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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发展的人本思考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章提出,要通过转变工作理念,构建配套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在保障学生民主权利行使的同时,充分发挥班级自治模式的德育育人功能及学生的主体作用与积极性,以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的。1922年江苏一中校长陆殿扬对20个省份69所中学的调查显示,其中成立学生自治会的占89.9%。根据这一特征,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班级自治,完全符合学生发展的基本规律,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势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班级自治:高校学生发展的人本思考

柯 心

(上海政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201701)

摘要:本文以学生发展为视角,梳理了自治、学生自治、班级自治的内涵与外延,总结了班级自治在学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的统一,帮助学生实现社会化进程,培养合格、理性的公民。文章提出,要通过转变工作理念,构建配套制度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在保障学生民主权利行使的同时,充分发挥班级自治模式的德育育人功能及学生的主体作用与积极性,以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的。

关键词:学生 班级 高校 发展 自治

斯宾塞在《教育论》中指出:“管教的目的是养成一个能够自治的人,而不是一个让别人来管理的人。”这对高校学生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入手,帮助学生实现发展,对其成长与发展的整个过程进行适时的激励和引导。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新时期对于培养、塑造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愈发强烈,高校学生工作的理念及模式也悄然发展了改变,其探索也不断深入,其中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培育班级自治的民主管理模式”就是近些年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班级自治的历史渊源与现实基础

(一)自治与学生自治

所谓自治,是指自行管理或处理。1914年《教育杂志》刊发《自治的训育》一文,文章转述了日本版的赫尔巴特训育观,认为训育应结合儿童的年龄特征,从“习惯的训育”逐渐转向“自治的训育”。[1]1917年《教育杂志》刊发《学校市之组织》一文,文章介绍了美国学生模拟成立市政机关的情形,认为要养成中国学生的民主立宪精神,应在学校中引入相应的教育形式。[2]这两篇较早出现的有关学生自治的文章表明:教育中的“自治”概念在民国初期已经出现。

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全面改革。在学生管理方面,他从人格独立自主的教育角度倡导大学生民主自治,提出了“六自”方针:一是诱导“自尊”;二是勉励“自学”;三是提倡“自治”;四是主张“自省”;五是鼓励“自动”;六是“自助”。

1919年第五届全国教育联合会议通过决案,对学校训育提出了三条规定:(1)教学生组织学校市、学校共和国,训练公民自治。(2)奖励学生服务社会,使学校和社会实行接合。(3)提倡各种作业,使学生发展个性。1920年第六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通过《学生自治纲要》,该议案称:共和国教育,应养成全国学生人人有共和国国民之资格为基本,而欲养成学生共和国民资格,各学校就必须实施学生自治,学生自治可以发展青年天赋,能养成其互助的习惯。议案提出学生自治纲要五条:(1)自治,系教育陶冶,与实施政治有别;(2)以公民教育之精神,练习自治,得采分区制度;(3)学生自治权限,视学校性质,及学生之年龄与程度,由校长酌定之;(4)学校职教员,应设自治指导委员会,负指导学生之责;(5)除学校行政外,均得由学生根据校长所授予之权限,定相当之办法,由指导员会通过施行。[3]此后各种类型的学生自治会组织遍布全国。“五四”时期一些大学如北大、北高师、东南大学在新式的训育观念影响下,较有成效地对学生工作进行了民主化的改革。1922年江苏一中校长陆殿扬对20个省份69所中学的调查显示,其中成立学生自治会的占89.9%。[4]

新中国成立之后,各高校先后建立了党委,积极、慎重地在大学生中开展党建工作。学生自治机构纷纷在各级学校“复活”,并固定为学校的一个基本组织机构——学生会。同时普遍建立了青年团组织,负责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教育方针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一时期,大学生被视为政治斗争和阶级斗争的重要成员,学生自治会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演化为非正常的“红卫兵”组织,完全扭曲了本来的面目。改革开放之后,学生的权利重新得到了正确承认和保障,学生主体性和独立性逐渐确立起来。各高校都恢复成立校、系二级学生会,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学生自治”的概念由来已久,其内涵与外延随着历史的进程不断发展、扩充,其基本的精髓在于高校要在保障学生民主权利行使的同时,充分发挥该模式的德育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积极性,将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转变为新型的“育人模式”,以达到学生发展的根本目的。

(二)班级自治及其现实基础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很难找到“班级自治”直接的文字表述,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第11条规定的“高等学校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总体要求,笔者认为“班级自治”就是新时期高校班级管理的一种模式与方式,是学生自治的基本手段与载体,其根本出发点是“培育班级自治的民主管理模式”,实现学校育人与学生发展的高度统一。

作为大学生主体而言,其所处的青年阶段是大学生个体自我价值表达的确立期与强盛期,大学生对于自己所偏好的价值有着强烈的情感偏向,对于自己所认同价值的认识逐渐趋向理性化。正是由于认同的价值选择性与兴趣的指向性,决定了大学生接纳自己认同的价值观念,排斥不认同或反对的价值观念,继而决定了大学生思想形成的基本路向。大学生在自身的情感偏向与价值选择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思想观念,继而将此种观念行为化、外显化、习惯化,形成支配自身行动的思想。根据这一特征,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班级自治,完全符合学生发展的基本规律,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势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班级自治在学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一)有助于学生实现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指出:学生要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希望学生要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发展个人兴趣专长和开发优势潜能的过程中,在正确处理个人、集体、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保持个性、彰显本色,实现思想成长、学业进步、身心健康有机结合,在德智体美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中实现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负重任的栋梁之材。在实际生活中,越来越讲求个体在团体中的社会价值,追求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在一个社会团体中,应当将更具自身特点的个体放置于最适合的职位,这样才能让这个社会团体达到一个高效、圆满的和谐状态。这要求个体具备较鲜明的特点,这也恰恰是班级自治所追求的育才方向,即以学生为本位,让每一个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在班级的管理中能够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充分认识和展现自身特点。

(二)帮助学生完成社会化进程

高校一方面需要培养大学生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教会大学生如何过一个“公共人”的生活,亦即完成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应引起注意的现象是:现在的大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尽管生理年龄已经成熟,但心理年龄远没有走出断奶期,很多学校被迫选择“父爱主义”的管理模式,学生高度依赖家长、依赖学校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学生的寝室矛盾比较突出,班级人际关系也比较紧张。“宅男宅女”现象并不是好现象,容易导致心理狭隘和思维偏激,不去积极接触社会,最终也只能是被社会所淘汰。试想如果连几个人或小集体的公共生活都难以适应,又如何很好地适应未来复杂的社会公共生活?调查表明,中国大学生独立生活能力普遍弱于国外发达国家,而且更严重的是,一方面是家长和学校大包大揽式地代劳,另一方面不少的学生安于现状,有意无意把自己封闭起来。高校有责任引导学生多参与一些积极的班级活动,多参加一些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活动。大学的教育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教育,实际上,学会做人做事,能够在社会上独当一面和自主生存才是大学教育之目的。开放式的大学教育不仅课堂是开放的,也要使学生走向社会,向社会开放,加深对社会复杂性的认识,具备组织、协调、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使大学毕业后迅速、平稳地实现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降低和减少对于社会的不适应。通过班级自治形式帮助学生尽快尽早地完成社会化的教育,既能够让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得到社会阅历的提升,也能够烘托出生动活泼的高校校园文化,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培养理性、合格的现代公民

学生是国家未来建设的生力军和栋梁,但受到高校教育市场化的不良影响,学生上大学的目的仅仅是找一份好工作,改善个人和家庭的生活,高校也未能摆脱“唯市场论”的怪圈,学生和高校的短视必然带来人才竞争的乏力。我们不能仅仅从数量上看在人才规模上取得了多少成绩,还要从人才的质量上来综合评估。如果国家投入大量的教育精力培养出来的都是缺少社会责任担当的“自利人”,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保持冷漠,那么显然这种盲目追求规模扩招的高校教育依然是失败的。现代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的匮乏必然使堡垒内部自我瓦解、不攻自破。而人才的竞争不仅仅是所掌握技术和知识方面的竞争,更根本的还表现在公民素质教育的竞争上。由于传统遗留的臣民意识使得我国的公民意识比较短缺,对于如何做一个好公民绝大多数大学生并不清晰,而且目前高校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是比较短缺的,因而高校人才培养和公民教育是永不终结的使命。加之公民教育的自发实现比较困难,必须依赖班级的引导和教育来实现,实现从“重关系”的传统社会向“重法理”的现代社会转变,公民教育既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公民也有对国家和社会承担责任的义务,通过把权利与义务兼容起来,从而培养公民应具有的品格。反过来,公民美德和公民义务的教育又能使大学生自身感受到对于国家和社会的价值,这样大学生成才的动力就会更足,更有可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从而实现通过“公民”来“塑造国家”的理想,建设诚信和动态平衡的社会,建设强大和勇于承担责任的现代国家。

三、班级自治的实现路径

(一)转变工作理念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高校学生工作的定位是将学生培养成“社会人”,而社会人就是由个体的人构成,每一个个体都有其独特的兴趣爱好和才能,个体的发展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与肯定。从教育学视角看,人性是以遗传和发展为基础,经由后天个体逐步发展、完善而形成的,学生人性的尊重与提升需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环境的优劣。因此,在班级自治的实践中逐步树立由管理学生、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向发展学生的工作理念过渡,以期达到学校育人与学生发展的最佳契合度。具体而言,就是以学生为本位,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了解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和信任学生,把学生的需求、创造、智慧和力量汇成整个学生工作的基本点。只有确立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学生工作才会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并能可持续发展作为学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高目的;把是否有利于学生成才、学生是否对学生工作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这既符合哲学上“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观点,又符合教育学中“学生为主体,教师指导、引导学生发展”的育人规律。

(二)构建配套的制度体系

1.班级民主决策制度

社会学研究表明,民主领导总是使一般成员更满意,民主的班级生活最具有吸引力。大学生们更喜欢民主的领导方式,这种领导方式是让学生自己决定愿意跟谁一起工作,做什么工作,按什么顺序完成任务,领导者只是帮助班级确定总的目标并提出一般性的建议和批评。班级民主决策在许多情况下要比个人决策更为有效。班级开展某项共同活动能否成功,决策前的班级讨论影响很大。一般来说,高校学生参与民主决策的内容主要有:其一,参与班级发展和建设、教学与管理、班级文化等工作决策;其二,参与班级和学生事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出台的与学生利益相关政策的制定,如学生奖学金评定、助学贷款申请、组织发展等有关事项的决策等。

在班级决策的过程中,每一个成员都成为决策的参加者,从而减少了新的行为的阻力。决策一旦变成了参加讨论者所支持和接受的班级规范(即决策是班级同学自己提出的,而非强加的),就能极大地调动成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因此,大学班级需要具有群体民主决策功能,新的班级体制应具有较强的群体民主决策功能。

2.班级民主评价机制

学生评价机制的设立,要有利于学生参与班级民主管理。学生评价机制的积极作用应体现为有效地发挥评价的激励性与发展性功能。通过积极的评价来肯定学生在全方面或某一方面的表现,鼓励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和谐发展,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学生评价机制中最典型的学年奖学金来说,奖学金本身是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而开设的。但是每个班级优秀的标准定位不同,某些学生在绩点方面很出色,而某些学生在学术论文方面表现突出,这种情况下不能是辅导员个人认定标准,而剥夺了其他学生评价的权利。因此,奖学金制度应当实行“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评定制,特长类奖学金申报制”。辅导员定期公布奖学金项目、金额、评选要求后,由学生自己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再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决定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三)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第一,确立班级目标,建设班级文化。班级目标是班级前进的动力,没有班级目标并为之奋斗的班级,缺乏教育力量。班级学生可以为了共同的理想而确定适当的班级目标,这对于班级内的同学具有导向、制约和激励的作用。一个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立班级的奋斗目标,比如大一争创院级优秀集体,大二力争校优秀集体,大三向市级优秀集体迈进。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化。班级文化是班级的灵魂,是班级成员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的共同努力所形成的班级无形资产,包括民主健全的班级制度、积极向上的班级精神、良好的学习氛围、凝聚人心的班级建设理念等,这些对高校班级内的民主发挥具有深远意义。第二,建立学生听证制度,健全学生代表制度。它是维护学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前提。它能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诉权,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基本途径之一。它是实现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第三,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共青团是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学校团委在团结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注释】

[1]王菼.自治的训育[J].教育杂志,1914,(6): 9.

[2]天民.学校市之组织[J].教育杂志,1917,(9): 7.

[3]江山野.中国教育事典:中等教育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 970.

[4]陆殿扬.全国中学校状况调查统计[J].新教育,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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