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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行为监督等三项制度的构建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说,系级的师德行为监督制度的建设,直接关系着师德建设的成败。情节严重的,提出建议报上级机关依章处理。

四、师德行为监督等三项制度的构建

(一)师德行为监督制度的构建

师德问题是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师资队伍建设状况又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兴衰。因此,师德状况不仅是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在进行师德建设时不能仅进行师德宣教,更应从制度上着手,以严密的制度规定教师的行为规范。并注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进行过程监督,及时帮助教师发现和纠正错误,端正行为。从对教师的监督来源看,对教师的监督分为他律监督和自律监督。

1.他律监督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监督

作为教育的主管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从宏观上把握着本地教育的发展趋势,指导着教育的发展方向,全面掌握着本辖区内教育系统师资队伍与师德现状。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样对师德建设与师德行为监督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师德行为的监督,首先体现在制定宏观的师德规范,并通过制定教师准入条件,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教师岗前培训、指定教师政治学习任务等加以细化,通过组织宣讲员或宣讲团巡回报告加以强化,并通过定期进行的先进性竞赛、评比、表彰活动加以弘扬,从而从行业的角度正面引导教师认知教师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师德自我监督机制。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对师德的监督还体现在其管理的各项涉及教师的相关事务中,对教师师德问题引起高度的重视,全面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如在教师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干部提拔、各种推优、先进表彰评选等方面。通过对师德失范教师的否定,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纠正不良倾向,强化崇高的师德。另外,教育主管部门还应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或者是一段时间以教育系统内容易出现的师德问题通过会议或媒体的方式在教育系统内进行宣传,引起学校重视,并就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通报学校,引起注意或监督改正。

——学校内部监督

学校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场所。学校内的民主监督是最主要的师德行为监督方式。这其中,由于管理职责的不同,我们又可分为学校管理部门的监督、师生民主监督。

学校内的师德行为监督机制建设。从管理部门而言,首先是应大力开展有效的师德教育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校发展,师资为重,师资建设,师德为重”的认识,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讨论新时期下的师德规范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学校的师德规范,并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开展学习、讨论,使师德内容深入人心。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教师行为,保护教师合法权益。这是学校健全校内民主监督的关键所在。这其中的规章制度应包含教师所应遵循的规范和行为准则,如教师行为准则、教学规范、考试规范、科研规范以及为表彰先进制定的推优办法,为惩处违纪行为而制定的惩处条例(当然可能表现出来的是教学事故处理条例、科研管理办法中的惩处条款等),并在学校内部的管理中全面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如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职务晋升、各项推优、评优、工资晋升、科研项目评审等方面,所有的规范,以《教师手册》的形式发到所有教师的手中,让教师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明确学校的师德行为监督领导机制,实行“分工管理,分层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全面发挥党、政、工、青、妇、团的力量,齐抓共管,并形成合力。学校的最高师德监督机构应是党委领导下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学校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资深教授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指导下级部门搞好师德师风建设,表彰师德标兵,协调各部门对失德行为的监督和惩处。

学校内的师德行为监督,最重要的是在基层单位系(部),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系(部)是学校的基层教学管理单位和教师管理单位,教师的工作由它直接安排,任何对教学、教师的要求都必须通过系(部)来完成,它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遵守师德的状况比较了解,也是师德师风问题最直接的反映机构。对教师是否遵守教学工作规范、科研道德等,具有直接的发言权、鉴定权。可以说,系级的师德行为监督制度的建设,直接关系着师德建设的成败。

系(部)应将师德师风监督作为常规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来抓。不能重业务,轻思想;重事前教育与事后处理,轻事中监督。系级师德监督制度的建设,应注意不走形式,将教师遵守师德师风状况与工作安排挂钩、与津贴挂钩、与评选先进挂钩、与职务晋升挂钩、与教师的聘任挂钩。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明确哪些是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哪些是师德失范行为,并能客观、主动、负责任地依据民主监督制度指出与反映问题,使失德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邪气得到压制、正气得到弘扬。建立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最好是德高望重的教授)组成的师德建设监督领导小组,作为系(部)的师德问题民主管理机构,讨论和建立学生评教师、教师互评、系领导与教研室主任评教师“三评”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疏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党、政、工、青、妇、团等多种渠道了解教师的师德信息,并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工作监督教师的师德状况,定期研究本单位的师德问题,并对各种途径反映出来的师德问题及时开展调查、认定,并向系(部)和学校建议对教师的处理。情节轻微的由系(部)开展批评教育,并提出与落实整改措施,属于业务与教学技能方面的,可安排多种形式的进修等。属于态度与责任心等方面的,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惩处。情节严重的,提出建议报上级机关依章处理。

——社会舆论监督

主要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舆论监督。这些主要来自与教师活动有关的社会人士,可能是学生家长、科研合作者,社会生活中与教师有接触的方方面面的人。这种监督是对学校内部监督的有效补充。它可能是褒扬,也可能是批评;可能是媒体报道、也可能是街谈巷议。这种社会形成的对教师师德的评价,以一种无形的力量督促着教师规范自身师德行为。但这种监督方式所反应的问题有可能不是事实,或并不符合教师行为规范,如将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可能说成教师有意整学生等,这需要我们去调查、辨识。但这毕竟是一种十分有义的师德监督方式,这不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教师的师德情况,“舆论的压力”也对失德教师具有威慑力,有督促改正的功效。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学校可以聘任社会监督员,设立校长接待日、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网站、邮箱、发放社会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来自社会的监督信息,并对社会反映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并注意建立信息反馈沟通机制,正确引导社会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正确的舆论监督。

2.自律监督

教师自律监督机制是指建立在教师将职业道德内化为自身道德要求基础上的自我道德监督机制。依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同时也可逐渐化为内因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教师充分认知教师职业道德,主动将外在的教师道德规范逐步内化为教师自身的道德要求,在此基础上,就能建立起道德自律,因自律是道德的根本特性。这种师德内化自律机制,是教师实现从自觉到自制、自为的螺旋式提升自我道德修养的必经过程。这种师德的内化讲求个人修养,它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建立起来的。

自律对教师来说,具有自觉导向、规范行为、促进业务工作的作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这是我们进行师德建设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为此,我们应注意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制度。当新人经过考核补充进教师队伍后,应当在其已经具有的正确的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岗前培训,对教师进行初步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之形成初步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上岗后,应坚持以老带新制度,安排师德师风较高的老教师带新教师制度,以教师身边的真实的人为新教师竖立典范,使新教师能更深入地了解师德的内涵和自己的发展目标;将师德培养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对全体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表彰先进,并利用工、青、妇、团等多种途径开展师德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师德”问题讨论,组织恳谈会、参观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举办教师联谊活动等,使教师在各种活动中得到熏陶和教育,形成人人重师德,人人讲师德的良好氛围;加大师能的培养力度,从业务素质、教学能力上提高教师的素质。选送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各种学习、进修,鼓励教师攻读学位,因地制宜办各种培训班,都是帮助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有效途径;在注意正面宣传的同时,建立师德问题通报制度,及时通过通报反面典型,进行反面警示性教育。

(二)师德问题报告制度的构建

再多的教育、再好的制度,也不能绝对保证教师都能形成良好的师德。总会有个别教师会因种种原因有违师德,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事前教育与中途监督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建立问题发现与报告机制,通过对教师失德行为的及时发现与矫正,将问题的影响降到最低,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1.师德问题的发现途径

通过健全的师德行为监督制度,我们可以发现教师的师德失范问题。若从具体发现问题的途径分,我们又可以将教师师德问题的发现途径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师德师风专项评估发现:根据工作安排,定期不定期进行的师德师风专项评估工作可以较全面地反映学校或系(部)的师德师风整体现状,可以查出我们在师德的具体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这就可为我们的师德建设指出着力点,指明方向。

教学管理与教学督导中发现:学校的教学管理及教学督导工作很多时候都要涉及教师的师德,因此,教师的师德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及教学督导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教研室组织的听课、教学讨论、教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如教学管理、中期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常规抽查、教学督导部门的常规督导工作等可以了解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能力、责任心,可以及时发现师德失范行为。

党政工作发现:高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对象一是教师,二是学生。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日常的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党支部工作、团委工作、学生社团工作等,对教师的业务能力、教学能力、责任心、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状况也会有一定的了解,可以从中发现教师的失范行为。

相关部门、团体发现:教师的主要工作除教学外,还有科研。教师是否违反科研道德规范,科研管理部门掌握着一定的信息。同样,学校其他部门和团体如保卫、工会、图书馆、后勤、财务等方面均可能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教师的失范行为。

举报发现:对于教师的一些失范行为,在管理部门没有即使发现时,知晓人员可能会采取举报的方式反映问题,如网上举报(院长信箱、教务信箱、教学督导信箱、人事处长信箱、书记信箱、系主任信箱等等)、意见箱、信件、电话、面谈等方式,也可能是上级主管机关转来的举报。

查实的社会舆论反映:由社会舆论反映,通过有关部门查实,也可能发现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

2.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由于师德问题涉及面广,包括教师的业务、思想、工作等,可能出现的师德失范问题也是多样性的。因此,师德监督实行的是分工负责,问题的报告机制也相应地实行分工负责,即“谁管理,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督,谁监督,谁报告”的机制。学校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师德工作,系(部)级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的教师师德工作。各渠道反映出的师德失范行为首先报到教师的基层管理单位—系(部)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进行问题的调查和定性,并将结果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向问题的报告者反馈调查处理信息。

(三)师德问题矫正制度的构建

当我们发现教师的行为出现偏差、失范行为后,应给予矫正,纠正偏差,及时补救,减小影响。在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等原则建立问题矫正制度时,还应考虑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记载教师的师德历史,以更好地为我们了解教师的师德成长过程,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整体把握学校教师的师德情况作有益的参考。

2.协调好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协调好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做到依法、无缝连接、形成合力,学校的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也要在校内的各项制度建设中体现对师德重视程度的一致性,对教师从教行为要求的一致性,形成矫正合力。

3.注意矫正手段的多样化

对于一般的轻微失范行为,可根据教师个人的性格、所犯错误的内容,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罚”的同时,给予改正的机会,提高的途径,如业务不高的可安排进修,教学技能不高的可安排指导教师等。

4.特别注意群体问题的矫正

同一类教师群体中(全校教师中或是某系、某学科教师中,或是某个年龄段的教师中、或是某个职称段的教师中)出现某方面带普遍性的问题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会对学校教育事业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必须花大力气加以解决。这类问题必须由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重点研究,由学院领导亲自召开相关教师会议,找教师谈话,了解清楚情况,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整改措施,务必在短时间内使问题得到纠正或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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