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艺术体操运动概述
艺术体操是在音乐伴奏下进行的徒手或手持轻器械,以自然性动作为基础,体现较强的韵律性和节奏感的一项女子体育运动项目。它动作优美,韵律性强,既能锻炼身体,塑造健美的体态,又可抒发情感,陶冶情操,因而深受广大女性的喜爱。
艺术体操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当时的欧洲正处于教育改革与文艺革新的历史阶段,妇女体育运动有了较大的发展,一些生理学家、音乐家和舞蹈家认为,当时法国、德国、瑞士、芬兰等国家流行的体操,以静力动作为主,强调形式,过于机械,不适合女性的生理、心理特点,他们主张以身体的自然动作为基础,使动作流畅并富于节奏感,尤其强调注意女子动作的优美性和艺术性特征。由此,出现了重视身体优美均衡的女子体操和有音乐伴奏的音乐体操,后来发展成为韵律体操。这项运动有几种叫法,欧美国家称为“现代韵律体操”,日本称为“新体操”,东欧国家称为“艺术体操”。艺术体操这一名称于20世纪50年代传入我国并沿用至今。
艺术体操在国际上最初的竞赛形式是女子团体轻器械比赛,是在竞技体操比赛时进行的。由于竞技体操与艺术体操这两个运动项目的特点及技术发展不同,1962年国际体联把艺术体操定为独立的竞赛项目。1975年国际体联现代韵律体操技术委员会决定将其名称统一称为,“Rhythmic Sportive Gymnastics”,以突出其竞技性特点,并由原来的6人或8人组成的持轻器械的团体韵律体操比赛,演变为现在的5人集体比赛和个人比赛,比赛项目有绳、圈、球、棒、带五种。从1984年第23届奥运会开始,艺术体操被列为奥运会正式竞赛项目。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从前苏联引进艺术体操后,曾举行过几次全国比赛,但当时我们对艺术体操轻器械的内容、特点等不甚了解,所以团体轻器械的比赛内容五花八门,比赛服装及伴奏音乐也很不规范,甚至把舞台上的舞蹈艺术搬到了地毯上,脱离了体操的特点。1978年以来,通过与外界交流,我国的艺术体操比赛逐步与世界接轨,1981年我国首次派队参加了第10届艺术体操世界锦标赛,从此,中国运动员走上了国际艺术体操赛台。目前我国的竞技艺术体操在国际上处于“第二集团军”水平。与此同时,为促进艺术体操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在国内每年都举办不同级别的艺术体操比赛,艺术体操已被国家列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学的课程,分为大众艺术体操和竞技艺术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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