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
日本从1985年开始推行特别研究员制度,一方面锻炼培养高水平的青年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富有才华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时间来等待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就职空位。日本的特别研究员制度的某些做法很类似于我国的博士后制度。日本的特别研究员制度是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文部省的外围组织,具有特殊法人地位)来组织实施的。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从1985年制定以来,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1991年度的资助人数为1100人,到了2000年,该年度的资助人数多达4414人。
1.日本特别研究员制度的主要类型
(1)(一般)特别研究员:这是对青年科研人员进行科研项目奖励的特别研究员制度,以培养将来能够担当日本科学研究重任的具有创造性的青年科学研究工作者。其宗旨在于强化基础学科研究和推进独创的尖端的学术研究,同时培养具有丰富创造性的年轻研究人员,以充实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力量,并使他们成为未来日本学术研究的继承人。具有优秀的研究能力,希望能够专心地在大学及其他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作为日本学术振兴会的“特别研究员”。申请者要求年龄在33岁以下有日本国籍的(在日本有永住权的外国人亦可)博士毕业生(PD)或博士课程已修完一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DC)。被录用者由日本学术振兴会支给“研究奖励金”。该特别研究员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和学术交流,日本学术振兴会鼓励他们到获得博士学位的教研室以外的研究场所做特别研究员。特别研究员所适用的学科领域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据日本学术振兴会的调查,到1998年4月为止,1994~1995年度录用的特别研究员,在研究期结束1年后有半数以上走上了研究工作岗位,活跃在大学及科学研究部门的科研教学的第一线。其中:大学的副教授、讲师、助手44.0%;国家、地方、企业的研究所的研究员14.1%。
(2)特别研究员(癌):1964年开始实施,其目的是为了推行《对癌十年综合战略》的重点课题研究,同时有助于培养优秀的年轻研究人员。特别研究员(癌)制度的适用范围仅为有关癌方面的研究。申请者必须为年龄在33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或有同等以上研究能力者。
(3)海外特别研究员:1982年开始推行,基本做法是对优秀的年轻研究人员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派遣他们到海外特定的大学等学术研究机构从事一定时期的研究。其目的是为了培养能担负未来日本学术研究、具有国际视野的富有才华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必须是年龄在30岁以下有日本国籍的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相当研究成绩的年轻研究人员。资助细目包括:往返交通费、海外生活费、研究活动经费。海外特别研究员,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2000年度日本学术振兴会共选拔了95位“海外特别研究员”,分别派遣到各发达国家从事各有关方面的科学研究。
(4)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分为一般和短期两种。
第一,外国人特别研究员(一般):1988年正式开始推行,主要是把法、德、英、美等欧美先进国家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研究人员招聘到日本的大学或研究机构,在研究指导教授的指导下从事一年左右的研究工作。其目的是利用这些国家培养的研究人员来实施日本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而且,通过与研究方法和学术作风不同的外国研究者进行合作研究,来激活日本的研究人员(特别是年轻研究人员)的研究热情,有助于日本学术研究的发展。在初期,招聘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方向国仅为法、德、英、美四国,从1990年起增加了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芬兰、意大利、新西兰、瑞典等13个国家,1994年扩大到凡是与日本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都是招收对象国。申请者必须是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上述国家国籍和居民权的博士毕业生。
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申请方法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希望接收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日本研究人员向日本学术振兴会提出申请,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另一种是外国人通过本国的推荐机构申请。录用期:两年;支付经费:交通费(往返国际机票);在日经费:27万日元(月额);临时费用补助等。
第二,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美国、短期)。由日本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作为接收单位,专门向美国的取得博士学位后10年以内的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其到日本在接收单位科研人员的指导下共同研究的机会,该项资助事业是从1997年开始的。此类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的申请方法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希望接收美国人特别研究员的日本研究人员向日本学术振兴会提出申请,由“特别研究员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另一种是美国人通过本国的推荐机构申请。
2.促进国际人才的学术交流
(1)外国人特邀研究员(短期、长期)。日本学术振兴会根据日本科研人员的申请,邀请外国学者、专家到日本与日本同行共同研究、讨论、交换意见等。通过此种方式促进国际性学术交流,外国人特邀研究员由“特别研究员等审议会”组织选拔、录用。录用期:短期60日以内;长期10个月以内。2000年预定录用人数:短期195人;长期58人。经费支付:往返国际机票;在日经费:短期日额1.8万日元;长期教授、副教授月额30万日元,讲师、助手月额27万日元;日本国内调研差旅费:短期15万日元;长期14万日元。1999年,外国人特邀研究员的学科领域分布情况是:人文、社会科学占19%,化学占17%,生物、农学、医学占24%,数学、物理学、其他理工科占40%。外国人特邀研究员的地域分布情况是:亚洲26%,非洲2%,欧洲44%,北美22%,中南美2%,大洋洲4%。
(2)外国人特邀著名研究员。为促进日本的大学等科学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的国际化及日本和世界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2000年制定了“外国人特邀著名研究员制度”。即邀请业绩突出的、极其优秀的著名外国专家、学者到日本进行访问、讲演等学术交流活动。日本学术振兴会对日本科研工作者特定的研究课题,邀请各国有关学科领域的有代表性的科研人员参加,在日本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研究集会,援助该集会所需经费的一部分。由日本科研工作者向日本学术振兴会提出申请,由“特别研究员等审议会”组织选拔、批准。
两国之间的交流。日本学术振兴会与欧美等38个国家、1个地区的62个对应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交换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促进了日本科研人员与各国科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如共同研究、小型学术讨论会等。
根据日本学术振兴会与外国对应机构的协议,两国之间的科研人员的交流,原则上由派遣国提出派遣人名单,取得接受国同意后,方可进行学术交流。关于经费,由派遣国出往返国际交通费(飞机票)、接受国负担停留期间的诸项费用,日本方面的派遣人员由日本学术振兴会的“国际科学合作事业委员会”选拔、录用。
日本学术振兴会,为了加强日本各学科领域科研第一线的国际学术合作及交流,根据两国对应机构的协议,分别进行了日本与欧美诸国、韩国、澳大利亚、中国之间的科技学术讨论会及共同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为促进日本重点研究课题的国际合作,与合作对象国的对应机构通力合作,以重点研究课题为中心,援助日本担当重点课题的科学研究组织与诸外国合作对象科研单位紧密合作、频繁交流,保证重点研究课题早出成果、出大成果。
3.日本为实现科学突破和创新加大投入力度
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够大踏步发展,并且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主要是由于它的私营企业成功地执行利用国外(主要是美国)科研成果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针和高效率的商品生产组织工作。日本虽然早已经是技术强国,但在基础研究方面并没有突出的建树。从总体上看,在主要发达国家中,日本的科学水平处于最低的地位。迄今,日本只有5名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而美国达175名。日本在1991~1995年间发表的科学论文数量在7个主要发达国家中居第3位,仅次于美、英,但是论文被学术界引证的平均次数仅为3次,居末位。日本在1982年提出研制第五代计算机计划,1986年提出人体新领域研究计划,曾经轰动一时,令世人刮目相看。但是这两个宏大计划由于日本科学根基薄弱,或宣布彻底失败,或无声无息,由于同样的原因,日本在信息技术特别是软件开发方面大大落后于美国,致使它在新的信息革命中难以同美国抗衡。
日本近年的经济衰退,使日本各界更明确地认识到原来的技术与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基础研究的突破和创新日益直接影响经济竞争力的水平,这已经是日本各界的共识。为提高在汽车、电子、核能等方面的实力,以及开创21世纪的生物技术、航天和其他产业,必须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否则,就要进一步拉大同美国的差距。此外,为造就卓越的科学家和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也只能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来实现。1995年11月,日本国会制定了科技基本法。为贯彻科技基本法,1996年7月日本政府批准了由科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组成的工作组所制定的科技发展五年总体计划(1996~2000年)。计划提出5年内政府将支出17万亿日元(约1550亿美元)用于发展科技,比上一年的11.3万亿日元增加50%。这一投入相当于GDP的1%,大致相当于美国的水平。日本政府增强对科技的投入,以从事基础研究的100所国立大学和国家实验室作为优先投资的对象,政府将不惜重金更新大学科研和国家实验室的设施。总体计划尤其强调培养大批青年科学家,把大学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从现在的6000人增加到2000年的1万人。而且还要大力改革科研体制,改进计算机网络,使科研工作能够在具有更大灵活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的环境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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