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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竞赛规则简介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球拍与球接触时,就完成球的发送。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违反发球站位的规定。发球者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每盘第1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第四节 网球竞赛规则简介

一、发球

1.发球前的规定

发球者在发球前应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抛向空中任何方向,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时,就完成球的发送。

2.发球时的规定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来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3.发球者的位置

(1)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

(2)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若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过周围的线上。

4.发球失误

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的规定。发球者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

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接球者未做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者成为发球者,发球者成为接球者。以后每局终了,均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

二、通则

1.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2.失分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还击空中球失败。

(4)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发球期间触及球网。

(6)过网击球。

(7)抛拍击球。

3.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三、双打

1.双打发球次序

每盘第1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4局由第2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

2.双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1局开始,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单数局,继续先发球。对方同样应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3.双打还击

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四、计分方法

1.胜1局

(1)每胜1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1局。

(2)双方各得3分时为“平分”,平分后,净胜两分为胜一局。

2.胜一盘

(1)一方先胜6局为胜1盘。

(2)双方各胜5局,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

3.决胜局计分制

为了控制比赛时间,近十几年普遍采用平局决胜制,即当局数为6∶6时,只再打一局来决胜负。在这一局中,谁先赢得7分者为胜这一盘,如果在此局打成5∶5平分,一方仍须连得2分才算胜此局,即胜此盘。

(1)首先发球员只发第1分球,对方发第2、3分球,然后轮流发两分球,直至比赛结束。

(2)第1分球在右区发,第2分球在左区发,第3分球在右区发。

(3)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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