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育民主化
教育民主化一直是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特征,尤其20世纪50年代以来,教育民主化一直受到广泛的重视,众多国家也都先后采取种种措施促进教育的民主化。随着民族民主化运动的高涨,一些发达国家在继续推行“教育机会均等”的同时,不得不做一些让步与努力,主要表现在:①种族隔离现象减少了,黑人儿童不能与白人儿童同校学习的规定从法律上被取消了。它表明,各民族不仅有平等的社会地位,而且有享受各民族多元文化教育的权利。②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也得到了改善。过去,许多国家实行双轨制,限制下层社会的子弟进入好学校。现在,美、英、法、德、芬兰、瑞典等国,综合学校相继出现,并明文规定,不管学生家庭背景如何,所有学校都能为每一个考生敞开大门。③歧视女子的规定,各国从法规上也取消了,不同性别的人也获得了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并且,教育民主化在发展中国家也受到重视。譬如,墨西哥议会在1973年颁布的《联邦教育法》中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五大目标,其首要目标就是保证所有墨西哥人,特别是学龄儿童都能受到教育。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为了迎接社会巨变的挑战,构建一个符合未来人类文明进步所需要的新的教育模式,国际教育改革的大幕开始拉开。这场教育大改革提出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教育改革的费用、范围、实质等问题。人们认识到,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与教育的民主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此,教育民主化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并逐渐被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接纳而成为一种共识。《今日的教育为了明日的世界——为国际教育局写的研究报告》一书指出,未来教育有五大发展趋势,其一就是在许多国家中已列为主要教育政策的民主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一份有关教育未来的研究报告指出,尽管各国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但多数会员国在整个教育改革中都有一些共同关心的基本要求,从最近制定的教育政策中可以看到,占主导地位的就是教育民主化。
教育民主化包括教育的民主与民主的教育两层含义。前者是民主外延的扩大,即把政治民主扩大到教育领域,使受教育成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后者是教育内涵的加深,即把不民主的教育改造成民主的教育。概言之,教育民主化是指全体社会成员享有越来越多的教育机会,受到越来越充分的民主的教育。一般而论,教育民主化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教育平等,包括教育机会平等、教育过程平等(如享有平等的师资、教育条件等)和教育结果平等(如可以获得同样的学历、就业机会等)。其中,教育机会均等是基础。所谓教育机会均等,就是指全体社会成员不受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种族、信仰及性别差异的限制,都享有受教育的同等权利与机会。其基本要求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享受最基本的教育,每个人都有相等机会接受符合其能力发展的教育。二是教育的民主决策与管理,即教师、学生、家长和国家的其他公民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道共同参与教育的决策管理。这是民主在教育领域中的延伸,是教育民主化的内在要求,它要求树立现代的民主观念,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激发更多的人参与教育决策与管理。三是教学民主,主要指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的民主,也就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具有平等的人格关系和伦理关系。正如《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所言:“我们应该从根本上重新评价师生关系这个传统教育大厦的基石,特别当师生关系变成了一种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的时候……在我们当代的教育界中,这种陈腐的人类关系,已经遭到了抵抗……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如果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按照这个样子发展,它就不是真正民主的教育。”[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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