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经验学习的具体主张
1.学习观
(1)儿童观:“儿童中心论”。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第一次把教育的对象即儿童提到了教育的中心地位。针对旧教育把儿童当做小大人看的谬误,卢梭说道,儿童不同于成年人,大自然给予儿童力量,希望儿童像“儿童”,应注重儿童的幸福和快乐。他大声疾呼应把教育对象置于教育过程的中心地位,把教育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过程。他要求对儿童的教育必须从儿童“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出发,如果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在教育过程中“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14),具体来说,就是必须要以儿童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性别差异等作为确定其内容、原则、方法的出发点和根据,否则必然是南辕北辙、事倍功半。因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15)。这种观念打破了封建教育的陈规陋习,使得儿童由被动地位转为主动地位,成为真正的主人。儿童能够完全自由主动地活动,其本性能够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这就确立了儿童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
(2)经验学习的阶段。卢梭经验主义学习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应该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遵循自然赋予他们的本性,考虑儿童的年龄特征,听任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卢梭根据他对于儿童发展的自然进程的理解,划分了儿童学习的四个阶段,即婴儿期、幼儿期、少年期和青年期,指出了各年龄阶段的身心特征和应该进行的学习任务。
第一阶段:婴儿期(0~2岁)。卢梭认为教育是随着生命的开始而开始的,所以从儿童一出生就意味着学习的开始。婴儿期是身体发育较快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卢梭站在“自然教育”的立场上对婴儿期的各个环节如生齿、断乳等都作了具体的建议。他认为婴儿的自由活动,不仅促进了肢体的发育,而且在活动中触摸周围的物体,可以获得最初的观念,促进各种感觉的发展。
第二阶段:幼儿期(2~12岁)。卢梭把这一时期称之为“理智睡眠时期”,认为这一时期儿童感觉发达而心智未开,在认识上只能接受形象,而不能形成概念,在智力方面还处于睡眠时期,缺乏理性思维的能力,因而,遵循儿童的天性,不应向儿童灌输知识和道德,应以身体锻炼和感觉经验学习为主,目的是发展儿童的感官、积累儿童的感性经验、让他们从经验中学到东西。正是由此出发,卢梭反对在12岁以前读书和学习,主张以儿童周围的事物为书本,获得周围事物的感觉经验。卢梭认为从这一时期开始,儿童就应离开城市,生活于自然环境,接受自然教育。
第三阶段:少年期(12~15岁)。卢梭认为,由于感官的感受和经验的发展,少年已具备一些经验和进行智力训练的条件,因此在这一时期可以广泛地开展智育,满足儿童在理智方面的要求。在卢梭看来,要进行智育,首先要学习的是“真正有益于我们幸福的知识”,而且是该年龄阶段能理解的知识。卢梭认为,儿童应学习的是大自然中的事物,日月星辰、大地海洋等都是儿童要学习的对象。儿童的知识学习大都是在自然中进行的,儿童通过观察主动地学习,而不是按成人的说教进行学习。卢梭说:“问题不在于告诉他一个真理,而在于怎样去发现真理。”(16)
第四阶段:青年期(15岁~成年)。 卢梭称这一时期为“激动和热情时期”。随着人的智力和理性判断能力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成为摆在这一阶段的人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因此,这一阶段的教育重点是道德教育,将人培养成道德共同体的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必须了解社会,回到都市,而这个时候在乡村的大自然中已经接受了充分“自然教育”的儿童具有相当的抵抗力,因此儿童可以回到城市中去进行学习。
(3)经验学习的方法:“观察法”、“活动法”。对于儿童是如何通过学习获得直接经验的问题,卢梭认为应从总体上遵循自然的法则,在自然中培养自然人,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观察自然、探索自然中获得直接经验。
卢梭把感觉经验视为发达理性的凭借,注重到自然中直接地接触和观察事物,获得事物的意义和观念。他主张实地考察、旅行参观、科学实验和实物教学,让儿童通过对大自然、社会的观察来获得丰富而翔实的感性知识,学会正确的思维,从而在此基础上探索和洞悉事物规律。卢梭说:“由于我们还没有接触过知识的世界,所以我们的思想就不能超过我们眼睛能看到的界限,我们的理解能力只能随它所涉猎的范围而发展。”(17)卢梭认为,一个孩子,“如果他从来没有在干燥的原野上跑过,如果他的脚没有被灼热的沙砾烫过,如果他从来没有受过太阳照射的岩石所反射的闷人的热气,他怎能领略那美丽的早晨的清新空气呢?花儿的香、叶儿的美、露珠的湿润,在草地上软绵绵地行走,所有这些,怎能使他的感官感到畅快呢?”(18)卢梭主张给予儿童充分的自由,少限制其活动,鼓励儿童到自然界、到社会中去观察各种现象,获得真实的感觉。卢梭说:“毫无疑问,一个人亲自这样取得的对事物的观念,当然是比他人学来的观念清楚得多的,而且,除了不使他自己的理智养成迷信权威的习惯之外,还能够使自己更善于发现事物的关系,融会自己的思想和创造仪器,不至于别人说什么就相信什么,因而在不动心思的状态中使自己的智力变得十分低弱。自己不用心思,好似一个人天天有仆役替他穿衣穿鞋,出门就骑马,最终是要使他的四肢丧失它们的力量和用途的。”(19)他认为儿童对于事物有了直接的接触和观察,才能确实了解事物的意义和观念。他主张直接研究事物和现象的本来面目,应该就太阳教太阳,就地球教地球,除非不能把实物给儿童看,否则永不要以符号代替实在的事物,譬如“你为了教这个孩子学地理,你开头应当使他先看原物,以便使他至低限度能够知道你给他讲的是什么”(20),这就要求“你的学生去观察自然的种种现象”,在讲太阳运行的时候,你就要三番五次地带他去看日落和日出。这样做“所花的时间虽然是较多,但所花的气力就比较少了”(21)。
卢梭认为教师在大自然里进行教学时,最主要的问题是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山、树、森林、太阳等自然现象之后,向他们提出问题,进行探索,获得知识。他指出:“问题不在于告诉他一个真理,而在于教他怎样去发现真理。”(22)卢梭认为教师要“提出一些他能理解的问题。让他自己去解答。要做到他所知道的东西,不是由于你的告诉而是由于他自己的理解。不要教他这样那样的学问,而是要由他自己去发现那些学问”(23)。只有如此,儿童才能扎扎实实地掌握知识。卢梭认为爱弥儿“虽然不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但至少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24)。
二是在自然活动中获得直接经验。
卢梭指出:“生活并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动,那就是要使用我们的器官,使用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们感到我们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25)卢梭反对儿童静坐学习,认为儿童天生有一种参与活动的欲望,在活动中发展感官、丰富经验,他推崇实地考察和旅游参观,通过各种活动培养习惯。认为凡是儿童能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就不要让他从书本上去学习,要尽量让儿童在活动中获取知识,以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爱弥儿所有的功课,都是采取活动的方式,从生活经验中学习。他由日常交际学习文字,由游戏学习物理,由辨别方位学习地理,由观日出星象学习天文。
活动是儿童的天性,儿童在活动中产生了对世界的好奇心,在活动中发现了世界,也认识了自我。“在任何事情上,你们的教育都应该是行动多于口训,因为孩子们是容易忘记他们自己说的和别人对他们说的话的,但是对他们所做的和别人替他们做的事情,就不容易忘记了。”(26)在教爱弥儿学习几何、画几何图形的时候,他说:“如果他搞错了,就让他搞错,用不着去改正,你静静地等着他自己去发现和更改好了,或者,至多也只能在适当的时候画几下,引导他自己觉察出他的错误来。如果他一直没有出过错的话,他就不会学得那么好了。”(27)卢梭宣扬“世界以外无书籍,事实以外无教材”,如果不冒多大危险,最好还是让青年去经历,至于在经历中儿童所受到的惩罚,也应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譬如,当儿童犯错误时,要使用“自然后果法”,目的是为了使大家明了“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28)。儿童通过亲身体验自食其果,感到不方便或痛苦之后,他就会自己发现错误,改正错误。当儿童由于不小心打破了房间窗户的玻璃,成人不要马上换上好玻璃,而是任他昼夜都受风吹,甚至着凉受寒,这样,他就会认识到打破玻璃的行为是错误的,今后就不会再犯了。这里,卢梭坚持的观念就是,儿童自己领悟出来的道理比成人简单的说教效果要好得多。他一再强调:“我要不厌其烦地说明这一点:要以行动而不以言词去教育青年,他们在书本中是学不到他们从经验中学到的那些东西的。”(29)
2.教学观
(1)教学目标:“自然人”。卢梭“归于自然”的理论体现在教学目标上就是要求培养自然人。所谓的“自然人”就是自然天性得以率性发展的人;是懂得生活的自由自主的人。“生活,这就是我要教他的才能。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处在他的地位上。”(30)
但卢梭所说的“自然人”绝不是回到原始状态的野蛮人,他说:“我的目的是:只要他处在社会生活的旋流中,不至于被种种欲念或人的偏见拖进旋涡里去就行了;只要他能够用他自己的眼睛去看,用他自己的心去想,而且,除了他自己的理智以外,不为任何其他的权威所控制就行了。”(31)
(2)教学内容:“有用的知识”。卢梭认为,知识的范围极为广泛,“在我们所能获得的知识中,有些是假的,有些是没有用的,有些则将助长具有知识的人的骄傲”。因此,“我们对施教的内容不能不进行选择”,只教那些“有用的”、“可以理解的知识”(32)。所谓有用的知识就是一定年龄阶段所能理解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也就是关于周围世界的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应根据儿童的理解水平、兴趣、生活经验及学习能力来选择。儿童对他所看到的东西,如地理、天文、自然会发生兴趣,就应该教给学生这些知识。所以,他理想的学生“爱弥儿的知识不多,但他所有的知识都真正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且其中没有一样是一知半解的”(33)。
(3)教学过程:“激发兴趣的过程”。他认为儿童对于学习本身的爱好,是引起儿童自觉学习的首要因素。离开了儿童自身兴趣和努力的教育,在卢梭看来都是毫无意义的,都是不能取得理想结果的。在教学中,卢梭认为应将儿童的学习兴趣放在第一位。“首先,你要记住的是,不能由你告诉他应当学习什么东西,要由他自己希望学什么东西和研究什么东西;而你呢,则设法使他了解那些东西,巧妙地使他产生学习的愿望,向他提供满足他的愿望的办法。”(34)教师的职责就是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当趣味成熟时,再给以从事学习科学的、正确的、有效的方法。“我的目的不是教给他各种各样的知识,而是教他怎样在需要的时候取得知识,是教他准确估计知识的价值,教他爱真理胜于爱一切。我向他指出通向科学的道路,按照这条道路前进就能获得真理。”(35)卢梭认为:“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毫无疑问,这是所有一切良好的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36)
(4)教学原则:“从儿童生活实际出发”。培养“自然人”的教学要求教学必须遵循儿童的天性、让儿童通过实践来学习。具体而言,在教学中把孩子当孩子,教学从儿童生活实际出发,成为卢梭希冀的适应儿童教学的总原则。
卢梭在《爱弥儿》的序言中指出:“我们对儿童是一点也不理解的:对他们的观念错了,所以愈走就愈入歧途。最明智的人致力于研究成年人应该知道些什么,可是却不考虑孩子们按其能力可以学到些什么,他们总是把小孩子当成大人看,而不想一想他还没有成人哩。”(37)儿童有自己独特的感知世界的方式,有自己独特的行为、评价的准则与逻辑,有自己一套特殊的语言编码,一句话,儿童拥有自己独特的存在形式与文化。
在卢梭看来,感觉是知识的门户,儿童的生活世界乃发达理性的凭借,在教学上极为注重从外界事物获得印象。他认为对于事物有了直接的接触和观察,有了儿童生活实践的基础,才能确实了解事物的实际意义和观念,在丰富而确实的感性知识的基础上探索切身的、有意义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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