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新、创造与创造力开发
创新、创造、创造力是三个紧密联系、密切相关的概念。面向人类创新实践和创造活动的发展需要进行创造力开发,首先需要厘清创新、创造和创造力的概念内涵,在此基础上学习、掌握创造力开发的基本原理,为开展创造力开发训练建立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创新、创造、创造力是进行创造力开发必须掌握的三个基础性概念。
一、创新
1.创新的经济学定义
究竟什么是创新?创新是近年来使用最频繁的词汇之一,但在国内外传媒和有关书籍中却又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讨论的很多,但真正理解的很少。有人认为创新就是创造,把创新和创造视为同义词。而有人却认为,两者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在各种意见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正本清源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从词源来看,“创造”一词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汉书·叙传下》中,就有“创,始造之也”之说。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创造”两字。而创新则不同,它是一个外来词,是知识经济时代大力弘扬的理念。由于知识经济首先是一种经济形态,所以对创新的理解,只能从经济学范畴里探源,根据经济学理论予以解读。
创新是当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首先提出这一概念的,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伊斯·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他在其1912年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使用“创新”(innovation)一词。他将“创新”定义为“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它包括以下五种情况:一是引入一种新产品或提供一种新的产品质量;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三是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四是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五是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人们之所以要进行这些方面的创新,乃是出于经济原因,即需强烈的利润动机和潜在的利润前景的驱使。
把创新理解为经济概念的重要性,在于探讨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认为,高储蓄率导致生产资料的积累而使经济增长。但是如果没有新技术创新和改进的持续注入,经济投入的效益将呈现迅速下降的趋势(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因此,古典经济学家所提倡的储蓄和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必定是有限的。根据创新理论的研究,经济增长的过程是靠经济周期的变动来实现的,而经济周期变动的原因在于创新。利益推动创新,创新刺激投资,引起信贷扩张,扩大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从而推动经济走向繁荣。在此过程中,有许多新资本的投入,而同时那些适应能力差或行动过于迟缓的企业则被挤垮。因此,创新既推动经济增长,同时也造成对旧资本的破坏。熊彼特曾用“具有创造性的毁灭过程”来概述“创新”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巨大作用。
在熊彼特创新概念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演绎提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过程创新、营销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金融创新等一系列概念,并将企业的微观创新活动上升到国家宏观层次,把各种创新活动看作是一个系统和整体,进而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创新的主体。尽管企业创新需要政府和教育、科研机构等为之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但所有这些归根结底都是为企业创新服务的。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依靠作为其基本生产单位的企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来实现。
2.创新概念的一般含义
通过经济学理论的解析可知,创新的基本含义有两点:一是引入,二是革新。较为完整的表述是:创新是指“新的重新组合或再次发现的知识被引入经济系统的过程”。按照这一理解,创造本身并不是创新,只有把创造成果引入经济系统产生效益,才是创新。创新和创造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在英文中两者也是不同的,“创造”为“create”或“creation”,“创新”为“innovate”或“innovation”。把经济领域中的创新概念,拓展、延伸到政治、文化、教育、管理等各个领域,其含义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第一,所谓创新是将新设想或新概念发展到实际应用和成功应用的阶段,是创造的某种价值的实现。按照当代国际知识管理专家艾米顿对创新的定义,就是从新思想到行动(new idea to action),它首先关注的是现实效益的转化。这里所指的效益,不仅是指经济效益,而且包括广泛的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
第二,所谓创新是运用知识或相关信息创造和引进某种有用的新事物的过程。作为一种创造性过程,它从发现潜在的需要开始,经历新事物的可行性检验,到新事物的广泛应用为止。作为一种引进新事物的过程,既指被引进的新事物本身,具体来说就是被认定的任何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或新的制造物,同时也包括对一种组织或相关环境的新变化的接受过程。这里所指的事物既可以是物质形态的产品、工艺和方法,也可以是精神形态的思想、观念和理论等。
第三,除“创造”和“引进”这两种方式以外,创新还可以通过对已有事物的改进、完善、扩展和延伸获取收益。概括而言,创新是建立在已有事物的基础上,推动事物发展,生产新成果,产生新效益的创造性活动。
3.创新的语言学定义
语言学定义可以帮助我们建立对创新概念的通俗理解。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创新是指抛开旧的、创造新的,也可简要概括为破旧立新的过程。根据《辞源》,其中“创”的主要含义就是“破坏”,同时也有“开始”和“创立”之意。
二、创造
1.创造的语言学定义
在英美语系中,创造即creation,是由拉丁语“creare”一词派生而来。“creare”的大意是创造、创建、生产、造成。它与另一个拉丁词“cresere”(成长)的词义相近,与拉丁语中的宇宙、世界和上帝等是同根词。《旧约全书》的创世纪中说,上帝在一切不存在的情况下创造了天和地。因此从拉丁词源上分析,创造的含义是在原先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创造出新东西。我国《辞海》中也有类似解释,认为创造是指“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这种解释特别强调创造具有独创性和首创性。然而,任何创造都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所以要论创造的含义,从字义上分析可能更为贴切。按《词源》解释,“造”的主要含义是“构建”和成为。“创”与“造”两字相联,具有破坏与构建相统一的含义。完整来讲,创造是指在破坏、否定和突破旧事物的基础上,构建并产生新事物的活动。
2.创造活动的类型
在日常用语中,人们对创造常有不同的含义指称,有的泛指创造活动及其过程,有的则是指创造发明成果。就不同领域的创造活动和取得成果的类型来划分,创造通常按其实现手段和方法不同划分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艺术创作三种类型。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指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对事物的本原进行探索和研究,从而了解到存在于现象之后的新事物或规律。例如,牛顿在观察苹果落地这一现象时,推断出所有物体之间都有引力,从而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发现可分三个层次:一是事物的发现;二是事物属性的发现;三是事物本质的发现。科学发现是在不同的层次和角度与上述这些发现相联系的。
(2)技术发明。技术发明是指根据科学规律或科学原理创造出新的事物,首创出新的制作方法等。技术发明的重要特征,是运用逻辑或非逻辑的方法,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和本质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从而创造出具有新质的事物。例如,发明电话是创造新的事物,创立微积分是科学方法的发明。
(3)艺术创作。艺术创作是指运用形象思维的方法,对社会生活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并对生活素材加以选择、提炼和加工,从而塑造出新的艺术形象。艺术创作具有两项显著特点:一是创造的方法主要是运用形象思维进行;二是创造成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艺术形象反映着创作者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理想,甚至还蕴涵着创作者的快乐或忧伤、振奋或消沉、勇敢或懦弱等情绪、意志品质。
联系企业创新实际,创造活动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内容:一是实物的革新创造,包括新产品、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工装仪器等;二是工艺操作技术的革新创造,包括新技术、新工法和新经验等;三是生产经营组织与管理创新;四是科学试验研究与技术开发。
3.对创造活动的评价
创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造是指不考虑外界水平,仅对创造者个体或群体原有的水平基础而言,用以前没有过的新方式解决了没有解决的问题,或称为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例如,一位企业职工搞出一套省力扳手,尽管该扳手已有专利产品,但对这位职工来说仍是一种创造,但不够申请专利保护条件。在企事业单位中,诸如多数的合理化建议和通过技术改进所取得的成果,都属广义创造。
狭义的创造是指产生的成果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都是独创的和具有社会价值的。人们通常所说的创造多指狭义创造,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袁隆平的籼型杂交稻种等,是指那些大科学家、大发明家和大艺术家所作出的创造性成果。从企事业单位来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创造发明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成果,通常也都属于狭义创造。
广义创造和狭义创造的共同特点是:第一,两者都属于创造,因为它们的成果都具有新颖的意义;第二,它们都需要通过创造者自身的努力才能得以展示;第三,它们都可能或可以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两者的不同在于,除新颖程度外,主要要看产生成果是否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创造不必也不可能一步登高,没有广义创造也就没有狭义创造,从一定意义上讲,广义创造是狭义创造的沃土和基础。
就技术创造而言,按创造水平分类有所谓突破型创造、开发型创造、改进型创造和完善型创造之分。
第一,突破型创造。是指具有开创性的,起着划时代作用的技术成就,如晶体管、激光器和电子计算机的问世等。
第二,开发型创造。是指把突破型的技术成果向深度(技术性能的完善提高)或广度(转移到其他技术领域)推进的创新成果,如数控机床、收音机和录音机的出现。
第三,改进型创造。是指在开发型创造的基础上,通过移植和组合改进所完成的创新成果,如企业的技术革新。
第四,完善型创造。是指对已有事物进行局部的小改小革,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多属此类创造。
三、创造力
创造力这一概念通常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人类特有的创造潜能,即人的创造性。它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与一般动物的本质区别所在,这一点已为现代生命科学、脑科学和医学科学的研究所证实。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创造力人人都有,是人的一种自然属性。创造力的第二层含义是指人们在创新活动和创造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生产创造性成果的一种能力。创造能力是对创造潜能的外化和显性表现,正是由于创造力的作用,人们才得以在创新活动和创造实践中产生具有新颖性的创造成果。将创造力的两层含义统一起来理解,创造力既是人所具有的一种潜在的、天赋的自然属性,同时又是必须通过后天的学习、训练和开发才可得以发挥和显露出来的一种社会属性。前者属于创造力的生理机制范畴,主要是属脑科学的研究内容;后者属于能力范畴,主要是属心理科学和思维科学的研究内容。
(一)创造力的生理机制
现代脑科学的研究证实,创造力主要蕴藏在人的右脑之中,是人类亿万年来智力进化的结果。
早在19世纪,生理学家和外科医生就已发现,人的大脑的各个部位具有不同的功能。大脑皮层中央沟前回区域称为“运动区”,刺激该区可以引起四肢的运动;视觉区域分布在枕叶距状裂两侧;身体右侧的感觉通过神经传递给大脑的左半球等,由此逐渐形成与此相关的“特殊定位说”。根据这一看法,人们认为大脑左半球上集中了占主导地位的逻辑和语言中枢,它管理人的右侧身体与右手活动,因而被称为优势半球;相反,大脑的右半球一直被认为缺乏高级活动功能,它只管理身体左侧及左手的运动,故称为劣势半球。
20世纪80年代,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心理学教授斯佩里(R.W.Sperry)通过研究发现,人脑的左半球除具有抽象思维、数学运算及逻辑语言等各项重要机能外,还可以在关系很远的资料间建立想象联系。在控制神经系统方面,人脑的左半球也很积极,起着主要作用。同时,他发现并纠正了过去对人脑右半球的低估。他发现人脑右半球同样具有许多高级功能,如对复杂关系的理解能力、整体的综合能力、直觉能力、想象能力等。此外,它被证实是音乐、美术和空间知觉的辨识系统。人的右脑蕴藏着巨大潜力。
斯佩里利用“分割术”发现,大脑左、右半球间有大约20亿根神经,神经的冲动传递信息。并且,两半球之间具有“转移机能”效应,即当某一半球机能受损时,其机能可转移到另一侧去,这就动摇了“特殊定位说”和“优势半球”观念。据此斯佩里认为,大脑两半球虽然在功能上有一定分工,但这些功能又是互补的。两半球相辅相成,紧密配合,构成一个统一的控制系统。斯佩里因该项成果获得1981年诺贝尔医学奖。
根据斯佩里的研究,大脑右半球承担着形象思维和直观思维功能,具有掌握空间关系和艺术认知的能力,因此右脑被认为是创造脑。它主要通过直观思维和想象思维进行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活动。后来,在运用放射性示踪原子研究确定大脑区域血流量多少时发现,当遇到新问题时,放射性示踪原子密集的区域就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右脑区。在大脑工作状况的照片上清楚表明,创造性工作主要由右脑承担。然而,过去人们一直注意左脑的使用和训练,而右脑的使用很少,尚处于待开发状态。因此,现在有人提出“开发右脑”是提高人的创造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人们的右脑尚未开发或较少开发,这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巨大潜力。据此,人们编制了各种开发右脑的健脑体操,重视如何恢复和启用左手的各项活动,从而锻炼右脑,以增强创造能力。
(二)创造能力
创造能力是人们在进行创造性活动,即具有新颖性的、非重复性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能力。创造能力可使人们活动的成果具有新颖性。基于对“新颖性”中“新”的含义的理解差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把创造能力分为两类:特殊才能的创造能力和自我实现的创造能力。为研究方便,又分别称为A型创造能力和B型创造能力。两者区分的依据,是看其所产生的成果属于广义创造还是狭义创造。若产生成果属于狭义创造,即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是前所未有的,那么这种创造能力就是A型创造能力(特殊才能的创造能力)。若产生成果属于广义创造,即仅仅对于创造者本人来说是一种新颖的事物,那么这种创造能力就是B型创造能力(自我实现的创造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有不少人认为A型创造能力是指科学家、发明家、作家、艺术家等杰出人物的创造能力,或者叫做少数天才的创造能力,而B型创造能力是指一般人、普通人的创造能力。这样的区分是不妥当的,它不仅不符合客观实际,同时也有碍人们对创造力的开发,有碍创造学的发展。A型创造能力和B型创造能力都属于创新能力的范畴,其活动成果都具有新颖性。两者都需要通过一定的启发、培养、教育和训练,经过创造者自身的努力才能够得到提高,它们都可以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比如,我国在研制原子弹时国外早就有了,虽然我国的原子弹难以划入A型创造能力的成果,但其意义却是非常深远的。又如,一个新的设想、方案、措施或产品,即使不属于A型创造能力,也往往会振兴一个企业,救活一家工厂,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这样的例子很多,因此人们不应随意贬低B型创造能力。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只是在创造层次上有些不同,有时在两者之间很难划出一条严格的界限。就创造力开发而言,只要不断地开发B型创造能力,就必然会向A型创造能力进行发展、提高。如若不然,一心只想开发A型创造能力,则可能欲速而不达。
(三)创造力开发模式
戴维斯研究认为,实现创造力由创造潜能到创造能力的转化,通常需要经历意识(Awareness)、理解(Understanding)、技法(Technigues)和实现(Actualization)四个环节,这一理论简称戴维斯AUTA模式理论。该理论抓住强化创造意识、提高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掌握创造技法三个关键环节,完整概括创造力开发的基本步骤,可为创造力开发提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的基本框架。
1.意识
强化创造意识是创造力开发的第一步,目的是要了解创造发明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和创造力在个人成长中的重要地位,克服“创造神秘”、“与我无关”等心理障碍。讲授内容主要有科技史和创造人物等。
2.理解
增进人们对创造力的特点、性质和创造活动过程规律的认知、理解与掌握,使人们增加创造学知识,澄清模糊认识。教学内容包括创造性人才的特点、创造活动过程、创造力的构成和测试等,构成创造力开发的知识准备阶段。
3.技法
讲授各种创造技法,包括通用技法和适合自身、易见成效的技法。在讲授中要以轻松、活跃的气氛,辅之以相应练习,充分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一阶段是AUTA模式的核心环节。
4.实现
自我实现是AUTA模式的最后阶段和理想结果。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的需要,是一种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
(四)产生创造力的要素
按照1991年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创造力多维投资模型理论,智力、知识、思维风格、人格特征、动机和环境因素协同作用产生创造力。
1.智力因素
智力因素贯穿创造活动过程的始终。从新想法的构思(综合智力——再定义问题的能力和顿悟能力)到较成熟产品的加工(分析智力——对新想法进行分析加工的能力),再到把创造产品推向社会并吸收反馈信息以完善创造产品(实践智力——向社会“推销”自己的想法或产品的能力),都有着智力过程的参与。
2.知识因素
包括正式知识和非正式知识。前者是与专业领域相关的知识,后者指常识、意会知识等非书本知识。就创造力开发而言,关键是在如何灵活运用非正式知识。
3.思维风格因素
是指人们如何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力的倾向性。具有较强创造能力的人往往在思维风格上倾向于以新的方式看待问题,并乐于面对新的挑战,倾向于从全局而不是局部来思考问题。
4.人格特征因素
斯腾伯格提出创造性人格具有六项基本特征:一是面对困难时的坚韧性;二是敢冒风险;三是不断地想要超越自我;四是在理论未形成时,能够忍受模棱状态;五是要有自信心;六是对新经验保持开放性。
5.动机因素
在从事创造性工作时,人们的动机是任务中心,而不是目标中心。也就是说,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正在做什么,而不是将从中得到什么。如果过于关注功利性目标,往往会失去超越自我的动力。
6.环境因素
创造力需要支持性的环境,但是过于一帆风顺、毫无阻力,也会阻碍创造力的开发。只有在创造力与环境之间保持适度关系,才有利于创造力的发展。
四、创新、创造与创造力的关系
通过以上对创新、创造和创造力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概括得出三者之间的关系。
1.创新与创造
首先,从字义上分析,两者都有破旧立新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对“创造”的解释是“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其含义与创新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要说有差异,那就是创新强调的是“新”,即产生结果的新颖性,而创造更强调的是“造”,即产生新颖性结果的活动过程。但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指通过革新、发明,产生出新的思想、技术和产品。因此,创新与创造有时可以作为同义词互相代用。
其次,从词义上看,创造可解释为“首创前所未有的事物”,其含义是原来没有,通过创造产生出新的,可以说是“无中生有”。与这种解释相对,创新可以是对现有事物的改进、完善、扩展与延伸,使其更新成为新的东西,即“有中生新”。因此,两者在实践活动的起点和对事物的造化程度上有所区别。创造处于零起点,具有破旧立新、重新构建的含义,而创新则是对已有事物的某种改进。创新和创造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创新成果的水平、层次一般不及创造。在事物发展中,创新是大量的、比较大众化的,适合更多人的参与,倡导创新对开发人力资源具有更普遍的意义。
第三,按照创新的经济学定义,它在概念外延上要比“首创前所未有”的创造指称更宽泛。创新既包含前所未有的创造,也包含着对原有的重新组合、再次发现和引入、改进、完善(并非前所未有)等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包含创造,创造是属于最高层次的创新。但另一方面,对创造的广义理解也包含了发现、改进等“并非前所未有”的含义。两者的区别在于,创新侧重于成果转化,把创新成功定位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上;而现代创造观尽管也强调成果的效益转化,但它更侧重于通过创造活动过程获得成果,其评价标准是专利和首创权。
概括而言,创造和创新都是应用已有的创造素材(知识、技术、经验、心身能量)生产新成果、推动事物发展的创造性活动,它们的关键都是创造性人才,核心是人的创造力,理论基础是创造学。创新反映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表现为纵向创造性活动;创造反映事物发展的间断性,表现为横向创造性活动。两种活动交替进行,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2.创新、创造与创造力
创新、创造与创造力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创造力是创新、创造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它贯穿于创造性活动的始终。创造力既是推动创造活动的动力,又是开展创造活动的基础。没有创造力的参与,创新、创造活动就没有生机和活力。
第二,创造成果是创造力作用的结果。没有创造力的作用,就不会有新事物的创生,创造力通过创造活动和创造成果显示出来。在创造活动中,创造力得到激发和加强,并以获取创造成果为归宿。
因此,创造力与创新、创造活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创造力对创造性成果的生产具有重要作用。一个人的创造力越强,创造能级越高,创造性发挥得越好,则生产的创造性成果越多,生产速度越快,创造效率越高,创造价值越大,带来的影响也越深远。创造成果与创造力的大小呈正相关。
3.创造力开发与创造学
创造性成果的生产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创造力(素质)、知识经济和环境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创造力比知识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学历不高、书本知识少,但却成果累累的人。而有的人学历高、书本知识多,却一辈子没有搞出属于自己的成果。例如,科技史记载着电灯发明的案例。英国斯旺和美国爱迪生都研究电灯。斯旺先着手搞,经过三十二年的奋斗,发明具有实验价值的电灯,获得1项专利。美国爱迪生后着手搞,用了四年多时间,发明出有实用价值的电灯,获得有关电灯的专利100多项。论学历,斯旺比爱迪生高;论书本知识,爱迪生没有斯旺多。但在生产创造性成果的能力上,爱迪生却远远超过斯旺。造成逆差的原因何在?就在于爱迪生在创造力方面比斯旺高出一筹。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创造力开发的重要性,积极研究开发、应用创造力的对策。实践表明,创造力可以通过开发而得以提高。那么,创造力开发究竟有哪些规律可循呢?这就构成了创造学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创造学是研究、指导创造力开发的重要理论基础。
思考与训练
1.什么是创新?请联系人类创新与创造历史列举1~2个创新事例。
2.什么是创造?什么是创造力?创造能力和创造活动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3.创造学有哪些研究内容?请举例说明对自己有用和感兴趣的内容。
4.联系实际谈谈学习、宣传和应用创造学的目的、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