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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对乡土志书的审查与“乡土教科书事件”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料表明,在《乡土志例目》下发到各省学务处之前,东北地区个别省份已经根据新颁布的学制要求,自己制定体例,指导下辖州、县编纂乡土志书。宽甸县知县呈送,遵颁例目重辑乡土志书。乡土志书审查制度得到了非常认真严格的落实。学部一一给予点评:据呈及书均悉,熊理编《改良嘉应乡土历史教科书》,查《初等小学章程》,第一、二两年授以乡土历史,使童蒙得以考见本土之名贤遗迹,动其钦仰效法之心。

(五)清政府对乡土志书的审查与“乡土教科书事件”

在《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之前,京师大学堂负责组织人员编写各科教材目录,类似各科教学大纲,由学务大臣下发各省学务处,以求教育标准的一致。由各省编书局编写完后,送各学务处审定,然后予以推行。关于清政府对教科书的审查制度,已经有学者做了详细研究,此处不再赘述。[64]乡土教育也不例外,《乡土志例目》就是一个标准范本,按照其规定,“俟采辑成编,一面将清本邮寄京师编书局审,一面录副,详报本省大吏,以免转折迟延。经局员审定删润,俾归一律,订成定本,并各种教科书发交各府、厅、州、县,以为小学课本,庶可成完全之学科,迪童蒙之知识,他日进学成才,皆基于此。贤守令幸勿忽视”。按照这个要求,各地官员所编乡土课本,除了要符合《乡土志例目》的程式、规定期限之外,还和私家撰述一样,都要通过编书处的审查。对于地方编纂乡土志书拖延时日、质量较差的要给予批评;相反,编纂态度比较积极、成书质量较高的,京师大学堂编书处、省学务处以及后来的学部均会给予表扬。比如,辽宁省提学曾批评开原等县“各属遵饬送到者固属不少,而未经呈送者尚有多处,实属玩延已极,今再札催”。为此,开原县县令曾给该县劝学所发文,要求尽快按上级规定编写乡土志。[65]与此相反,吉林省长寿县则受到了上级表扬。光绪三十三年,吉林省长寿县知县向学部提交了《长寿县乡土志》,其汇报中说:

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蒙学宪吴札,催前奉学部札开,编书局现已裁撤,各种课本均由本部图书局编纂。所有各处乡土志及通志,府、厅、州、县志,地图等,逾限未寄到者尚属不少。应即催办速寄,以备编纂等因。奉此转饬催办各在案。迄今又逾数月,除新城府、宾州厅、延吉厅、伊通州、农安县、榆树县、磐石县等处,均经册报不计外,其余未经造报之各府、厅、州、县,逾限多日,合再严催,为此札饬。札到该县,务即遵照前发例目,将乡土志并原有志书,分析册报。限文到半月内详送到司,以凭编辑咨部,勿再迟延,至干部议。切切特札等因。蒙此,遵查卑县设县未久,尚无原有志书,仅将所属山川、道路及一切出产,遵照前发例目,选派绅士,采访编辑成书,并绘县界限全图,理合备文送宪台查核。除分详外,为此具详,伏乞照详施行。须至书册者,计详送志书二本。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知县刘清书。

省学务处认为,长寿县设置未久,并无现成的地方志乘可供参考,能够及时按要求编成乡土志,实属不易。因此,学务股批文说:

据详并送该县编辑乡土志,均悉。仰提学司汇编总册,详核办理,并应核咨。再,吉林道转饬知照至该处原无志书,该县设治未久……竟能悉心采访,编辑成书,洵堪嘉,当属难得,并即传谕嘉奖,以照激劝,此缴书册乡土志存。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学务股员王建中拟。[66]

对乡土志的体例有严格的要求。资料表明,在《乡土志例目》下发到各省学务处之前,东北地区个别省份已经根据新颁布的学制要求,自己制定体例,指导下辖州、县编纂乡土志书。辽宁省有很多地方在光绪末年到宣统二年短短的三四年间,都编纂了两种以上的乡土志书。比如,广宁(今北镇)、宽甸、辽阳、盖平、盘山等地都有这三四年内所编的早晚两种不同的乡土志书。无一例外的是,其中较早编纂的版本均采用了传统方志的体例,而紧接着重新编写的版本则都采用的是《乡土志例目》的体例。从这一点上可以判断,在两个学制制定和下发后不久,辽宁(盛京,光绪三十三年改奉天)地方长官曾拟定了一份具有鲜明的“通志”特色的乡土志书体例,而且很可能已经把这个体例下发到了各府、厅、州、县。但时隔不久,编书局就下发了《乡土志例目》,作为统一的格式。因此,早先编写的乡土志书就因格式不对,被要求重新编纂。光绪三十三年成书的《宽甸县乡土志》,编写者马梦吉在序中说:

前奉京师编书局颁发《乡土志例目》,饬即编辑。嗣奉省前学务处,按照统志编成草本,札发到宽。弟以宽甸县设治未久,素乏通才,志书尚付阙如,编辑苦无依据。吉于客夏来权斯邑,每于会余之暇,邀集能文者,按目考察,依例编撰,竭三阅月之功,而此书告成。呈蒙使宪以前学务处所发办法,与京师编书局所颁例目不符,饬仍查照原发例目编送,遵即照办成编,虽挂漏之讥在所不免,然管中窥豹,亦足略见一斑,求为蒙小学教育家之一助云尔。光绪三十三年岁次丁未八月浣,花翎同知衔在任,候补直隶州知州,知宽甸县事马梦吉编识。津门马梦吉熊占编著,沈水郑英澜同辑。宽甸县知县呈送,遵颁例目重辑乡土志书。[67]

光绪三十四年《广宁县乡土志》也因为体例不合而遭到批评,再次编纂。该书作者萧玉春说:

光绪三十二年,学部通饬各省府厅州县编纂乡土志一书,定为初等小学课本。三十三年三月,广宁县松大令馨山奉提学宪札催编纂,松大令即委其责于余。因松令催促甚迫,仅十余日即草创成书。时值杨大令海琴接署广宁事,将所编乡土志辑呈提学宪,当因体裁不合,札饬别作。……仍委其责予余。书成,仍经提学宪以简略批驳。札饬广宁县杨大令延聘通才,另外编集。予聆批之下,无地自容……[68]

由于体例不符合规定,两次受到上司谴责,《广宁县乡土志》作者萧玉春竟然感到“聆批之下,无地自容”。由此可见,乡土书编纂体例在当时地方官员的观念中,处在相当重要的位置。

乡土志书审查制度得到了非常认真严格的落实。前文提到的广东嘉应州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谢宗熙、熊理、陈秉鋆、萧启冈、张炜镛五名教员都曾编纂了本地的历史、地理或格致乡土教科书,并且都曾把自己所编教科本送交学部审定。学部一一给予点评:

据呈及书均悉,熊理编《改良嘉应乡土历史教科书》,查《初等小学章程》,第一、二两年授以乡土历史,使童蒙得以考见本土之名贤遗迹,动其钦仰效法之心。是编引述简明,编为八十一课,颇有条理,每课中字句有未妥处,皆为签出,俟改正后再呈部审定。陈秉鋆编《嘉应乡土历史教科书》,次第秩然,简而不陋,实而有征,较之熊理所编尤便蒙童讲习,准作为审定本。熊理编《嘉应乡土地理教科书》,分八十课,略述大概,简而易明,可做参考之用。每课间有宜订者,逐条标出,俟改正后再呈审定。萧启冈编《嘉应乡土地理教科书》,撮举大要,于三十六堡,各约逐次叙述,甚便初学。编次有法,较之熊理所编,更便于启发儿童,准作为审定之本。张炜镛编《嘉应乡土格致教科书》,查《初等小学章程》,第一、二年,授以乡土动物、植物、矿物之大要,此编印就此三类,取其日用所需及常见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编列四十课,多习见,说亦明白,课程合度,亦足以开识见而发心思,准作为审定之本。[69]

以上送审的课本,有的“字句有未妥处,皆为签出”,或者“间有宜订者,逐条标出”,要求改正完善后再送审;合格的,则“准作为审定之本”。

对于民间自行编纂的乡土志书,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标准,政府不但保护版权,禁止盗版,而且对其版权给予奖励,并推广使用。比如翁辉东、黄人雄所编的几种课本,就受到官方保护:

案据同文师范毕业生翁辉东、黄人雄编纂潮州乡土历史、地理教科书,海阳乡土志各一部,禀请转缴等情。查阅该生所编书籍,诩旨章法,绘画前事各图尤足增广儿童兴味,以之教授,洵属相宜。业经转禀提学宪,核准给予版权。饬令印刷成书上,呈由本县示禁翻刻……自示之后,尔各书坊不得违禁翻刻片版,致干究罚,各宜凛遵勿违。宣统元年初日示。[70]

受到学部严厉驳斥的也不少。广东东海县蔡铸编写的《广东乡土地理教科书》就是一例:

据禀及书均悉,查编辑全省地理教科书,须要根据本省通志分门择引,简而不俚,浅而易明,或征引近事,亦须根据切实,井井有条,所以便儿童之记忆,广触发而启心思也。总期与《奏定章程》宗旨不悖,方为合用。此书多随意掇拾,或漏或伪,不可枚举,已略标出矣。至于州县,既经改辖,复列旧图,而韶州不列张文献,特列六祖慧能像,殊不可解,应毋庸审定。此批。[71]

对于乡土教材的审定,除了体例格式、文字风格的要求之外,对具体内容的审查也非常严格。前文所述“国学保存会”黄节(晦闻)所编,光绪三十三年出版的《广东乡土地理教科书》,在“人种”一章,用图表的形式,把客家人划出“汉种”,而与“福佬”、“蜑族”并排到“外来诸种”,结果引发了一场大的纠纷。

客家人是魏晋以来辗转南迁的“炎黄后裔,中原衣冠”。他们在向南开发与定居的过程中,与以广州城为中心的广府人宿怨甚深。黄节作为广府人,在这里说客家人非汉种,当然有民族歧视之嫌。该课本一开始在广东法政学堂使用,立刻引起了客家子弟邹鲁(大埔人)等人的强烈不满。邹鲁和同学张煊、老师丘逢甲等客籍人士遂成立了“客族源流调查会”,以证明客家人也属于“汉种”[72];并且在1910年与张煊写成《汉族客福史》,驳斥黄节书中此说。其他学者也纷纷起来进行声讨。[73]

此事被反映到大埔县劝学所,该所总董饶熙向广东提学使出申诉,由广东提学使将此事汇报给学部。此后,学部又将此事反映给两江总督:

学部为咨行事。兹据广东潮州府大埔县劝学所总董廪生饶熙等禀称:“上海国学保存会所编广东乡土历史、地理教科书,书中以客家、福老为非汉族,拟为《周官·职方》‘七闽’之族,荒谬无稽,该省法政学堂曾本是书宣讲,几酿事端。请将原书版权撤销等。”因查是书,前经呈部,已将书中谬误之处逐条签出,批令改正。今据所禀,各节与原签出者略同,亟应改正,相应咨照贵督,请即劄饬上海道,饬令亟行改正,其原书应即禁止发行可也。[74]

两江总督接到申诉后,转发给上海道台,由上海道台下令禁止发行和使用该书。处理结果经由学部向广东方面做了传达:

学部为劄饬事。兹据广东潮州府大埔县劝学所总董廪贡生饶熙等禀:“上海国学保存会所编广东乡土历史、地理教科书,书中以客家、福老为非汉族,拟为《周官·职方》‘七闽’之族,荒谬无稽,恐启妄分种属之祸,请将该书版权撤销等”。因查广东历史、地理教科书,前经呈部,已将书中错误之处逐条签出,批令改正后再呈部校阅,除一面咨照两江总督饬上海道,饬令停止原书发行外,相应劄饬该司转饬该总董等遵照可也。切切此劄。[75]

这一由乡土教科书引发的事件,在当时的客家人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当时其他的乡土志中也得到反映,广东《兴宁县乡土志》“耆旧录”就记载了一位热心地方文献的客家士子胡曦:

岁丁未(1907)卒。先卒前数日,见广州某编乡土史,诋客族非汉种,群起与争,尚考证客族源流,洋洋万言,后与友人纵谈至夜半,旋瞑止,年六十四。[76]

广东乡土教科书引发的这场风波,其表相是对民族归属过分随意的划分,本来只属于一个常识性错误,却几乎引发一场笔墨官司。究其原因,是当时满汉对立的大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当时思想比较激进的知识分子,正通过发掘整理古典文献,塑造历史上的汉民族英雄,希望通过重新勾勒、甚至“建构”华夏始祖“黄帝”的形象,唤起汉民族的自尊心,以此强化民众的“排满”情绪,为推翻清朝统治摇旗呐喊。[77]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对于将客家人划在汉民族之外的行为,自然会被理解为民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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