混乱,有的挂靠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科室,有的挂靠在街道办事处,有些挂靠在创办企业党组织。此类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近乎空白亟待加强。

二、陕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举措与成就

近年来,陕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按照“先组建、再规范、重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建强堡垒、巩固阵地,抓好组织建设,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壮大的同时,坚持紧紧抓住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不放松。1998年,就召开了6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印发了百余份民办高校党组织和党员情况调查表,对民办高校党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在此基础上,1999年4月,陕西省委组织部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陕西省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组织同步组建的原则。同年11月,根据实际,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任命民办高校党组织临时负责人的通知》,创造性地为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高校全部任命了党组织临时负责人。这一做法,为加快我省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步伐,保证民办高校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1年,结合民办高校实际,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又适时制定了《陕西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基本标准》及评估体系,并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还充分利用我省公办院校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在全省高校中,广泛开展了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结对子”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帮助民办院校党建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在2006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针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对党组织的设置提出了具体地要求,并进一步严格了组织生活会制度,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积极培养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队伍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近年来,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陕西省委组织部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从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加大了党务工作者队伍以及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采取由民办高校自主选择,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考察任命的方式,从省委工作部门和省内公办高校,为民办高校选聘了一批长期从事党务和教育工作的离退休干部担任党委书记。截至目前,我省5所民办本科学院的党委书记,全部由从省级组织、教育部门以及公办院校的离退休领导同志担任。这项举措,对我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及民办高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各民办高校普遍建立起了一支党建工作者队伍。各民办高校党委都加大了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步伐,培养了一批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西安思源职业学院在选聘党务工作者时,首要条件就是要求其党性强,理论功底扎实。现在,在思源学院,只要说到党务干部,无论是学院举办者还是学生,都赞不绝口,认为他们不仅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把学院的党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且事事都能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西京学院党委则率先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委、党校等工作部门配备了专门的党务工作干部,保证了学院党建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三是按照比例配齐配强学生辅导员。各民办高校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比例配齐配强了学生辅导员。在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学院要求所招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有中级职称、年富力强并熟悉学生情况。这三个用人标准的设立,不仅从根本上保证了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对于中学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方式、方法、途径等方面的衔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更符合民办高校学生的实际。各民办高校还注意从时事政策学习、学生心理咨询、工作艺术和技巧、就业知识等方面,加大了对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四是各民办高校普遍注重了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的提高。10所和普通公办高校“结对子”的民办高校,充分利用结对帮扶的有利条件,积极邀请公办学校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本校讲课,或输送本校的党务干部到结对学校挂职,接受实地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西安外事学院坚持对学院组织委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建基本理论、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并积极为基层党组织工作者购买书籍和资料,使广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普遍提高。

3.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创造积极活跃的党建工作环境,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具体工作中,各民办高校一是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激发学生入党意识和热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一年级有积极分子,二年级有党员,三年级有党组织的发展规划,我省各民办高校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中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从新生入校开始,就对其进行形式多样的入党意识教育,引导新生在政治上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引导,为建立一支数量多、质量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奠定良好的基础。西安培华学院在新生入校后,借助军训活动对其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他们参观八路军办事处、杨虎城革命纪念馆等,努力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和感情,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其逐步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2006年,全校有6980多名学生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占学生总数的60.2%。二是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育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政治素质。各民办高校结合各自的实际,普遍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的三级教育培养体系,即班有党章学习小组,系有党课辅导讲座,校有业余党校培训。西安欧亚学院在此基础上,坚持举办校、系两级业余党校,组织编写了《入党培训教材》,精心设计了188个问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培养。3年来共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027名。西安外事学院坚持每年4次从申请入党人员中挑选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确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每季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纪实登记表》,记录有关培养考察情况,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三是注重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入党积极分子。各民办高校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注意发挥民办高校中共青团、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成才提供广阔的舞台、创造良好的条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2005年以来,各民办高校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效地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通过严格民办高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大大增强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西安翻译学院等民办高校党委注意通过学生党员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采取了选聘优秀党员作政治辅导员,通过他们来影响和带动周围的青年学生,推动了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4.慎重党员发展,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最终体现在党员的质量上。在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各民办高校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严把党员“入口关”和发展后的管理,避免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确保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一是狠抓制度建设,严格发展程序。各民办高校普遍建立了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四项制度”,即培养人联系制度、考察写实制度、团组织推优制度、材料归档制度,逐步规范了民办高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西安翻译学院结合本校实际,实施了“四不发展”制度,即未经过党校培训的不发展,不懂得党的基本知识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严格考核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地提高了党员队伍的质量,使民办高校党员发展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坚持发展标准,严把“入口关”。近几年,我省个别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出现了“重发展数量、轻发展质量”的问题。对此,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创新机制,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公示制度(试行)》。此项制度试行半年以来,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有些学校还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有效地保证了大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每年对新生党员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严把程序关,对不符合入党程序的新生党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切实加强了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我们在民办高校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各学校党委还普遍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为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并采取召开典型报告会、党员挂牌上岗、结队帮扶、主动与流动党员的联系等有效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西安翻译学院党委在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中,注意掌握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帮助和教育,并根据其爱好和特长给他们压担子,促使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锻炼成才。近年来,我们通过抓民办高校的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陕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态势相比,民办高校的党建和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民办高校党建和管理工作部门的力量相对薄弱。按照我国现行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民办高等教育主要由省级教育部门负责管理。目前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已占全省高等教育总量的1/4,管理范围、管理内容日益扩大,任务愈来愈艰巨、繁重。但具体承担党建和管理工作的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长期以来没有扩大。面对53所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近27万在校生,就目前而言,我省党建和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显薄弱,亟待加强和充实。

2.党的组织建设还不到位。这一现象在一些规模小、发展缓慢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表现得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没有成立党组织;二是有自行成立党组织,没有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批;三是临时党组织成立多年,却没有及时或适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成立正式党组织。

3.党组织隶属关系没有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纷杂是这次调研中发现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民办高校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当前,我省民办高校党组织的管理有三种形式:一是西安外事学院等12所普通民办高校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管理;二是29所民办高校隶属地方以及行业党组织管理;三是12所独立学院隶属所举办的普通高校党委管理。目前问题比较集中的是在第二类管理形式上,即29所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隶属地方以及行业党组织管理的问题。一些地方以及行业党组织,由于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缺乏了解,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缺乏经验,按照对待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方式管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传达给民办高校的文件、指示精神等,大都与教育不相关,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是限制了诸如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正常换届、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以及党组织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有些地方和行业党组织给民办高校下指标,限制人数,致使这些学校学生党员人数比例一直偏低,占学生总数不到1%,严重影响了学生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还有12所独立学院党组织的管理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这些学院都建立了党组织,母体高校为其选派了党委书记,也基本上将其作为内部二级学院管理。但在工作中,没有突出独立学院的性质和特点,工作针对性不强,不是管得太死就是管得太松,隐性问题比较多,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予以加强和改进。

4.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配备薄弱。按照中央31号文件规定,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但现实情况与要求相差较大。除西安外事学院、西京学院、西安思源学院相应成立了一些工作机构外,大多数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党组织都没有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事党建工作的专职人员也较少。由于工作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过少,很多工作只能满足一般应付,深入细致的工作就无从谈起。

5.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队伍还有待提高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实践和新任务,涉及一系列具体的、全新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这就对从事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但要熟悉党务,熟悉学校的党建工作,还要了解民办高校的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而从我省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情况来看,一是党组织负责人年龄普遍较大,基本上以离退休人员居多,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二是在党委系统做具体工作的同志,一般都是部队转业干部或近几年民办高校本校的留校生,这些同志普遍存在不熟悉高校管理和高校党建工作的问题,培养渠道又不畅通,因而在工作中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如何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素质过硬的党务工作干部队伍,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

6.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不够。按照有关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应进入董(理)事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但在调研中得知,有相当多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并未进入董(理)事会,致使党组织无法正常有效地发挥作用。个别学校不能正确处理党组织和行政决策机构之间的关系,重行政工作,轻党务工作,需要时把党组织放在重要位置,反之则放在一边,有由董(理)事会取代党组织职能的倾向。

7.流动党员管理难度大。从各校的实际情况看,民办高校80%以上的教职工党员都有原工作单位,这些党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成分复杂,组织关系多在原单位,不愿或无法转入所在的民办高校。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一些人有临时思想和打工思想,没有长期在民办高校工作的打算;二是一部分人顾虑与原单位的组织人事关系,担心影响原有的工作岗位和退休待遇,不敢公开党员身份,不愿转出组织关系;三是目前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完善,致使一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入;四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党员,由于找不到工作或者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毕业后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由此在民办高校造成相当多的不交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的教育管理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这些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脱离了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给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多不便。

8.党建工作和管理水平极其不平衡。由于办学历史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因素,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和管理水平不尽平衡。从整体上看,民办普通高校的党建和管理工作优于独立学院,独立学院又优于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从党建工作规范程度来看,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教育工委的民办高校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职能发挥得较好,隶属于地方以及行业的民办高校相对较差。特别是一些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对建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缺乏认识,党建工作处于初建阶段,这是我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正在逐步显现。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101号文件,中组部、教育部党组下发了31号文件,教育部颁发25号令,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在各民办高校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结合上述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我省民办高校党建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1.坚持实事求是,切忌“一刀切”。鉴于我省民办高校之间存在管理水平、生源状况、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和专业设置的许多差异,以及目前党建工作在管理体制、水平层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我省民办高校党建和管理工作应该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忌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当前加强和改进党建和管理工作重点应依次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

2.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成立陕西民办高校党工委,设立专项经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由民办高校党工委统一负责,行政管理由民办教育管理处负责,以切实加强对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党建和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以及具体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理顺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地方和其他行业党组织的民办高校,将其党组织关系尽快划转到省、市教育部门。党政领导须分设,校(院)长不宜兼任党组织负责人,以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关于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专员的选派工作,应和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关于委派和选派工作,民办普通高校由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独立学院由举办高校负责;高等教育机构是否选派,待组织关系理顺后,视情况再作考虑和安排。

4.加强培训工作。省市组织部门和教育工作部门应将民办高校党务干部纳入普通高校党务干部培训体系,通过专题培训、相互交流等方式,定期进行培训,争取每两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民办高校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应尽快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的研究,促进民办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

5.建立省委常委联系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建立省委常委联系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联系指导制度,完善民办高校党建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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