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功能
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功能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考察。从领域上分,有教育性功能和管理性功能;从性质上分,有正功能和负功能;从评价对课程与教学活动产生的作用上分,可以把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功能分为以下几个方面[9]。
(一)导向功能
课程与教学评价总是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来展开,而这个评价标准通常就是课程目的或教学目标。课程与教学评价通常以教育目的、评价目的和评价理论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然后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在指标体系的指导和定向下,通过评价我们能进一步明确课程开发的原则,了解课程与教学的价值,澄清对课程与教学的模糊认识,纠正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不恰当做法。评价标准像一个方向盘,指导课程开发和使用的方向与过程,左右着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活动的准备、展开和结果。通过课程与教学评价,不仅教师能判断自己的教学活动与目的或目标之间的“距离”,而且学生也能够获得自己“达标”的水平与层次,有利于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指向或转向课程目的或教学目标,有利于导向课程实施的方向与教学过程的进程。因此,在课程与教学活动中,课程与教学目标就像“指挥棒”一样,为评价对象指明了方向。
(二)诊断功能
通过课程与教学评价,师生不仅可以了解自己的教学和学习的变化与进展,而且还能够发现其中事实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而这些现实的或潜在的问题就是思考和改进课程实施的依据,也是促进教与学的出发点与依据。课程与教学评价是检查课程和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评价标准对搜集的课程与教学现象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能够发现课程方案、教学计划、教学方法与手段、学生学习中的优缺点和存在的问题,从而为修改课程方案,选择适当的教材、方法、手段,改善学生的学习提供重要的信息。评价能够对课程与教学的各个因素或各个方面的优良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价值的大小,衡量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标准,具有诊断、鉴定的功效。
(三)激励功能
课程与教学评价要做出区分水平高低、评定等级的结论,这往往直接影响评价对象的形象、利益、荣誉等,因此,评价往往有助于激发评价对象的成就动机,使他们追求好的结果,激励他们全力以赴做好工作,研制出好的课程方案,设计出好的教学计划。课程与教学评价可以给教育工作者提供反馈信息,为课程决策者和教学活动实施者进一步做出决策服务,也为课程实施者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双方不断自我调节和改进服务。评价常常可以激发被评价者的成就动机和工作积极性,能在某种程度上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成就感,给人以发扬成绩和继续努力的动力,从而促进人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
(四)调节功能
课程与教学评价不仅能够诊断问题,而且能够运用反馈信息原理,通过评价及时获得课程与教学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及时调整教育活动,对形成有效的课程方案、教学设计、教学材料与工具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八年研究”的实验中,泰勒指出,“评价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确定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际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的过程”,为此,他把评价作为课程编制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评价,了解目标与计划之间的差距,不断地修改教育目标与教育计划,从而实现“通过评价改进教程”的目的。
(五)鉴定功能
通过课程与教学评价,人们可以区别、鉴定一定的组织(学校)、方案(课程与教学计划)和个体(学生、教师)等对象的某些方面或各方面水平的优劣程度,确定其价值的有无与大小,衡量其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标准、是否实现了国家和社会所赋予的任务,为其评定相应的等级。科学、合理、公正的课程与教学评价所区分的优良和鉴定的等级,是教育管理科学化的基础。
总之,评价不但能发现和诊断问题,而且是课程与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信息进行鉴别、筛选、分析、综合、加工,课程评价能真实地反映课程现状与目标的偏离度、现存问题及有待修正的方面,能及时提供反馈,使课程不断得到改正和完善,从而最终收到促进课程发展的效果。当然,也需要认识到,评价是一把“双刃剑”,它虽有上述积极的功能,但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效应。特别是当评价的标准本身设置不当时就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因此,教育工作者要关注课程与教学评价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消极效应,研究如何预防、减弱和消解这些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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