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西乡试中额探微
姜传松
作者简介:姜传松,男,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理论和考试制度。
[内容摘要] 清代江西乡试中额包括正榜中额、副榜中额和恩赏中额三部分。受文风、战争、裁额、广额等因素的影响,清代江西乡试中额呈不规则的波动。
[关键词] 清代江西乡试中额;正榜中额;副榜中额;恩赏中额
中额是科举时代政府法定的录取名额,是科举资源分配的直接表现。从类型上看,它包括中央一级的会试中额、省级的乡试中额和地方府州县的学额三种。乡试中额伴随科举分省定额录取制度的出现而产生,它“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之。”[1]乡试中额既是各省文风高下、人口多寡和丁赋轻重的衡量标准,也是它们综合作用的结果。
江西素称文章俊乂、人文薮泽,宋明两代科甲盛绝一时。迄于清季,江西科甲文风仍余韵犹存。有清一代,根据中额多寡,有乡试大省、中省和小省之分,而江西则是继顺天、江南和浙江之后的乡试大省。清代江西乡试中额有朝廷的硬性规定即基本中额。除此之外,它还受加恩广额、捐输广额以及恩赐举人、副榜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社会历史形态。
一、正榜中额的变迁
清代江西乡试虽然始于顺治三年,但此前中额已定。“本朝之有乡试,始于顺治乙酉,所定中额,……江西一百十三名。”清政府还通过乡试中额的延伸,进一步确立应举士子的人数比例,“顺治乙酉正月,定直省额中举人一名,取应试诸生三十名。”[2]可见,包括江西在内的各省乡试录取率仅为3.33%。而且,当时乡试“俱分经取中”,[3]其中额的内部划分还相当精细,朝廷根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分别划定录取名额。
在高度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下,科举受最高统治者意志的影响巨大,其中额也随之波动不居。顺治年间,江西乡试中额有多次增损。其增广中额者,一般适遇皇帝登极、皇室寿辰等,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加恩广额即是如此。“凡乡会试因事加恩广额者,俱临期钦遵谕旨办理。不为常例,亦不拘常额。”[4]每次加恩广额有效期限仅为一年,顺治八年(1651年)、十一年,恩诏顺天、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分别加中十五名、七名。[5]顺治后期,各省乡试中额经历了一次大削减。“顺治十七年,题准乡试中式照旧额减半。……江西五十七名。”[6]削减乡试中额的直接后果,是使大量士子的中举希望破灭,并加剧了原本就十分激烈的乡试竞争。
顺治年间,除顺治五年因金、王之乱导致停考外,江西共举行了五次乡试。中额方面,顺治三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和十七年分别为113名、128名、120名、113名和57名,总计531名。
根据文献记载,康熙年间江西共举行20余科乡试。由于顺治末年对各省乡试中额的裁抑过大,清政府出于扩大统治基础的需要和迫于士子希求广额的压力,“康熙间,先后广直省中额。”[7]
康熙朝江西乡试始于康熙二年(1663年),是科所录举人为86名[8]。“康熙八年,恩诏顺天、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加中十名。”[9]该科江西乡试中额当为67名。康熙十六年,受“三藩反清”战争的影响,江西乡试初迫借闱江南。该年“特行乡试,湖广、江西在江南考试,每十五人取中一名,三十年复增十五名。”[10]战乱使清政府适度放宽了录取标准,康熙十六年的乡试录取率一度高达6.66%,康熙三十年则又恢复到之前3.33%的水平。
总体而言,康熙朝江西乡试中额呈循环上升趋势。“康熙二十年,恩诏加二十三年乡试中额,大省十名。……四十四年乡试广额,大省增中十名。”[11]此后,还出现了永久性的乡试广额。康熙五十年,“遵旨议定,直省中额俱于五分内加增一分。……江西额中七十五名,今增十五名,共中九十名。”[12]到康熙末年,由于长期政治升平、国泰民安,江西士气文风大为兴盛,应举人数也不断攀升。在此背景下,康熙五十八年,江西巡抚白潢题请扩大乡试中额,照浙江、湖广例取中。后礼部覆准,“江西近科士子入场甚众,将乡试中额照浙江、湖广例(注:九十九名)取中。”[13]
康熙年间江西各科乡试的具体中额我们已无法悉数厘清,但从已有记载来看,这一时期江西乡试中额呈螺旋型上升趋势,并逐步接近历史峰值。
江西乡试中额在雍正元年(1723年)、十年和十三年有三次幅度较大的增加。如“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奏准恭奉恩诏,于雍正元年四月特行乡试并加中额,大省三十名。”[14]雍正元年江西乡试有广额,且中额达129名。“雍正七年奉旨,壬子科各省乡试,每正额十名加中一名,其十名之外有零数者亦加中一名。”据此可知,雍正十年江西壬子科乡试中额当为109名。“雍正十三年奉恩诏,乡试大省加三十名。”[15]该年江西乡试中额则刚好回到雍正元年的水平。雍正年间,江西乡试共有六科,共中额应分别为雍正元年129名,二年99名,四年99名,七年99名,十年109名,十三年129名,总计664名。
乾隆元年(1736年),新皇登基,是科各省乡试加恩广额,“奏准本年八月举行恩科乡试,钦遵恩诏,大省加中三十名。”[16]江西乡试中额再度达到129名,乾隆三年戊午科乡试,江西中额仍维持99名的水平。此后,官卷中额的计入,使江西乡试中额达到104名。乾隆九年,由于参加顺天乡试士子的素质严重下滑,导致皇帝决定裁减各省乡试中额。《清史稿》载:“(乾隆)九年,严定搜检之法。北闱以夹带败露者四十余人,临时散去者三千八百数十人,曳白与不终篇、文不切题者又数百人。帝……诏减各直省中额十之一。于是定……浙江、江西皆九十四”。[17]
乾隆九年的调整奠定了此后很长一段时期江西乡试中额的基本格局。在统计口径上,清代乡试中额一直存在单计民卷和官民合卷两种计算方法。若以前者计,江西乡试中额为94名;若以后者计,江西乡试中额则为104名。我们可以把官、民合卷的中额视为广义的江西乡试中额,而以民卷和特殊的《五经》取中合计的中额视为狭义的江西乡试中额,且后者更为常见,如《乾隆十二年丁卯科江西乡试录》记载的中式举人数即为94名。
乾隆十六年辛未科为太后六十岁万寿恩科[18],但该年江西乡试具体中额及广额数不明。“乾隆二十年奏准,本年钦奉恩诏,内开丙子年各省乡试,大省广额十名。”[19]这是乾隆年间可考的第二次加恩广额,乾隆二十一年的江西乡试中额为104名。此外,乾隆五十九年甲寅恩科乡试,也属于非常规的一科乡试,例得广额,但具体情形已无从稽考。
除民卷外,清朝统治者对官卷中额也一直甚为关注。“达官世族子弟,初制一体应试,而中式独多。”为了尽可能控制世家权贵对科场的把持和垄断。“(康熙)三十九年,帝以缙绅之家多占中额,有妨寒畯进身之路”,决定实行官、民分卷[20],以维持科举制度的公平公正。围绕官卷中额和录取率问题,朝廷上下一直讼争不断。“乾隆十六年大学士公傅恒等奏准官卷中额……江西中额九十四名内,原定官卷九名,新定三名,今拟酌五名。”[21]在中额方面,江西乡试官卷有三名、五名、九名和十名等不同数量。
综上可知,除了非常规的两次加恩广额外,乾隆朝江西乡试中额的变化幅度不大,仅从康熙至雍正末年的99名减为94名。
嘉庆朝对江西乡试基本中额[22]没有作过调整,只有两次一次性的加恩广额。第一次是新皇登基,礼部于嘉庆元年(1796年)“钦奉恩诏,乡试大省加三十名。……顺天、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应照大省例各加三十名。”另一次则是“嘉庆二十五年,奉恩诏,乡试大省加中三十名。”[23]可见,嘉庆朝江西乡试基本中额为94名,而嘉庆元年和嘉庆二十五年[24]则为124名。
道光朝江西乡试中额有两次一次性的调整,其变化情况和嘉庆朝十分相似。第一次是“道光元年(1821年)特开恩科乡试,……顺天、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应照大省例各加三十名。”另一次是“道光三十年,奉恩诏,乡试大省加三十名。”[25]两次加恩广额使道光元年和三十年的江西乡试中额增至124名,其余各科则仍为94名。
咸丰朝的加恩广额也是两次,且广额的幅度和前两朝完全相同。“咸丰元年(1851年),特开恩科乡试并加中额,应遵照道光元年广额成案取中。”“咸丰十一年,奉恩诏,乡试大省加三十名。”[26]除加恩广额,咸丰年间还有一种特殊的广额形式即捐输广额。
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清政府军费开支巨大,国库入不敷出。为弥补财政亏空,挽救岌岌可危的统治政权,清政府不惜向各省抛售科举中额以救时艰,这就是清代科举史上的捐输广额。为保证广额的有序性和合理性,咸丰三年,“定各省捐银至十万两者,加乡试中额一名。所捐递增,额数以次递加。即捐至数百万两以上,亦不得过恩诏广额大省三十名,中省二十名,小省十名之数。”[27]这实际上是对一次性广额数量作出的制度规定。
捐输广额除了一次性广额之外,还有永久性广额。咸丰年间,江西乡试永久广额共有三次六名。《江西通志稿》载:“频年剿贼,军用浩繁,绅民捐输不下数百余万。会部议,直省捐饷,许统计银数,酌加文武乡试中额数。十万广一次中额一名,三十万加永远中额一名,加定额以十名为限。(江西)于咸丰七年后,四次奏请加额,戊午科加二名,己未科加三名,辛酉科加一名。”[28]
江西是受太平天国运动影响最大的省份之一,连年的战争导致贡院被毁,江西乡试被迫多次停考。咸丰年间,江西乡试共计三科,其开科年份及中额应分别为咸丰元年124名,二年94名,九年己未并补五年乙卯乡试共计193名。[29]
同治初年,战争仍在继续。因此,加恩广额和捐输广额仍是影响江西乡试中额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治元年(1862年),特开恩科乡试并加中额,应遵照道光元年广额成案取中。”[30]该科江西乡试是咸丰八年戊午科和同治元年壬戌科的合并,其中额的增加部分同时包括加恩广额和捐输广额。咸丰戊午科中额为96名,同治壬戌科中额应为130名,因此同治元年壬戌并补行戊午江西乡试中额为226名,其数量在清代江西乡试史上空前绝后。
“同治三年,会议准两江总督曾国藩等奏江西绅富捐饷,请广中额。据户部核计银数相符,应准其加永远中额四名,自甲子科为始。”[31]这是江西乡试史上最后一次永久性广额,至此,江西乡试基本中额已达104名。其后,仍有不少一次性广额,同治三年“甲子科,复以通省节次捐输,鄱阳、南康团练捐输及江西绅商助饷湖南,加中额二十二名。”[32]同治三年甲子科江西乡试一并补行咸丰十一年辛酉乡试,因此该科中额达222名[33]。
同治六年“丁卯科复因南昌、新建、义宁、赣四州县团练捐输,加中额十五名。”[34]这是同治年间第三次广额,因此同治丁卯科江西乡试中额当为119名。同治九年江西庚午科乡试中额无增减,仍维持在104名的水平上。“同治十二年癸酉科乡试,恩诏广额,……顺天、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照大省例各加三十名。”[35]因此,该科江西乡试中额为134名。
捐输广额使不少原本中举无望的士子获得宝贵的中式机会,因此,各省士绅和地方官员对此表现出极大热忱,捐输数目日益攀升,朝廷赏赐给各省的乡试中额也随之不断增扩。“惟各省自军兴以后,捐输银数动辄千百万,加广中额已属不少,现在援案请加者仍复络绎不绝”。如此一来,直接导致各省应举士子和中式举人的激增。“若不稍事变通,诚恐有加无已,科名太滥。”因此,清政府不得不提高捐输广额的门槛:“后各省捐输,只准请加一次乡试中额,概不准加永远中额。其加广一次文武乡试中额,改为一省捐银至三十万两者,准广一次文武乡试一名。至捐输款项业已请奖,仍不准汇入再请加广中额。”[36]各省乡试永久性广额至此画上了句号,而一次性广额也因受拘牵而大为削减。同治年间最后一次捐输广额是在同治十三年,该年议准捐输广额五名,原定同治丙子科取中,后因同治帝早逝,遂改为光绪元年(1875年)乙亥恩科取中。[37]
综上可知,同治元年、三年、六年、九年和十二年江西各科乡试中额分别为226名、222名、119名、104名和134名。除去一次性广额数,其基本中额为104名。
光绪帝上台后,于光绪元年“特开恩科乡试,并加广中额。应遵照同治元年广额成案取中。”[38]可见,该科江西乡试中额为139名。而此处所谓的“同治元年广额成案”,即乡试大省加三十名之例。“光绪二年,议准捐输广中额一名,己卯科取中。”[39]据此可知,光绪五年己卯科江西乡试中额为105名。
光绪年间江西共举行十四科乡试,除光绪十四年的104名中额载于《光绪戊子科十八省正副榜同年全录》[40]外,其余各科中额均可从存世的清代《江西乡试录》整理而得。《乡试录》为主考官呈交给皇帝御览的备案文献,可靠程度极高。兹录如下:光绪元年139名,二年104名,五年105名,八年104名,十一年104名,十五年134名,十七年104名,十九年104名,二十年134名,二十三年104名,二十八年208名,二十九年104名。[41]加上光绪十四年的104名中额,光绪年间江西乡试中额总数为1448名。
从顺治二年到光绪二十九年(1645—1903年),清代共举行了112届乡试,其中包括23届恩科乡试。受战乱的影响,清代江西乡试被迫停罢7科,它们分别是顺治二年乙酉科、顺治五年戊子科,康熙十四年乙卯科、康熙十六年丁巳科、咸丰五年乙卯科、咸丰八年戊午科和咸丰十一年辛酉科。因此,有清一代,江西共举行过105科乡试[42]。
从顺治朝到光绪朝,江西乡试中额在多数时段变动不居,但这种变化仍遵循着一定的规律。首先,从江西乡试基本中额来看,顺治二年定下的113名到十七年减为57名,康熙前中期又调升为75名,康熙五十年和五十八年分别增至90名和99名。雍正朝无任何调整,乾隆九年裁减为94名。嘉庆、道光朝保持不变。咸、同年间增至104名,光绪间则相沿不改。由此可以看出,江西乡试基本中额自从顺治十七年锐减后,除乾隆朝有少量裁减和雍正、嘉庆、道光、光绪朝平稳过渡外,它在康熙、咸丰和同治年间呈阶梯式的攀升趋势,并向历史最高值靠近。其次,从一次性广额来看,各朝每遇登极、寿辰等均加恩广额,作为乡试大省,江西每次广额均为30名。此外,受战争因素的影响,捐输广额在咸丰、同治年间表现得相当集中,且对江西乡试中额产生了很大影响。总的来说,士习文风等是确立江西乡试中额的内在依据,而政治和战争则是它强大的外部影响因素。
二、副榜中额的演替
由于乡试竞争过于激烈,乡试中额的供求矛盾一直相当尖锐。为此,清朝政府通过增加副榜和推行恩赏等办法,以适度减轻科举竞争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
商衍鎏指出,“正榜外溢额者曰副榜,与正榜同发。其名始于明嘉靖五年(1526年),顺治二年定为制。”[43]《清稗类钞》载:“乡会试之副榜,明代曰激赏。顺治乙酉,定取中副榜之制,乡会试卷有文理优长限于额数者取作副榜。”[44]可见,副榜作为科举激励制度之一,只是正榜的补充,在地位上要远逊于正榜。顺治五年,“世祖谕知廪生中副榜者,贡至吏部谒选,其最者以推官用,次知县,次州佐。增、广、附生中副榜者,入成均读书,满一年,送吏部历事考用,与廪生同,后不为例。”[45]可见,副榜中式者一般不能获得举人身份,但可作为地方官员候选人。当然,这不代表绝无例外。雍正四年,根据皇帝特谕,该年江西《五经》副榜取中的陈象枢、伍斯琳和江右台三人,以及两次副榜取中的裘日燕和张自楷二人皆准作举人[46],且一体会试。而且,和恩赏举人等不同,上述五人获得举人身份并被载入当年举人名录中。
关于乡试副榜中额,清朝礼部有明确规定。这种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规定副榜中额与正榜中额的比例。“各省副榜各视正榜,每举人五名取中副榜一名。如奇零不足五名,不准取中。”[47]也就是说,副榜中额是正榜中额的20%,且在计算方法上采取“四舍五入”法。如《清史稿》载:“乡试副榜原定顺天二十名,江南十二,江西十一”,[48]据此可知,这一规定是在顺治十七年江西乡试正榜中额定为57名之后。《道光二十三年江西乡试录》载中式副榜人数为18名,恰好与其94名正榜中额的比例相对应。为防止科名太滥,当时还有附加规定:“遇广额之年,毋庸加中副榜。”[49]
第二,规定副榜中额与应举人数的比例。科举时代,朝廷对应试人数作出的规定,既是控制考试规模、降低考试成本的需要,也是为了保证应试士子的基本水准。乾隆九年规定,“每副榜一名,应试诸生,大省加取四十名,中省加取三十名,小省加取二十名。”[50]可见,大省副榜的录取率仅为小省的一半。士子在报考时并无分流,即不需要预先在正榜与副榜之间作出选择。“各省学政于生员贡监等正科举及录遗通盘核算,遵额录取。”[51]
有清一代,乡试开科时间共计二百五十余年。根据乡试正榜中额,我们基本能推算出各科副榜的具体中额。然而,并非各科乡试都有副榜。如顺治甲午、丁酉、庚子三科副榜皆举行,至康熙癸卯、丙午、己酉遂不许立副榜名色。至康熙壬子复允行,其后仅乡试有副榜。[52]可见,受皇帝意志及加恩广额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副榜仅被间歇性地施行。此外,为避免一人多次副榜中式而挤占他人中式机会,清中期以后不再允许复中副榜[53],这是乡试中额分配的一种优化。
三、恩赏中额的嬗易
恩赏年老应乡试落第之诸生举人或副榜衔是清代科举恩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清重科目,不容幸获。惟恩遇大臣,嘉惠儒臣耆年,边方士子,不惜逾格。”[54]科举恩赏制度,一方面是出于抚恤皓首穷经的落第诸生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科举竞争带来的各种消极影响,强化科举制度在社会公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保障封建统治机器的顺利运行。被恩赏的年老落第诸生之举人、副榜衔,对江西乡试中额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恩赏乡试年老落第诸生举人或副榜衔始于乾隆三十五年庚寅科,终于光绪八年壬午科,而江西是首次举行乡试恩赏的三个省份之一[55]。乾隆三十五年,上谕:“上年顺天乡试及江西省乡试年登耄耋者三人,俱经加恩特赐举人,俾遂观光之愿”。[56]从此处看,恩赏乡试年老落第诸生似乎还早于乾隆三十五年,但江西乡试的恩赏中额始于该年则有稽可考。《清实录》载,乾隆三十五年,上谕:“据海明奏,‘江西省本年乡试有广信府属之兴安县生员李炜,年已九十九岁,三场完毕,虽未入彀,其志实堪嘉尚’等语。……今李炜年及期颐,尚能康强应试,洵为盛世休征。李炜着一体赏给举人,副朕推恩引年至意。”[57]
自乾隆三十五年李炜受赏后,类似的恩赏事例在江西乡试中屡见不鲜,皇帝本人也乐此不疲。四十四年,乾隆帝谕:“据秦雄飞奏,‘奉新县岁贡生王聘,年九十五岁,本年文闱应试,精神甚属矍铄,三场俱如期完卷,榜发未得中式’等语。王聘耄年应试,允称士林人瑞,着加恩赏给举人,准其一体会试,以遂寒窗绩学之志。”[58]上述两位年老士子的应试精神直可与“百岁观光”比肩,堪称江西乡闱佳话。四十五年,江西乡闱应试士子年八十以上、三场完竣而榜发未中式者,较往时有加无已。上谕:“本年各直省乡试,……念其踊跃观光,至老弗衰,宜沛渥恩,以广化泽。所有……江西省之郑忠亮、皮金绶、郑定猷,……俱着加恩赏给举人,一体会试。俾皓首寒儒,得偿夙愿,用昭嘉惠士林之至意。”[59]
乾隆五十一年,江西巡抚何裕城奏称,该年江西乡试贡生涂红鹏年届八十,三场试毕且文艺平顺,请予恩赏。帝允其所请,照旧例加恩将涂红鹏赏给举人,准其一体会试。[60]乾隆五十四年,除北闱外,全国符合恩赏条件的乡试年老落第诸生仍达百余人之多。上谕:“本年乡试诸生,……江西省八十以上之黄景亮、胡道南、萧士芝、董□江等四名,……俱着加恩赏给举人,准其一体会试。”[61]乾隆五十七年,江西乡试受恩赏举人衔的有周经、熊定飞、王聿中、黄鸿翥、王翼安、黄经魁等六人[62],是人数较多的一次。到乾隆五十九年,江西乡试受恩赏的人数达到历史顶峰,该年有刘大知、刘嘉谋、杨化雨、欧阳峋、熊定飞、杨梁材、万锦龙、孔彦、邹学洙等九人之多[63],占当年江西乡试基本中额的10%左右。乾隆六十年,除顺天单列外,全国需恩赏的年老诸生共计一百六十三名,江西省年届八十以上有吴志岳、葛蘧、胡杞、赵人文、刘继志、刘嘉猷等六人,俱被加恩赏给举人,准其一体会试。[64]
综上,除三十四年因受恩赏的人数不明而忽略不计外,乾隆朝江西乡试受此恩赏的人数依次为:三十五年1名,四十四年1名,四十五年3名,五十一年1名,五十四年4名,五十七年6名,五十九年9名,六十年6名,共计31名。在乾隆朝,江西乡试恩赏年老落第诸生举人数呈阶梯式增长趋势。
乾隆以后,恩赏乡试年老落第诸生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恩赏类别由原来单一的举人衔扩展为举人、副榜两种。嘉庆朝可考事例主要有三起,据《清实录》载,嘉庆七年,“赏江苏、安徽、江西辛酉科乡试年老诸生韦弦等九十九名举人、副榜有差。”[65]嘉庆十年,“赏江西、湖北、广西甲子科乡试年老诸生龚应璜等四十六名举人、副榜有差。”[66]嘉庆二十四年,“赏江西等省戊寅科乡试年老诸生邝运振等十一名举人、副榜有差。”[67]由于对江西的记载不甚明晰,要统计恩赏举人或副榜的具体人数相当困难。有学者考证,嘉庆朝江西乡试恩赏举人数分别为三年36名,五年47名,六年24名,十二年38名,十三年56名,十八年44名,共245名。并统计得出,嘉庆朝恩赏人数居历朝之首,其中嘉庆十三年恩赏人数最多。[68]
道光年间典载的恩赏事例也为三起,它们分别是十八年,“赏江西等省丁酉科乡试年老诸生萧经济等五十九名举人、副榜有差”[69];二十一年,“赏江西等省庚子科乡试年老诸生况三寿等六十三名举人、副榜有差”[70];二十七年,“赏福建、江西丙午科乡试年老诸生黄益龄等三名举人、副榜有差。”[71]有学者研究指出,道光朝江西乡试恩赏举人数依次为十二年1名,十五年3名,二十年3名,二十四年2名,二十六年5名,共14名。[72]
咸丰年间,战事频仍,江西乡试捐输广额运动如火如荼。当时规定,每遇广额之年辄停取副榜,而咸丰元年和九年两科乡试皆有广额。据此推测,仅咸丰二年(1852年)壬子科乡试有恩赏副榜的可能。在恩赏举人方面,仅咸丰二年有此事例,且恩赏人数为20名。[73]
到同治朝,战事渐息,恩赏年老诸生举人、副榜现象渐趋频繁,其中可考者共有五次,分别为同治二年“赏江西等省壬戌科恩科乡试年老诸生邹遇铨等三十二人举人、副榜有差”[74];同治三年“,赏江西等省该科乡试王汝开等二十人举人、副榜有差”[75];同治四年,“赏江西等省甲子科乡试年老诸生康遇春等七十四人举人、副榜有差”[76];同治十年,“赏江西等省庚午科乡试年老诸生应见龙等一百十三人举人、副榜有差”[77];同治十一年,“赏江西等省庚午乡试年老诸生马庆图等五人举人、副榜有差。”[78]同治年间江西乡试恩赏年老落第诸生的情况大致就是如此,然而由于记载的模糊,我们已无法将举人和副榜两种名目的具体数量离析出来。从已有文献来看,它应在4名之上[79]。
资料所限,光绪朝的恩赏情况我们已无法知悉。但光绪朝江西乡试开科次数较多,恩赏事例应当存在。有人研究指出,光绪朝江西乡试恩赏举人数依次为二年11名,五年6名,八年8名,共计25名。[80]据光绪《江西通志》载,自乾隆朝迄至光绪五年的近150年间,江西年老应乡会试恩赐举人及给衔者凡四百七十七人[81],这还不包括光绪五年之后的恩赏人数。扣除会试部分的恩赏人数,根据已有统计可知,有清一代江西乡试恩赏年老落第诸生举人、副榜人数应在35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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