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各种层次的科技队伍与科技人才建设培养
2003年12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对各种层次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工作思路,坚持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战略抓手,组织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开创了教育战线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宣传人才工作、深入研讨人才工作、努力做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一、国家层面的高校科技人才培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在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基础上,制订并组织实施了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该计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概括归纳为“一个体系”、“三个层次”、“八项措施”。
“一个体系”,是指这个计划要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三个层次”,是指这一人才计划按照支持对象不同,分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重点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每年遴选聘任100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00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重点支持60个优秀创新团队;第二层次着眼于培养、支持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重点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支持1 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第三层次着眼于培养数以万计的青年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重点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每年重点支持培养10 000名以上的青年骨干教师。“八项措施”,是指为了保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有效实施,教育部提出了八项配套措施,包括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创新人才组织模式;改革人才遴选评价机制;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留学工作机制;大力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
在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示范和带动下,大多数高校研究制订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高层次人才计划,大力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加大投入力度,有的地方政府和高等学校也制订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计划。与此同时,为保证人才计划顺利实施,许多高校千方百计加大了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在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带动下,高校面向海内外选拔了一批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
二、上海层面的高校科技人才培养
上海高校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逐步建立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人才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科技启明星计划,白玉兰基金、博士后基金、曙光计划等各种层次的科技队伍与科技人才建设计划。
“曙光计划”是由上海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设立的科研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资助40岁以下、高学历、高职称、高起点的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社会募集的资金,设立专项“上海高校跨世纪人才培养基金”,发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行政管理网络的作用,通过利用科研项目的支持方式,达到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双丰收。为使“曙光计划”上一个新的台阶,2002年,上海市教委与上海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又进一步推出了曙光“三优工程”,其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已完成曙光项目并取得重要成就的学者给予曙光优秀跟踪项目的支持,并授予其“曙光杰出人才”荣誉称号;二是对已完成曙光项目的学者评选出优秀曙光学者,同时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对学校管理部门评选曙光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最终有复旦大学马兰等8人入选曙光跟踪计划,华东理工大学钱旭红等12人被评为优秀曙光学者,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被评为曙光管理先进单位。从1995—2007年,共计资助全市高校617名青年教师,经对2006年以前入选的352名曙光学者中自然科学学者的统计,从1998年开始,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人数达到了315人,获奖率为89.48%。同时曙光学者还获得了6项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国家社科奖,54项教育部一、二等奖,6项军队和国防科技进步奖,6项教育部社科类一、二等奖,23人获得上海市社科类一、二等奖等。
以2007年度为例,有105人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达到3 894.1万元,占到了上海地区近1/10的份额。在高校第一线工作的曙光学者,除大量承担着基础研究任务外,还承担着数亿元的国家级项目、上海市项目及各类纵横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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