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博士后制度的运行机制
作为培养和使用高水平年轻科技人才的重要举措,我国于1985年建立了博士后制度,并于1994年启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以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博士后工作站的产学研联合机制进行探讨。
1.结合机制
产学研结合机制是指教学、科研、生产三方以人才、技术、效益为结合点必循市场经济规律、教育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逐步形成互利互补、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的机制。现行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在工作站建设方面坚持“产、学、研”结合,在人才培养方面坚持“吸引、培养、使用”结合,即所谓的两个“三结合”。
(1)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机制。邓小平在1984年将博士后制度高度概括为“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和使用中发现更高级人才”。近20年的历程证明,我国博士后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凝聚和吸引人才,在使用中培养人才,把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并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的流动站和工作站,筑巢引凤,把海外留学博士和国内优秀博士引导、调配到国家建设最需要的地方,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增加投入、产学研联合培养,使得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成长。做到把吸引、培养和使用人才贯彻于博士后工作的始终,实现选才、育才、用才一体化。
(2)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机制。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课题来源于企业的生产实践,是企业本身迫切需要研究的项目,一经研究出成果,就可以直接投入中试和大批生产。目前,博士后工作已成为企业培养吸引人才的一种强烈需求,其原因就在于企业博士后制度便于科研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一般的运作模式是:以合同保障的方式,由企业提供科研、生产、经营等方面急需解决的研究课题,或提出人才需求和培养的要求,根据确定的项目提供科研经费;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进行研究课题的夺标和博士后的招收工作,负责博士后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期间的有关协调工作,包括派出合作导师指导等;企业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产学研联合,共同培养博士后,可以做到优势互补,缩短博士后科研课题和实际应用的差距,加速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制。博士后通常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而企业为博士后设定的项目围绕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解决生产工艺需求等方面,这有利于促使博士后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积极主动地研究生产实践中的难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动力机制
作为产学研联合体形式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要十分注重产学研联合双向功能的发挥,使之既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人才选拔以及生产经营,又有利于博士后流动站设站高校的教学、科研,注意发挥企业、高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等三方面的积极性,始终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形成合作“磁场”,使之成为校企“双赢”的产学研联合利益机制,推动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
(1)需要互动,优势互补。对企业而言,要适应市场,参与竞争,最根本的是要依靠人才和科技进步,而高校在人才与技术上的优势正可以满足企业这一需求;对高校而言,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科研工作,其最终目的是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博士后工作为高校完成这一办学任务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企业经济实力雄厚,研究经费充足;高校人才济济,信息畅通,资料齐全,研究基础好。两方面优势结合起来,为完成企业的研究项目,培养直接面向生产经营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证。博士后工作站能够实现高校人才、技术资源与企业资金及科研条件优势资源的有机融合。
(2)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博士后工作站的产学研联合使校企双方都能得益。企业通过合作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增加技术储备,带动与培养一批科技人员,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最终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高校通过合作拓展办学渠道,密切与企业单位、产业部门的联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得到一定的经费支持,吸引一批优秀人才,提高面向生产实际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管理机制
(1)导向机制。博士后工作站的产学研联合具有很强的政府主导、政策导向的特征。例如,1985年《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中提到的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方针,就是规定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立应包括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有关领域,应当密切经济与科技的关系。1997年《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推动我国博士后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目的。
(2)调节机制。调节机制是指根据产学研联合的结合过程应遵循的教育和生产劳动的基本规律进行的自我调节和管理调节。比如,各级政府设立的博士后专项基金只对优秀项目进行资助,以效益为目标进行资助调控;1999年《关于积极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意见》提出:“企业博士后工作要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逐渐走向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表明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的运作模式要由以政策导向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增加市场调控的力度。
(3)激励机制。在博士后工作站管理中,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在博士后进出站。中期考核、研究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等方面建立一系列考核、评估、监督和约束的保障制度,做到考核准确,评估合理,形成监督有效和约束有力的管理格局,对于不能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及时让其退站。例如,春兰集团结合博士后承担课题的复杂系数,明确奖励办法与岗位工资挂钩;对博士后严格按课题进度考核,对未能按进度完成课题,技术含量低的设计方案,采用淘汰制;对成果通过考核的,则按成果大小分别给予阶段性奖励、重大成果奖励和出站奖励;对承担多项课题的则给予专项奖励加补贴。
4.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为了使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达到良好的联合,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合同、协议、考核、评估等办法来约束各方的合作行为,提高合作的自觉性,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
(1)法规、政策的保障。根据“全国博士后信息发布系统”网站介绍,相关政策法规共62项,在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方面基本配套,对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进站后科研工作、工资福利、户口迁移、职称评定、基金资助、出站工作安排及配偶子女安置等问题都有比较明确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和各设站高校、企业也制定了优惠政策。
(2)制度保障。为保证博士后制度的顺利实施,各级博管会都有相关的配套制度作为支撑。例如,由国家财政部拨出专款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以每年的存款利息或其他投资收益作为基金资助金,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部分省市设立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由地方财政拨给专项经费,作为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经费资助;各设站单位实行的博士后中期检查考核、出站评议评审制度。
(3)合同、协议的保障。通过合同、协议等契约形式确定产、学、研和博士后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各方利益。例如,春兰集团在博士后进站时,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对流动站的联系导师等落实责任制和考评制;对博士后的各阶段研究工作严格考核,只有通过每一次考核,才能进入下一步工作。博士后制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士后工作站是产学研联合的有效形式,构建其良性的运行机制必将有力地推进科技、经济的发展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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