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信息伦理道德修养
进入信息时代以后,由于信息传播的迅速与信息技术在扩展人脑功能方面的巨大作用,各个领域的研究与成果积累非常迅速而且大量发表,产生了知识爆炸的现象。信息社会是以知识为主要生产力的社会,知识不仅在建设精神文明中发挥引导群众、教育群众的巨大作用,而且其成功应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节约大量人力物力。知识本身就是一种可以产生极其巨大财富的生产力。在信息社会中从事知识劳动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是创造与开发知识产品的人,还是利用这些知识产品的人,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开发与利用的行为规范,这样也就产生了在信息技术领域中伦理道德方面的许多新的要求。丰富的精神追求是信息技术工作者的主要目标。知识劳动者应该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无畏的科学伦理精神,不要片面地追求物质利益,而应该有更加丰富的精神追求,应该在利用信息技术以后达到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
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应该培养学生正确的信息伦理道德修养,使他们能够遵循信息应用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不从事非法活动,也知道如何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计算机犯罪活动。这是有没有信息伦理修养的问题。
总之,对于信息技术的使用者来说,必须要解决信息技术应用中的一个对不对的问题。
1.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是信息素养中首要的道德
作为利用信息技术的科技工作者道德修养的第一个要求是,他们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利用信息技术的人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科技与文化传播工作者,他们所从事的是研究知识与文化、创造知识与文化的精神劳动,这种劳动的职业特殊性决定了比直接的物质劳动要有更加高尚的职业道德的特殊要求。在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科学文化传播时,更应该考虑到信息传播面广、量大的特点,一定要遵循科学研究工作者与文化工作者的道德行为规范,富有责任心与追求真理的精神。
一方面,对于使用信息技术的教育、科技工作者来说,他们应该认识到信息技术传播的广泛性,所进行的每一项研究都会很快地传播到各个地方,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在进行研究的一开始就必须十分关心成果的社会应用。“他不能对他工作的成果究竟对人类有用还是有害漠不关心,也不能对科学应用的后果究竟使人民境况变好还是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另一方面,对于教师来说,更要了解信息技术、大大增加了文化传播的范围,因此应该在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创造与传播时,具有一种提升人类道德和理性的高度使命感,努力提高自己的品位,创造与传播真善美,而不是制造一些对于人类文化发展有反动作用的作品;同时应该敢于面对社会的各种落后与丑恶现象与行为,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并且能够进行良性疏导。
2.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信息技术的利用可以不知道与你进行对话的人的性别、年龄、学历与职位,而只是知道他的观点,这一点可能有利于培养见事不见人的良好作风。但是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地对事物作出评价判断,不拉帮结派、因人褒贬仍然是从事信息传播的人们必须具有的道德品质。尽管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可以得到许多信息,但是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自己进行研究,得出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人云亦云。
3.良好的合作精神是信息技术利用者工作的保证
作为信息技术系统中的人通常有着两种身分,他们既是信息传播的传导者,需要发送电子邮件、订货单、送交学术论文等大量信息,同时又是信息传播的接受者,接收人家寄来的电子邮件,还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查询自己感兴趣的各种资料。无论是作为传导者还是接受者,信息技术的使用者都必须有一种合作精神,对于人家的问题与要求也要有诚恳的态度给以帮助,提出的要求也应该是诚恳的,不能强制对方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样才能使信息传播产生一种良好的互动效应。
作为信息传播的传导者的教师来说,应该保证自己所传播的是符合人类的道德规范、促进人类文化的发展的信息,而不是有害于人类文化健康发展的东西。例如,不应该包含那些可能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淫秽信息;不应该传播那些不科学、不正确的无稽之谈;不应该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等。其次,要善于与他人通过信息技术沟通。由于电子邮件与通常的信函相比似乎不那么规范,行文相对比较自由,但是应该认识到,在使用信息技术通讯时,你仍然是在面对人而不是机器,必须充分表达出对于对方的尊重和信任。此外,还要尊重其他人的自由,不要随意地给他人发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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