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近代初等教育中乡土教育理念的形成与传播
乡土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源于近代西方教育思想;而近代资产阶级教育则始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教育。16世纪末17世初,西欧一些国家经济得到蓬勃发展,生产的发展直接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进步,尤其是与海运及军事有关的科学部门,如力学、光学、天文学等领域得到了长足发展。自然科学的发展,对学校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这种要求的教育变革,全面体现在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扬·阿姆斯·夸美纽斯(J.A Comenius,1592—1670)的教育思想中。他所著的《大教学论》(1632年)一书,首次系统论述了人的本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作用、教学原则和方法、学校体制等教育思想,主张给儿童以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奠定了近代资产阶级教育理论基础。[4]19世纪初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著《普通教育学》(1806年),从管理、兴趣、道德、性格等方面研究儿童教育,运用心理学和伦理学的理论阐述教育问题,寻求教育规律,使资产阶级教育学逐渐成为独立的学科。17世纪初期,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和科学技术教育的发展,人文和自然知识方面的课程已发展到近20个学科。18世纪末到19世纪,欧洲各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迫切需要具备读、写、算能力的职员、技工,要求通过学校为广大的劳动人民子弟提供适当的基本技能教育,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具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劳动者。于是,欧洲各国政府纷纷一反以往由教会与慈善团体为传教而兴办初等教育的传统,通过干预教育,对课程进行改革等,使初等教育获得较快发展。德国在19世纪初通过一系列教育改革,使初等教育突破了以往教会学校内容浅显的读、写、算、宗教的课程,增加了博物、史地、自然常识等实用的文化知识课程。这种初等教育课程设置对欧美等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5]19世纪下半叶,欧洲各国政府逐步建立国家教育机构,先后颁布“初等教育法”,广设公立学校,逐步实现初等义务教育。法国1886—1887年教育法令确定了初等教育课程。初等小学课程有读、写、算、史地、自然、农业常识、手工、图画、唱歌、体操、道德与公民,取消了教义问答。[6]1890年美国小学课程已突破了读、写、算的范围,而扩展到图画、公民、历史、语文、阅读、拼写法、书法、算术、自然、地理、音乐和体操等。后又增加了卫生、文学、缝纫和手工,实现了课程设置的现代化。[7]从此,初等教育走出欧美,获得了世界范围内的大发展,教育逐渐成为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初等教育的历史、地理、自然学科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原则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以当时的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哲学、历史学成就为理论依据,由教育家们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初等教育乡土教学。夸美纽斯认为,教育是以了解周围环境的事事物物为目的。卢梭(J.J.Rousseau,1712—1778)认为,应该根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进行教育,儿童“十岁时,应该熟悉所有的物产;十一岁时,熟知一切的省区、道路和城邑;十五岁时,应知道一切的历史和曾经发生过的美好的事迹或曾经产生过的光辉的人物;十六岁时,应知道一切的法规”[8]。瑞士著名教育家裴斯塔洛齐(J.H.Pestalozzi,1746—1827)提出,教学内容要紧密联系生活实际,要为儿童所熟悉,易于其理解。比如,地理教学应由近及远,由简到繁,先教儿童熟悉周围的环境,认识学校园地,观察本乡的地形、气候的变化,再扩展到对本县、本省、全国以至全世界的认识,形成整个地球的观念。对小学生而言,学习历史,将过去和现在的事情联系起来是困难的,应该直观地教和学,必须通过对社区(家乡)的理解,从学生可见的、可知的、熟悉的、具体的地域场所、人物中,理出较为系统的学习内容和观念。[9]大约同时期的德国学者撒耳士曼(Christian Gotthilf Salzmann,1744—1811)则认为,乡土是历史教学的出发点,而且乡土历史的教学,其意义在于让儿童能从所接触的乡土环境与实物中形成初步的历史观念,以此作为日后历史教育的基础。1844年,德国人芬格(Friedrich August Finger)创立了乡土教学。他在所著《乡土教学指引》一书中,把历史、地理、博物、自然学科的内容综合起来,在小学,按不同年龄段分三个阶段进行教学。第一阶段,是6~10岁的儿童,所学习的内容包括:认识各位小朋友及教室内的各种用具;认识校内的房屋、庭院、园地及园地上种植物的收获;认识市内各种建筑、园场和桥梁;观察气候和日月的运行。第二阶段,方向、日月和季节的认识;天空和气象的观察;学校附近环境的考察;关于本区居民的职业和地方史事也应有相应的教学。第三阶段,将第一阶段关于人体和环境的认识加以复习和扩充,然后继之以对于距离较远的市区及乡区的研究。在教学方法上,注重观察、比较、列举和表述,可采用口述、笔写、画图和塑模的方法;进行认识和使用地图的练习。[10]
乡土教育在学校的正式实施始于德国。德国于1872年规定在地理科中最初十课应为乡土研究。在德国初等教育基础学校中,各州学校的课程虽不尽相同,但都开设有乡土知识课程。[11]如中央柏林庶民小学男生徒课目表有宗教、本国语文、习字、直观教授(一切日用物及动植矿物并历史、地理上有关图画等)、算术、几何、乡土科及地理、历史等。[12]在基础学校,乡土科教材具体做如下安排。第一、二学年,上综合课程:我们的家和家里的人,食和衣,光和热,家庭的工作;我们的学校,学校的生活和工作,儿童的重要节日;通往学校和儿童常去的店铺的各条道路,游戏场所,园场,近的场地,草原,树林,常见的动植物;自然界一切令人乐见的景象;我们的村庄,神话故事。第三学年,关于本乡环境的知识:我家的位置,乡村,住宅区域,城市。社会生活:城乡关系,已成的事业,文化生活,礼节和风俗,方言和其他表达情意的方法,乡贤事迹,碑志和其他记载,有关的时事。垦殖地区:比第一、一年所到更远一些的场地、草原和树林,本地的地形和自然环境、职业状况、交通干道。地理构图练习,简易天文观察,动物界和植物界。第四学年,本省、本区地形、土壤类别,矿产和重要岩石及其经济价值,气象和太空现象的初步认识。植物,动物,垦殖地区。认识地图的初步指导。单纯的垦殖地区经济和文化状况,地域和生活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职业状况。本区社会生活作为公民训练的基础,神话、先贤和传说作为历史的先导,本省上古史迹图像的介绍,本区某家族简单家谱的介绍,绘画、塑模、雕刻等发表方法。[13]乡土科的教学是从直观教学开始,联系游戏和儿童的生活经验,以求得关于乡土的知识。这种知识,依照儿童智慧的发展,逐渐拓宽和加深,待儿童从基础学校毕业的时候,应掌握一定的乡土历史和自然的知识。从经验范围的扩展,以及从观察的结果用图表或泥塑表现的方法中,去获得最简单、最基本的地理和自然科学的概念。利用测量、估计和构图等方法,作为认识地图的准备。[14]
从此,各国初等教育中的历史、地理、自然等学科,均以乡土为教学内容,并且形成教学原则。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分化出不同的流派。有的主张乡土教学是地理、历史、自然等学科教学的基础;有的认为这种教学应施行于较低年级,锻炼儿童观察、思考的能力,形成明晰的概念,其目的是引发和培养儿童的爱国心;还有一种认为乡土教育是一项教学原则,不应该限于哪几个年级教学,乡土教材应该各年级都要有,让学生在本地的丰富环境中,形成一种新的认识基础,以使后来的学习更为容易。[15]在课程设计上,形成了三种类型:一是如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是从乡土到本国到世界,再按各学科系统学习;二是如俄罗斯等国,先学习系统知识,把各科乡土知识渗透到各部分内容之中;三是如澳大利亚、德国(两类课程都有)等国,按照专题组织各科内容,如我们身边的事物、我们的学校和邻居、我们的家乡和人民等。[1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