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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人才的定位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博士后身份模糊,不同国家对博士后的界定各不相同。在美国,博士后的地位比较模糊,定位不清。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明确,一般是40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人员,由流动站学术委员会考核、设站单位审批并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注册后,才能成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仅20年,中国博士后制度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从制度建设、管理实践和人才培养上都取得进步,并获得了大学科研院所和我国主要企业的积极支持。

(二)博士后人才的定位

长期以来,博士后身份模糊,不同国家对博士后的界定各不相同。欧美等国家在博士后制度上模式多样、经费来源较为广泛,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在时间上更为灵活,而且美国等国家招聘博士后的模式不同,其作用和特点也就各不相同,博士后概念也较模糊。有些单位只承认获得哲学博士进行研究训练的人为博士后,有些将助理教师和研究助理也看做博士后,还有一些人对取得专业博士学位(如医学博士学位)进行研究训练的人也称做博士后。其资助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包括研究期限、考核、待遇都有不同。

在美国,博士后的地位比较模糊,定位不清。根据美国科学、工程与公共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on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Public Polices,以下简称CSEPP)的调查,对博士后人员的称谓多种多样,大体分为以下10种:研究员(fellow)、雇员(employee)、受培训者(trainee)、助理(associate)、教员(faculty)、学生(student)、员工(staff)、受训的雇员(employee-in-training)、学者(scholar)、博士后访问学者(visiting postdoctoral scholar)。在大多数情况下,博士后人员是一类既非学生,也非正式教研人员或者职员的人群。博士后这种模糊的地位让校方在处理博士后人员经济报酬、福利待遇问题上随意性非常大。

在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我国博士后工作归口在国家人事部进行管理,实施统一的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依托的单一管理模式,包括与企业的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明确,一般是40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人员,由流动站学术委员会考核、设站单位审批并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注册后,才能成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理念上,中国博士后制度有鲜明的特色,就是培养更高层次的专门学术带头人,成为我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部分。仅20年,中国博士后制度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从制度建设、管理实践和人才培养上都取得进步,并获得了大学科研院所和我国主要企业的积极支持。

博士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他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实际上处于流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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