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健康观
什么是健康?由于人们所处时代、环境和条件的不同,对健康的需求和认识也不尽相同。
受传统观念和世俗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无痛无病就是健康”,仅仅把有没有病痛看作为“健康”的判断标准,把“健康”单纯地理解为“无病、无残、无伤”。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认识逐步深化,现代的整体健康观形成了。这也就是世界卫生组织在1948年对健康概念提出的定义,即“健康(health)是指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well-being),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这一定义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突破了“无病即健康”的狭隘的、消极的、低层次的健康观;
◆二是对健康的解释从“生物人”扩大到“社会人”的范围,把人的社会交往与人际关系和健康状态联系起来,同时也强调了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三是从个体健康扩大到群体健康,以及人类生存空间对于健康的重要作用,强调了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要求人们主动、自觉地协调人类机体与环境的关系,使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不相违背、和谐统一。
然而,这种对于健康的定义由于过于理想化而受到批评。1986年,WHO在《渥太华宪章》中对健康的定义作了进一步解释,指出:“健康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资源,而不是生活的目标。健康是一个积极的概念,它不仅是个人身体素质的体现,也是社会和个人的资源”。“为达到身心健康和较好地适应社会的完美状态,每一个人都必须有能力去认识和实现这些愿望,努力满足需求和改善环境。”
作为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的直接作用就是使劳动力保持良好的体力、充沛的精力、愉悦的心态,从而使人们能享受每一天的生活,改善个人的生活质量,直接提高个体劳动生产率。
从人群健康的角度看,保证每一个人的健康可以提高整个国民素质,延长人力资本的使用时间、提高使用的效率,避免因疾病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减少社会医疗费用的支出,使社会收入再分配能够向高生活质量转移,促进社会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健康更是一项人权,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潜在动力。它要求政府对国民的健康承担积极的责任,要求人们重视健康的价值,把健康问题看作是全社会、全民的事业,看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所有的人都应该获得最基本的健康资源,包括社会和平、适当的经济资源、食物和住所、稳定的生态系统、可持续应用的自然资源,而这些因素往往与社会经济条件、物质环境、个人生活方式一起,都和健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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