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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结盟”自主招生弊大于利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通过对自主招生联考的利弊分析,提出自主招生考试改革应该扩大院校范围,建立反馈机制,并加强监督机制。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信息,2010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80所,30余所高校已经结盟分别组织自主招生联考。因而,如何看待高校结盟联考,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应何去何从等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结盟联考必然对这部分单兵作战的高校自主招生,尤其是在外省市的自主招生造成冲击。

高校“结盟”自主招生弊大于利

杨德广 孔祥博

作者简介:杨德广,男,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孔祥博,男,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内容摘要] 自主招生是高校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权利。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自2003年起发展迅速,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清华、北大、同济等高校纷纷结盟,究竟是为了“掐尖”抢生源,还是为了减轻考生压力、降低考生成本,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本文通过对自主招生联考的利弊分析,提出自主招生考试改革应该扩大院校范围,建立反馈机制,并加强监督机制。

[关键词] 高招改革;自主招生;高校结盟

2010年11月以来,“北约”、“华约”等字眼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热议的焦点就是部分高校迫不及待地寻求合作伙伴、结盟招生。所谓“北约”,指以北京大学为首的13所大学的高校招生联盟;所谓“华约”,指以清华大学为首的7所大学的高校招生联盟。此外,还有理工系9校联考和以北京5校组成的联考等。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信息,2010年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80所,30余所高校已经结盟分别组织自主招生联考。有人说这是“组团掐尖”,争抢生源;有人说这样的做法,增加了考生考试负担,激烈的竞争会演变成一次“小高考”;有高校声称此举是为考生着想,提供给考生更多的机会;有高校说入盟是迫于形势,怕被边缘化,联盟的出发点不道德。随着各联盟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和招生简章的陆续公布,几所身陷其中的学校招生负责人甚至校长纷纷站出来表态,发表了对自主招生的看法。因而,如何看待高校结盟联考,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应何去何从等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表1 宣布结盟联考的自主招生高校名单及各自自主招生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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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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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信息源自相应学校招生网站,统计至2010年12月5日。

一、我国自主招生改革的历史

自1977年全国恢复统一高考以来,人们对“一考定终身”的批评30多年来从未停止。虽然中间有过标准化考试、调整考试科目、自主命题等考试改革,有过自费生、定向生、保送生、远程录取等招生改革,但这些改革大多实行不久就被调整、废除或停止了,特别是招生制度改革,这30年来可以说成效有限。[1]2001年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三所高校试行“自主招生录取”;2003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22所高校中,“以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有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为目标,积极探索、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此后,随着教育主管部门逐年放权,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数量随之增加,自主招生的措施也不断出台,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如2008年,北大、清华自主招生考试的申请人都超过万人[2];2009年,甚至有少数高校自主招生人数占到了全部招生人数的50%以上[3]

表2 参与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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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源自教育部相关文件通知。

与此同时,自主招生的政策一年一变、报名资格弹性较大、信息不透明等弊端让考生和家长无所适从、各地奔波,其选拔的公平与诚信、考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成本与效益等方面都受到了质疑。“一份最近由上海市教科院联合地方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开展的调查显示,有57.8%的学生认为高校自主招生使学生课业负担加重,46.7%的教师表示,自主招生使自己的教学负担和工作压力加大……”[4]

纵观近10年间自主招生改革,众多举措还不够成熟,始终未能与统招的目的与功能区分开,在突破应试教育、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培养创造性人才等方面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也没有达到教育部要求的招收有“个性特长”学生的目的,甚至还引发了高校抢夺优秀生源,为各自利益“圈地”的行为。

二、自主招生进入结盟时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自主招生改革的初衷是要体现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在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另辟蹊径选拔专业需要的人才和创新人才。但在实践中,高校为了提前圈定一批成绩优秀的学生,不断提前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干扰了高中正常的教学秩序,显然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自主招生考核时间不得早于1月1日,以及近期再次强调的自主招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校招生总数5%的精神不相一致。

“华约”、“北约”等联盟的相继出现及其“掐尖”行为,究竟是一次教育资源垄断的“圈地”运动,还是一次为了考生利益着想的重大变革呢?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名牌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对记者说,结盟是被形势所逼而非本意,担心生源的流失,也怕被边缘化。[5]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可以在全国进行自主招生的76所高校中已有34所选择好了“阵营”,其余的42所高校何去何从?结盟联考必然对这部分单兵作战的高校自主招生,尤其是在外省市的自主招生造成冲击。在“四大联盟”未公布考试日期前,虽然有些高校已经发布了自主招生考试的招生简章,但考试时间却未公布,就是怕和联考撞车。但联考对于一些有特色的强校是否有显著影响,还待观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表示,自主招生“作为选拔特殊人才的方式,应该适应学校专业特色,如果加入联考,从目前看可能无法体现学校特点”[6]。笔者认为,自主招生是招收适合本校培养方向的有专、特长的学生,而不是为了招收“高分”优等生,但现行的自主招生“联考”确实存在“掐尖”之嫌。不少高校争先恐后地“结盟”或“入盟”,目的在于提前网罗“优秀”学生,唯恐被别校捞走了。

三、结盟联考的利弊分析

联考作为2010年自主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形式虽处在初始阶段,但作为一种尝试,具备节约成本、优惠考生等优点:

(一)降低高校自主招生成本

教育部在2003年开展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开始时就规定自主招生的名额不得超过全部招生名额的5%,虽然在其间略有放宽,2010年又重申了5%的名额限制。为了这5%的学生,每所学校每年都要组织专门的人从事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工作,花费巨大。而自主招生的考题大多为本校的几名老师命题,效度、信度备受质疑,选拔有专、特长的“偏才”、“怪才”、“天才”方面的效果并未凸显出来。

自主招生采用联合考试的办法,最重要的一个优点就是节约了招生成本。“华约”、“北约”、“理工系”针对联盟中各学校地域不同的现状,几乎在全国各省都设有考点。这样,不仅节省了高校在增设考点方面的投入,也方便了考生,降低了考生的出行成本。另外,在命题方面,联盟各校联合出题或委托专门机构的做法,不仅节约了每所学校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实际上也促进了考试命题信度、效度的提升。

联考的另一优点在于,联盟内可以平行报考多所学校。在以往学校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各学校间在合作的基础上会有不同程度的相互监督。虽然这一监督从制度上未得到确认和保护,但无形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考核过程更加透明。

(二)提供给考生更多选择权

参加一次考试,可以选择多所高校,是高校自主招生联盟的一大“卖点”。过去,北大和清华这两所中国顶尖大学,将自主招生考试日期定为同一天,把选择的难题留给了考生。自主招生联盟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选择的风险。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联盟内的高校越多,各联盟间自主招生考试时间越不可能有冲突。“华约”、“北约”和“理工系”三大联盟公布的2011年自主招生考试笔试时间均已错开,不再用排他性的选择来考验考生的“忠诚度”,这就是一个进步。

另外,联盟内的高校间在不同程度上都对联考的成绩予以认可,这无疑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参加一次笔试,至少可以选择两所高校,这样的考试显然更具吸引力。凤凰网一项有11247人参加的网上调查显示,50.2%的人认为联考的推出会“给考生带来更多的选择权”[7]。清华大学今年推出了A、B计划,最多可以低于当地一本线60分的高考成绩录取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其他学校也均有较大降分优惠。虽然自主招生考试竞争也很激烈,但联考的推出缓解了一定的考试压力。

(三)促进高校间进一步合作

各高校形成的联盟,从总体上看同质性较好。“北约”的几所学校都是以文理医工见长的综合性大学,“理工系”九所高校联合签署《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意在共同推进大学教育改革与卓越人才培养,不仅在推进招生改革方面有联盟之行,还会在探索卓越人才培养规律和模式、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流与联合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同济大学教务处长廖宗延教授表示,通过一种“同盟”的形式,使盟校在学科建设、科研上都得到一定发展,这将彻底打破高校间的围墙,对我们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将起到决定性作用。[8]

综上所述,与各校单独自主招生相比,同类型高校“结盟”招生,有利于降低高校招生成本,有利于学生多校选择,也有利于建立多边合作办学平台。然而,部分重点大学在招生中“结盟”也存在一些值得质疑和反思的问题。

(一)改革仓促,内藏玄机,形成不正当竞争

尽管早在2009年10月,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的“五校联考”就已敲定,并在2010年1月16日进行了笔试,但2010年底刮起的这场“结盟”风暴还是来得太突然,短短几十天的时间内,联盟一变二、二变三,知名高校不断加盟,这样急剧的联盟扩张和仓促的考试改动让人不得不去猜想这背后是否隐藏着其他东西。掐尖、垄断、跑马圈地、不公平等声音不断出现,学校内部的人也都纷纷以“某知情人士”的名义发表言论:如《中国青年报》2010年11月25日报道“有高校说,入盟是迫于形势;有高校说,联盟出发点不道德”,“(联考出发点)就是为了垄断生源,其他都是说辞”等。暂且不论诸多“内幕”中孰真孰假,三十多所高校的结盟已经对未结盟的高校造成了冲击。因为全国有两千多所高校,其中211工程高校有一百余所,本科院校有一千余所。目前享有自主招生权并结盟提前招生的仅三十多所,其他高校眼睁睁地看着“结盟”高校在争夺生源。中国一流名牌高校展开“集团作战”的阵势使未结盟的高校被边缘化,他们只能在各大联盟确定了考试日期后才公布自己的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怕与联考撞车。而没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被边缘化,只能在全国“统考”中招收学生,这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任由“结盟”毫无约束地发展,为了在优质生源的争夺中占有一席之地,摆在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寻找一个联盟加入或者寻找同伴成立新的联盟。随之产生的结果就是,各高校纷纷争取成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各试点高校纷纷结盟,自主招生成为一块高校联盟混战的战场。如果“结盟”的目的是竞争和垄断优质生源,是在建立“俱乐部”或者“圈子”,那么对高校逐渐争取来的自主招生权利就会是致命的危害,一是没有达到招收有个性特长学生的目的,二是增加了学生负担。

(二)标准倾斜,缺乏保障,招生依旧不公平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80所高校,报名条件中大致都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合格(或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或学科特长。但有的高校在后面会附注满足某一项或几项补充条件方可报名,或要求竞赛获奖,或要求获得某荣誉称号,或要求文体特长,或指定学校推荐等等。培养符合这些要求的学生无疑需要充足且优良的教育资源和不菲的教育投入,显然贫困家庭、“差校”、边远落后地区的“穷学生”与自主招生考试无缘,被标准和规则“自然淘汰”了。如果说高校“结盟”在学校体系内组建了一个“富豪俱乐部”,那么这些报名标准则在学生群体内组建起了另一个“富豪俱乐部”。在呼吁“为考生着想”、“节约考生成本”的同时,各大联盟所谓的“考生”是否已经把“穷学生”排除在外了?

再看联考的考试内容。“华约”的AAA联考已经明确声明试题内容以中学大纲为中心,难度高于一般高考试题,其他联盟的试题内容和难度也大致类似。尤其是其中英语所占有的比重,更是以“城市视野”或更高要求的“国际标准”来考量。这样的联考无疑直接扼杀了边远落后地区学生获取自主招生考试名额的机会,也违背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的规定。学校固然有设立选拔标准的权利,但这个标准和与之配套的选拔程序、选拔手段都应该是公平合理的,不应该包含“歧视”的成分。

(三)目标不明,手段陈旧,择才育才无系统

自主招生考试属于选拔性的考试,那么需要弄清楚的就是自主招生究竟是要选拔出什么样的学生?2003年教育部推行自主招生时,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要“以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有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自主招生的描述为“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反观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历年来一直采用的模式是“笔试+面试+高考”,经过了自主招生考试的选拔后,考生依旧要参加高考,达到一定的标准后,方可录取。

2010年刚刚推行的联考政策中,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高考成绩。自主招生的联考应该做到和高考有所区别,而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北约”、“华约”等联盟中的高校需要考生在一天的时间内连考数科,考核内容以高中教学大纲为中心,难度高于高考一般试题。这样选拔出的人才,通过高考也可以得到,为什么还要大费周折地搞结盟、联考?“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地炮制出这样一个“小高考”出来,目的仅仅为了招收5%能够在高考中取得高分的考生?考试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考试考些什么东西,在于我们考试的内容和考试的制度:既然区别于高考的目标就应该拿出区别于高考的手段。联考实际上是又一次难度很高的高考,学生参加联考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考生不堪重负。学校关注的是高分优秀生,而不是“特长显著”的学生。

如果从选拔人才开始就体现不出对“有专、特长学生”的关注,目光直视关注高分考生,那么“钱学森之问”也就不会有答案。如果只关注如何在百万考生中抢到成绩占优的那5%或更少,而不是关注如何在把学生招进来后好好培养,那么“钱学森之问”就索性不要再提了。

四、思考与建议

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全国毛入学率达到24.2%,北京、上海等地高达60%以上。尽管高等教育规模扩大了,但入学竞争还是很激烈。自主招生政策似乎是为广大考生开辟出了一条“绿色通道”,但这条通道的条件苛刻、路径曲折,致使竞争更剧烈,学生负担更重,不仅学生之间竞争剧烈,而且加剧了高校之间的竞争。而且所谓的自主招生改革,缺乏整体规划和设计,缺乏有效监督和反馈。针对自主招生的种种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目的,分类选择,扩展院校范围

要明确自主招生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仅为了招收高分尖子生,完全可以通过全国“统考”来选拔。据悉,每年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大约1.5万人,其中三分之二学生没有自主招生的优惠,也可以进入同样的学校。[9]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包括一些有专、特长的“偏才”、“怪才”,而不能成为“尖子生的游戏”、“掐尖游戏”。

现在的自主招生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考生入选后还需要参加全国统考,但在录取时享受一定优惠;第二类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在上海地区实行的自主选拔,可自行决定录取与否,考生还需参加高考,但成绩只作为录取依据;第三类是北京、上海等地区的部分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入选后无需参加高考即可被录取。

上述情形看起来好像是分门别类地开展了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但实际上采用第一类录取方式的高校中只有北京语言大学是非211工程学校;第二类录取方式只有上海的几家985高校;第三类只有北京、上海的几所高职院校。这样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分布是否真的能起到试点的作用呢?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应该是高招录取改革的大方向;其试点工作应该在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高校中开展,而不是赋予某些学校的一种特权。笔者认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院校范围应该扩大。

在地区范围上,现有近四分之一的试点院校在北京,新疆、内蒙古、山西、江西等地都没有试点。应该做到布局分布更为合理,在不同省份都设立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以便于不同地域的高校和考生都能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在院校范围上,应该改变985院校一方独占的局面,在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和高职院校中都设立试点,以便于不同需求的考生都可以到相应的大学参加自主招生选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招生自主权。2011年,国内拥有自主招生的高校有80所,其中面向全国招生的有76所,结成“联盟”的有34所。经试点后,可以鼓励这80所高校按类别结盟自己命题,录取时由各校自主录取,不限于5%,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二)注重公平,遏制垄断,强化监督机制

公平是民主社会永恒的主题。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让每个公民公平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统考、统招、以分择校弊端很多,已不合时宜。自主招生本应是高招改革中的一道曙光,可是这道光总是若隐若现,总是与“内幕”、“腐败”、“暗箱操作”脱不开关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都有对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规定,还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但主要是为了教育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而制定。近年来的招生改革、自主招生等,使学生处于被动地“被折腾”、“被折磨”、“被游戏”的状态中,负担加重,苦不堪言。对“考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不足。法律地位不明确、法律程序不清楚,尤其是法律救济方面极为薄弱。

对于高校而言,能公平地享有招收学生的权利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自主招生的高校仅局限于“985”、“211”名校,其他类型高校一律排除在外,这是不公平的。现在又有“结盟”之举,而没有入盟的、享有自主招生权利的院校,也只能望“盟”兴叹。自主招生领域内行政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不清,名校拥有过多的“自主权”,有的打着教育部授予的自主招生特权,变着花样“掐尖”,不执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的规定,教育部对这些副部级名校也奈何不得,对于这样的垄断和不公平更需明确的“程序正义”来保障广大考生和各高校的权利。

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教”推广的同时,利用非强制性的监督机制也是规范自主招生的一个重要手段。如建立高校自主招生管理委员会,由不同类型的高校组成一个自主招生管理的监督机构;或借助公众监督的力量敦促高校应该在自主招生中规划出公平的程序,使流程更公开、更透明。尤其要让那些享有自主招生权利的高校,严格按自主招生的目的和规定行事,不能玩“掐尖游戏”。

(三)改进评价和选拔手段,建立反馈机制

有人说,大学在招生中只考虑两件事情:“把好学生挑出来”和“让好学生到自己的学校来”。问题是,在招生过程中,大学是否已经对“好学生”有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绝不应该仅仅是分数。

自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而招收“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学生。那么评价和选拔学生的依据就应该从这个目的出发,自主招生的考试应该与高考有相当的区别才能说明这一点。联考要求考生在一天内完成数门功课的考试,根据分数再进行面试选拔,然后再依据高考成绩优惠录取。高校将把好学生挑出来的责任推给了高考,然后用高考的模式复制出一个联考,这样的做法是让学生参加多次考试,失去了自主招生的意义,仍然以考分高低决定是否录取。实际上“结盟”所带来的联考,没有立足于特长生、保送生的选拔,其关注点实际上是如何“把高分优秀生招到自己的学校来”,没有聚焦在“高素质创新人才”上。

针对这点,高校应该改进评价和选拔的手段,加大面试所占分数比重、参考课外活动成果、注重知识实际运用能力,而非围绕高中教学大纲进行考核。为此,实行中学校长推荐制是个好办法,中学校长、教师对学生最了解,由他们公开推荐有发展潜能的专、特长学生最合适。至于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开后门”、“潜规则”、“腐败”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公开、透明度等措施予以解决。不能一听到不同声音就缩手缩脚,不敢前进。

反思近年来,通过自主招生招进来的学生,是否真的有专、特长,有潜在创新能力,成为了“高素质创新人才”,是否在大学阶段脱颖而出,还是如江郎一样才尽,泯然众人矣?八年的自主招生过后,还未有能够说明这点的结论。如果高校仅仅关注于如何“让好学生到自己的学校来”,而忽视了如何让每个走出学校的学生都是好学生,无疑是本末倒置。我们兴师动众地打着改革旗号实施自主招生,结果仍然以分取人,成为部分名校争名逐利的“掐尖”游戏,而那些有潜力、有个性、有培养前途的“偏才”、“怪才”仍以总分不够被拒之大学校门以外,这是高校自主招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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