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校本课程的开发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这不只是一个单一的课程管理体制的变化,也是学校职责和功能的一次变迁。学校拥有一定的课程决策权和选择权,学校享有开发课程的权利。承担开发课程的义务。为此,在保证课程的基础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开发校本课程,既是新课程改革赋予学校的使命,也是学校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课本课程的开发使课程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参与性和开放性。
一、校本课程开发理念
理念是实践和行动的指南。
学校、教师或教师群体在开发校本课程时应凸现下列基本理念:课程观——课程是教育情景与教师、学生互动的过程与结果,具有生成性;学生观——学生不仅有个别差异,也有主动建构学习的能力,课程因学生需要进行调整;教师观——教师是课程的研究者、开发者和实施者,教师有主动诠释课程、开发课程的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二部分第14条指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这给中国长期以来中央集中管理的课程政策体系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进行课程权力的再分配,从中央集中管理的课程体制过渡到中央—地方—学校分散管理的课程体制。本文试图为这一过渡提供一些建设性的设想,以引起中国课程同仁对这一极为重要的问题给予更多的关心。
1.任何国家的课程政策改革都是在国家课程与学校课程之间寻找适合自己本国国情的立足点。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方向与英、美等国正好相反,是从原先单一的国家课程模式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体制的课程模式。
国家课程往往由专家(更多的是学科专家)来决策,采用研制—开发—推广的课程开发模式,实施“中央—外围”即“自上而下”的政策,以确保一个国家所实施的课程能够达到统一、共同的质量,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正统性,通常以“必修课”的形式出现。而学校课程(严格地说,应该是“校本课程”)通常是由校长、教师来决策,采用实践—评估—开发的课程开发模式,实施“问题解决”即“自下而上”的政策,以满足各社区、学校、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因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参与性,通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这两类课程各有利弊。在目前的形势下,恐怕没有一个国家采用绝对的国家课程,也没有一个国家采用绝对的学校(校本)课程。每一个国家的课程政策改革,总是不断地尝试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依据本国的教育传统和国情,在这两极端之间寻找或调整更合适的立足点。
我国自从建国以来,由于当时的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教育普及难度很大,学校教育质量尚存问题。为了确保中国基础教育的共同质量,同时也便于管理与评价,借用前苏联20世纪30—40年代中央集权的课程政策模式。采用这种“自上而下”的课程政策,有一定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然而,目前中国的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师质量正在不断提高,许多发达地区教师的学历基本达标,许多示范性学校的教育质量已有一定的保证,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第一轮课程改革把课程的决策权力部分下放给地方(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与示范性学校的尝试,以及在课程计划中明确地提出“三大板块”(即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使得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和示范性学校在课程开发的实践中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有了这样的实践基础,中国基础教育的课程宜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政策,把课程权力从中央一级逐步地、部分地下放到地方和学校,让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课堂与学校拥有课程的部分权力,让一部分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参与部分课程的开发任务。在确保国家教育共同质量的基本前提下,给予不同地方和学校不同的专业自主权,积极调动各个社区和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更好地实现我们党的教育方针。
2.学校中实施的课程既应体现一个国家的意志,又应尽可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差异性,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地方和学校的差异性。
因此,学校中实施的课程应该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新体系。
国家课程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意志。它是专门为培养未来的国家公民而设计,并依据这些公民所要达到的共同素质而开发的课程,即根据不同阶段教育的性质与基本任务,制订各个学科或领域的课程标准或教科书。它是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的主体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地方课程是在国家规定的各个教育阶段的《课程计划》内,由省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发展需要而开发的,并在国家规定的课时范围内实施教学。
校本课程是在具体实施上述两类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校本课程开发主要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或地方的课程计划、学校教育哲学、学生需要评估以及学校的课程资源。它强调以学校为基地(本位),并与外部力量合作,充分地利用学校内外的课程资源。因此,它是国家课程计划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学校办出特色,有利于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也有利于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
有必要说明一下,就理论理,校本课程与学校课程是有区别的,学校课程指代不明,容易引起误解。学校课程单是字面上就难以体现“以学校为本(school-based)”的理念,很容易被人误解为学校凭自己的经验自编教材,因此难以区别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权力的差异;而校本课程集中体现“以学校为本”的理念,主要强调课程的开放性、民主性、参与性,强调交流与合作。另外,按汉语习惯,“学校课程”很容易与“学校中的课程”相混淆,“学校中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再者,台湾、香港都已接受了“学校本位(校本)课程”一词,因此采用“校本课程”也有利于汉语文献的交流。
3.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各自在中国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中所承担的角色与职责。
基于上述的思考,下面拟就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提出几点设想。
(1)国家教育部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主要表现在: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定中国基础教育各个阶段的课程计划。包括统一规定国家课程在各个教育阶段中的中观课程结构,如学习领域或科目数、总课时、周课时以及课时分配结构,严格控制学生的活动时间量与基本学业负担。
颁布国家课程中各学科或学习领域(尤其是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确保学生统一的、最低的学业要求,以培养学生共同的、全面的素质。
组织编写上述这些学科或学习领域的教科书或教材编写指南。
制订国家课程实施过程的指导性意见,尽可能减少理想课程与现实课程的误差。
制订国家课程评价的指导性意见,确保国家课程目标的实现。
制订三级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政策。如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编制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指南,在《课程计划》规定的范围内,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制订教科书或教材开发与管理的政策。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经审定的中小学教材目录,并逐步建立中小学教材巡展制度。
制订新课程推进的政策并组织推进。
(2)地方教育部门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主要表现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要求,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各个教育阶段的课程计划,并报教育基础教育司备案。
有条件的地方,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指南》,组织专家或与专家合作开发地方课程(包括课程标准与教材),并制订学校实施地方课程的指导性意见。
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评估当地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状况,以确保中国基础教育基本质量的落实。
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与义务指导学校制定实施《课程计划》的具体方案,并具体指导学校开发校本课程。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部门有权审查学校在校本课程中使用的自编教材,并有责任和义务定期向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公布经过审查的这类教材。
(3)学校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主要表现在: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当地社区、学校的实际出发,参与本社区学校课程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有条件的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和管理指南》,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与校外有关专家合作,开发适合自己本校实际情况的校本课程,提供给不同需求的学生选择。《校本课程实施方案》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校本课程中自编的教材,必须经省一级的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才能使用。
学校有权选择经过国家一级审定或省一级审查通过了的教材。学校选用教材尽可能要有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
学校应反映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应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目标上的一致性。
二、校本课程开发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则是指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制约着开发活动的价值准则,是人们根据对课程开发过程的规律性认识而制定的用以指导课程开发的基本要求。课程开发的原则规范着课程目标的性质、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实施的标准以及课程评价的取向等问题。若使校本课程开发成功、有效,首先必须确定一个教育学意义上的原则,否则便会产生“未蒙其利,无受其弊”的后果。这一原则必须是遵循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在立足于教育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辩证统一关系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具有概括性的原则规范。为校本课程开发确立原则,旨在规范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方向、内容、性质和质量等,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明确的原则导向,从而提高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合理性与校本课程开发过程的科学性,减少其随意性和盲目性,以充分发挥校本课程开发的效力。校本课程开发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基于个性化和体现个性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上:一是学生层面。校本课程开发旨在满足资质不一的学生的不同需求,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二是教师层面。校本课程开发以教师的专业自主意识与专业自主权力为前提条件,这其实就是教师的专业个性化的反映。三是学校层面。从一定意义上讲,学生与教师个性化的形成会导致学校个性化的形成,会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另外,校本课程开发立足于学校的实际,学校的教育理念与办学宗旨均是校本课程开发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因。这本身就是个性化问题。在这三个层面中,尊重学生的个性是最根本的。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就是要把教学主体的角色还给教师与学生,找回他们在大一统的课程体制中失去的自主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因此“个性化”的教育理念是校本课程开发的核心思想与灵魂。这种强烈的人文主义思想,要贯穿或渗透于校本课程开发的各个环节之中。因此,人本化的教育思想是指导或规范校本课程开发的核心思想。根据这一核心思想,针对中国基础教育课程的现状,我们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目标导向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必须以国家制定的教育目标为课程开发活动的准则与导向,以防止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该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1.校本课程目标的确定应以教育目标为基准
校本课程开发基于每一所学校,强调特殊性与差异性。
但这一“个性”应该植根于整体的教育目标这一“共性”之中。具体的校本课程目标最终应该以更好地达成教育目标为归依。因此,学校要根据本校的特点,凸显本校的特色,将校本课程的目标建立在教育目标之上。虽然校本课程在各自的培养目标上有一定的侧重,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不能脱离整个教育目标,否则,校本课程的目标就会失去其达成的基础。因此,在设计校本课程时,应将校本课程的特殊目标与国家课程所应达到的一般目标结合起来,使校本课程的特殊目标在与一般目标发生联系的过程中得到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将校本课程的特殊目标与国家课程的一般目标相结合,也有利于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实施的密切配合。因此,无论是校本课程的设计,还是实施与评价都要以实现课程目标为最高原则与终极目的。
2.校本课程开发活动的展开应以教育目标为指向
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其开发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与教师的素质息息相关。而每所学校的师资水平是有差别的,即使是同一所学校的教师,其素养也是有差异的。为此,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应当用共同的教育目标来规范和引导整个开发活动,以减少开发中的随意性,增加其科学性。这是校本课程开发应该的选择与追求,可防止或避免校本课程开发沦为教师自编课程或教师本位的课程。这样,既保证了国家基础教育的质量,奠定了未来公民的基本素养,又充分展示了他们的个性特长,使他们真正成为充分发展的人。国外校本课程开发的经验也表明,没有共同的教育目标的宏观调控,是造成校本课程开发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协调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不仅会引起学校组织机构的某种程度的变革,而且还会触及到学校原有教育经验的方方面面。对于校本课程开发来说,变革与稳定之间的协调问题是极为重要的。它不但涉及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问题,也涉及到引入校本课程开发的方式等众多复杂的问题。为此,校本课程开发应该遵循协调性原则。该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1.三级课程间的均衡协调
开发必须在国家课程计划框架内、立足于弥补国家课程之缺失的基点上,谋求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协调一致和均衡发展,以获取支持。有学者说,“校本课程开发倘若丧失了国家层和地方层的主导权与支持,只能沦为‘空洞的口号’”。由于校本课程开发强调社区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需要,往往会忽视课程组织的共同、平衡原则。因此,在规划设计校本课程时应该处理好各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衔接问题,即不但要维持学校课程的整体性和连贯性,而且要兼顾校本课程开发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校本课程并不是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割裂的,它们的内容无论从难度上,还是从选择与组织上都应该相互协调、相互平衡,成为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有机整体,切不可抛开总的要求和目标另搞一套。那种把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机械割裂开来的做法是错误的。
2.校本课程开发中所关涉的诸多因素的整体协调
就课程开发主体而言,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既包括教师、校长,也包括学生和课程理论工作者以及家长、社区人士等等。因此,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这些人员应该秉持一种整体的观点,要尊重参与,相互调适,形成合力。从而既可避免彼此间的冲突与抗衡,也可避免将校本课程变为个人本位的课程,否则封闭的、缺乏交流的课程将有违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旨趣,也会造成校内课程的不均衡与不连续。就课程实施而言,校本课程的实施与国家课程的实施无论是实施方法还是实施空间都有明显的差异。校本课程的实施突破了“学校—教室—课本”三位一体的封闭状态,而融入了社区、家庭等外在因素。因此,校本课程开发应该处理好学校、社会和家庭三者之间的整体性协调。这样,校本课程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与持久力,才不至于被作为“异己”的力量或“花边”教育而受到排斥。
(三)统整性原则
校本课程设计应采用横向组织的课程组织类型。这就要求将所选择出的各种课堂要素,在尊重差异的前提下,找出彼此间的内在联系,然后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统整的重点在于对认知、技能、情意的统整与知识的统整。具体而言,该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课程内容、方法和学生生活经验的统整
国家课程专注于给学生传授系统的知识体系,并不太重视培养学生学习获取知识的方法,同时也不太关注课程与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性。因此,这样的课程设计常以知识内容为纲。作为弥补国家课程缺陷的校本课程,应改变以学科知识为取向的课程组织形式,采取以学生的发展或社会问题为取向的课程组织形式,要把课程与学生身处的环境和个人经验联系起来。课程只有扎根于学生的经验,才能起到培育人的作用。学生的兴趣、需要、经验、性向、能力是课程统整的焦点,借此要让所学的不同课程能够融入到学生的身心结构中,成为他自身的一部分。
2.学科间的统整
课程统整强调的是课程的横向联系,其目的是让特定的课程内容与其他课程内容联系起来,让学生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贯穿起来,以提高综合知识的能力,获得综合经验。为此,校本课程的编制应致力于学生对学科知识的融会贯通与综合运用,让学生获得完整、一贯的经验,而非零散破碎的事实,以防止学生的知识体系窄化、僵化和脱离生活实际,促使学生个体全面发展。校本课程反对学科领域的严格划分,提倡按需要把跨学科的内容组织成教学主题。本着这种精神,校本课程开发的领域可以包罗万象,比如科学的、环保生态的、艺术的,或其他与学生日常生活经验有关的主题都可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内容。
(四)多样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无论是课程设计,还是课程实施与评价,必须自始至终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凸显校本课程开发的个性化特征。该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1.指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其核心理念是以学校为课程开发的场所,是基于学校、立足于学校、为了学校。而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是针对每一所学校的不同情况而言的。比如不同的社区环境与课程资源,不同的师资水准,不同的办学条件以及不同的办学模式、办学宗旨等,这一切均是一所学校区别于另一所学校的特殊性之所在。也正是由于每一所学校均有其特殊性,才使得校本课程开发成为可能。因此,校本课程开发,必须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
2.指向社区。任何国家的校本课程设计,都有其世界性课题的一面,但更重要的是有其国家性、社区性与乡土性课题的一面。许多课程学者强调,21世纪的校本课程需要强调“国际理解教育”与“乡土教育”。国家课程以追求基础性与统一性为目标,进而达成共同的理解。而校本课程则应注重社区性与乡土性。江苏锡山高级中学地处江南水乡,该校生物教师开发的“垂钓的技巧与实践”课,就很有现实意义,因而颇受学生欢迎。因此,校本课程的设计要立足于当地社区的特点,要充分考虑当地的风土人情、传统习俗。
3.指向学生。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生获得学习的利益为终极目的的。学校以学生为主体,课程本身亦是为学生的学习而存在的。因此,如何适应学生的能力、性向、经验以及现实生活的需要,来设计符合学生利益的课程,应是校本课程设计的最大原则。就校本课程的内容而言,应选取与学生现实需要密切相关的内容。唯有如此,才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对学生的实际生活产生作用。就校本课程的设计而言,应尽可能满足每一个学生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切合每一个学生的性向、生活经验与文化背景,这样才能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并将所学的知识迁移到其他的情境之中,成为真正有用的知识,进而内化为学生人格的一部分。此外,校本课程的设计还要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巧为安排,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情境下,进行有效的学习。鉴于此,在校本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教学方式应新颖独特,要借助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的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五)适宜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应因地、因时、因校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切忌盲目照搬。不同学校在地域特点、师资质量、学校经费、教学设备、社会物质环境及精神文化环境等方面不尽相同,而且不同区域的学校,学生的文化背景以及对校本课程的价值取向也存在着差异。为此,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时学校必须正确评估自身的优势与劣势,要依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尽量突出学校的优势,以提高校本课程开发的成功率。比如校本课程的内容选择以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求为前提,但同时又必须立足于学校、社区所能依托的教育资源,否则校本课程也就失去了“校本”的特色,其课程的适应性也就无从谈起。在具体设计阶段,学校应该考虑如何利用已有的条件,如何挖掘潜在的课程资源,如何最有效地创设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条件,而不是等待时机与条件。目前,依照中国教育的实际状况,可以本着先实验后推广的精神,首先搞好校本课程开发的试点,确定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进行实验。通过实验,作出示范,以便发挥带动、影响、辐射和催化的作用,促进校本课程的开发。
此外,校本课程的设置应当针对不同办学模式的学校,赋予不同的课时比例。目前,中国各地中小学的办学水平、师资水平、生源水平并不相同,尤其在普通高中阶段,差异更大。然而国家赋予各类学校的课程自主权则是“划一”的,课程计划的时数也是统一的,这就出现计划与实际状况的落差。因此,不同办学模式的学校,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应有所不同,执行校本课程的计划须有差异。这一点是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时必须注意的。校本课程开发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每个学校应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切忌一哄而上。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钟启泉先生每一次课程教材改革几乎都匆匆上马而又匆匆退出,缺乏研究的积累,缺乏理论的武装,缺乏实证的验证,缺乏必要的评估。可以说这是一种游击式经验型的课程改革模式,这种模式不可能引起真正的课程变革。综观教育改革的历程,那种不考虑具体的国情、文化背景与传统,盲目地移植、照搬外国的理论或实验的做法,曾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尤其是校本课程开发,对学校的物质条件、师资水平要求较高,更应立足于实际,适应学校和社区的现实状况作出适当的理性选择。
三、校本课程开发目标
校本课程的开发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十分严肃的事情,为保证课程开发质量,必须确定开发目标,明确指向。校本课程开发目标可从三个方面来思考:
1.国家课程目标的落实。校本课程要与国家课程保持高度一致,并视其为国家课程目标在一些方面的具体化和明朗化。校本课程的开发有利于国家课程目标的丰富和拓展。
2.凸现学校办学特色。学校有良己办学的个性理念,教师有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学生有自己个性化,学习方式。校本课程要突出特色,彰显个性。
3.学生发展的个性差异性。校本课程必须直接指向本校学生发展中的个性、特长、兴趣和发展中的不足、缺陷,校本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发展时空。
校本课程开发最早是1973年7月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辖的“教育研究革新中心”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的。在这次研讨会上,菲吕马克和麦克米伦对校本课程开发的内涵及意义作了最早的界定。1974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课程研讨会上,校本课程开发又一次成为重要的研讨议题。之后,许多学者纷纷就此提出个人的观点与见解,许多国家开始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与实验,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关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浪潮。
校本课程是相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提出来的。它是课程管理行政主体变化的一种表现,是课程管理权力的一次再分配。它的具体含义是:学校的领导、教师、学生及课程专家、家长等在对学生需求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四、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程序
校本课程开发在中国还属新生事物,没有固定的模式,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对其基本的模式和程序也在探讨之中。总结学校操作层面上的经验,校本课程开发应遵照以下程序进行。
1.建立领导机构
由校长、教师、课程专家、家长共同组成课程开发委员会,校长任委员会主任,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其职能是:咨询、把关、审查和提供帮助。
2.进行前期论证
任何形式的校本课程开发之前都要经过前期论证。论证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将开发的目的、意义、项目报课程开发委员会,要经委员会讨论认定;二是要将开发的课程拿到学生中去征求意见,看所开课程学生是否喜欢,是否需要。
3.要培训师资
对教师的培训要立足于校本培训。内容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进行课程理论的培训,让教师初步掌握课程的一些基本原理,明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常识、课程探究等基本理论,为课程开发提供理论依据;二是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拓宽其知识面,重新构建教师的知识结构,为课程的开发提供知识和智力上的支持。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在教师掌握本专业的知识的基础上,要做到有效地开发校本课程,还必须不断地扩大教师的知识面,更新其知识结构。目前,由于中国师范教育体系中分科设系,师范毕业生接受的只是单一学科的教育,在走上教师岗位之前,就形成了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知识面不宽的现状。而校本课程的开发很多是跨领域、跨学科的,这就对教师的在岗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搞好这方面的培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结合2001年实行的“3+X”高考方案中实行的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高考模式,学校应该抓住契机,要求教师跨学科地研究有关知识。理、化、生和政、史、地两个综合学科内的教师,一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通过听课来了解掌握其他学科中有哪些知识点与自己所教学科有关;二要采取定期集体备课的办法,不同学科的教师在一起共同研究有关问题。通过岗位上的不断学习,不同学科教师之间就可以取长补短,扩大自身的知识面,同时也寻找到了不同学科之间开设课程的结合点,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奠定了基础。第二,学校要对教师学习和掌握跨学科知识提出明确的要求,并把它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内容。对不同层次的教师可以提出不同的要求。同时要制定考核办法,对教师的学习情况分期考核,考核的结果要与表彰奖励挂钩,与教师的评优、评模、晋职联系起来,使广大教师不断增强学习的动力。
4.确定题目,搜集资料
校本课程的开发首先需要明确主题、范围与领域。主题的确立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学生的内在需要。检验任何一类课程是否成功的标志很多,但学生的需要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为了使开发的课程能够符合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开发者应该在学生中开展广泛的调查,通过发放问卷、开座谈会等方式,让学生自己确定感兴趣的领域和知识。实践告诉我们,成人想的问题或是成人对学生心理、知识的把握很多时候是不准确的。如:江苏省无锡市锡山中学在校本课程的设计与开发中,领导、教师从学生的现实生活出发,认为学校开设自行车维修、就业指导等肯定符合学生的需要,但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这两门课被学生毫不客气地删掉,学生首选的也不是人们想象的计算机或外语之类的热门课程。他们的需求第一是学会交往,第二是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第三是学会学习。由此可见,课程的确立必须以学生的兴趣、需求为基准。二是校本课程的开发必须有相应的资料、信息作支撑。课题确定后,要对社会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进行评估,使开设的课程植根于社区和学校现有的课程资源中。这是校本课程开发可能性的保障。如果没有这种保障,再好的选题也只能是一种理想。课程开发者要对社区的公共教育资源、人力资源,学校的师资、设施、经费、器材、场地、网络等方面的条件进行合理的分析与评估,扬长避短,量力而行。
开发的课程主题确定后,要大量搜集资料。资料搜集渠道要广泛,既要利用图书馆、资料室收集文本资料,也要充分利用网络,从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应用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资料的科学性要经得起推敲;二是信息具有前沿性,要把与课程有关的最新信息、最新研究成果通过课程介绍给学生;三是信息资料具有广泛性,积累的资料不仅要有国内的,还要有国外的,让学生了解这一领域中世界范围的发展走向。
5.撰写《课程纲要》
申请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首先必须写一份简要的《课程纲要》,同时要附有课程介绍,交给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初审。《课程纲要》一般要包括下述内容:
一般项目:包括主讲教师、教学材料、课程类型、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等内容。
具体内容:
(1)课程目标的陈述;(必须全面、恰当、清晰地阐述课程涉及的目标与学习水平。)
(2)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要求突出重点,按从易到难的顺序排列,涉及选择什么样的内容以及怎样组织这些内容,或安排什么样的活动,处理好均衡与连续的关系。)
(3)课程实施;(包括方法、组织形式、课时安排、场地、设备、班级规模等。)
(4)课程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涉及评定方式、记分方式、成绩来源等。)
6.综合分析,分成类别
校本课程开发者申报的课题经开发委员会审定后,学校要对这些课程进行综合分析并分类,逐步形成稳定的课程类别,其中大的类别相对稳定,每类中的具体课程可根据形势和学生的需求进行调整变动。
根据中国部分重点中学的多年实践,校本课程大致分为五大类:
(1)科学素养类:如环境与资源、生命科学、学习策略、计算机应用、创造技术、医学初步、现代农业科技、广告制作、物理定律与研究方法、新能源等。
(2)人文素养类:如美学初步、逻辑学基础、法制教育、西方政治体制评价、科技发展史、中国文化选讲、文学欣赏、新闻采访与写作、演讲与辩论、地方文化等。
(3)身心健康类:如心理辅导、男排、女排、男足、女足、男篮、女篮、乒乓球、武术、围棋、旱冰等。
(4)生活职业技能类:如铜管乐、民乐、声乐、摄影、书法、实用美术、国画、制图、舞蹈、烹饪、插花艺术、科学栽培等。
(5)学科拓展延伸类:如语文课中的宋词赏析,外语中的英语会话、英语阅读、科技英语,化学学科中的生活与化学等。
7.教师开题,学生选择
校本课程的开设要改变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开发者开设的课程能否正式走向课堂,首先要进行开题,让广大学生来选择。学校对校本课程的开题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凡是开设校本课程的教师每人给15分钟左右的时间向全体学生介绍所要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目的、授课方式等,让学生根据教师的介绍自主选择。教师开题后,学校要把所有开课的教师的课程挂牌,学生摘牌,如果学生选择的人数不足10人,这门课程自然取消。学生参与校本课程的选择,既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先进教育理念,又给教师增加了开课的压力,促使教师认真学习,认真开发校本课程,不断提高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质量。
8.校本课程的评价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两个方面:
(1)对课程开发实施者的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价:一是学生选择的人数,二是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三是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评价,四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五是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研究各应占多大的权重,最后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2)对学生的评价。校本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三是学习的客观效果,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三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五、校本课程开发的特点
(一)明确而独特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
从总体上讲,国家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都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只能是最基本的原则性要求,几乎不可能照顾到各地各类各级学校的具体特殊性。而且,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也很难满足当今时代丰富多样的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这就要求学校要有自己独特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亦即学校要根据具体的师生特点、教育资源和学校环境以及教育者的办学旨趣确立自己学校独特的发展方向。比如,同样是普通高级中学,不同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品位却很可能大相异趣,有的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发展,人文见长”,而有的学校则是“文理相通,全面发展”,还有的学校则更明确地定位为“科学家的摇篮”,等等。很显然,这些学校都是在达到国家对于学校培养目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自己学校独特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以及教育哲学观而提出各自办学宗旨的。正是学校自己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贯彻落实,才开始了具体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过程。反过来说,没有明确的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学校是不可能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
(二)民主开放的学校组织结构
校本课程开发要求学校有一个民主开放的组织结构。因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己的教育哲学的产物,它只有在学校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横向交流体制发挥作用。这种开放的横向结构具备广泛而通畅的交流渠道,能够分散权力,有利于小组工作和小组内部以及小组之间的良好沟通。而且,在这个结构中,人们正式接受领导的根据是基于专业能力的认同,而不是仅仅凭借权力。因此,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校长的职责非常重要。一系列的研究表明,一所学校的校长要引导学校进行变革和革新,就必须积极地建立民主开放的学校组织结构,具备个性化的管理风格和人格特征。这一点对于校本课程开发这样深刻的变革而言,尤其重要。此外,校本课程的实施使学校成为评价的焦点,受到来自校内外的各种压力,要求学校工作有别于中央统一课程计划下的运作方式,这无疑增加了校长工作的难度。我们认为,一所学校要从自上而下的统一体制下转而实行校本课程开发,校长必须具备相应的领导素质,包括与上级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协调合作的能力;与教职工进行不断的对话并鼓励合作的能力,以及必要时运用权力而又不至于强加于人的艺术;必须具有同情心,乐于助人,有开放意识。即使学校有其他代理人员如校长助理、课程专家以及其他专业工作者等实施变革,校长的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研究表明,在这种情况下,校长的作用不仅具有核心意义,而且在实际中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之所以如此强调校长的职责,是因为校长能推动和引导教师进行预期的变革,并争取实现预期的成果。
(三)体现学校教育哲学观和办学宗旨的教学系统
为了有效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须建立体现学校教育哲学观的教学系统和学习环境,营造一种大家分担责任和积极追求成功的氛围。其中主要的因素包括在小组决策过程中的良好合作精神,清晰而为人们共同接受的培养目标和办学宗旨,广泛代表教师的意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与独特性,充分考虑课程的多种实施途径特别是教学骨干力量的广泛参与等。同时,要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顺利运行,教学系统需要与课程专家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地进行交流和沟通,建立内部反馈和激励机制,群策群力,分工合作,共同致力于校本课程开发。
(四)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
要克服和消除校本课程开发固有的缺陷与隐患,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进行,学校必须有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因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自主进行的,而且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国家很难采用类似于外部统一考试等评价手段来评价校本课程的实施成效。因此,校本课程开发除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评估外,还需要更多地依靠学校进行自觉自律的自我评价,不断地反思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自我批评、自我激励、自我改进,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是一所学校成功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此外,需要合理地开发并利用课程资源,对时间、场所和资金进行合理优化的配置,并注意从学校周围的研究所、大学等教育科研机构和社区组织中获得资源支持。
上述内容是所有学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必需的基本运行条件。还有一些带有特殊性的问题,如学生和家长怎样参与决策,一所学校如何在小组进行广泛的决策,由哪些人评估实施的程度和应该吸取的教训,与校外代理人合作、获取专家建议和反馈的方式有哪些,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得依靠学校自己决定和解决。
六、校本课程开发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首先,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与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对学校课程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地方和学校的课程决策自主权进一步加大,责任也相应地增加。这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可能、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这样良好的历史机遇是前所未有的。其次,近年来的课程改革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奠定了相当的基础。1986年,我国中小学的教材制度开始由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实行编、审分开,提倡“一纲多本”。单一的中央统一课程计划开始向中央、外围课程计划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现在,凡是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批同意后都可以编写教材;编写出来的教材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可供全国选用;经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查通过的,可供地方选用。其中,上海市被批准先走一步,由本市制定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而且上海市的课程改革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在课程计划中给学校预留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几乎有1/3的课程需要学校自己安排决定。从全国来看,目前义务教育的教材已有多个版本。一些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方面的积极性很高,他们与课程专家密切合作,进行课程开发的尝试,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这些实践都说明,校本课程的开发在中国是切实可行的。
第三,我国课程与教材改革的发展形势对校本课程开发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地方和学校的课程决策权力和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课程的多样化趋势日益明显。今后,在保证中央规定的统一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多样化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因为这种趋势符合我国国情,适合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和学校校长、教师的积极性,更好地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学校更有特色,教师的教学更有特点,学生的发展更有特长。这种强劲的发展趋势非常迫切地要求中央统一的课程体系向外围转移,尤其是迫切需要校本课程开发提供呼应和支持。校本课程开发是一项非常迫切的课程革新任务,而且很有可能成为21世纪初期我国课程改革乃至整个教育改革的重大热点问题。
(二)挑战
挑战之一:单一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课程制度和课程思想的惯性与校本课程开发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实行中央统一的单一课程体制,这种自上而下的课程体制至今并未得到根本改造,目前虽然义务教育的责任和权力下放到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但仍然套用中央统一的管理模式,只不过是从中央移植到地方而已。尤其是这种体制所隐含的思想与校本课程的观念和方法是完全不同的。要实现校本课程计划所要求的专家中心向学校教师中心的转移,必然受到这种中央统一的课程管理体制及其思想惯性自觉不自觉的抵制。一方面,课程管理部门仍然只习惯于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部分学科专家把课程当作自己的“自留地”,轻视学校和教师的参与,更反对学校和教师从课程外围向课程中心的转移。特别是,要求一些本身就是中央统一运作方式产物的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市场的公平竞争,将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目前,“一纲多本”的课程政策远未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长期习惯了中央统一课程体制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又都过分拘泥于统编教科书。这种制度和思想上的习惯势力与校本课程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强大的反差和矛盾,它对校本课程的发展带来的阻力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建立有利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新的教育管理体制本身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课程制度创新更是任重而道远。
挑战之二: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意识与课程开发能力欠缺。因为长期计划体制下的学校和教师完全执行指令性的课程计划,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多少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致使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方式变得过于依赖和被动服从,学校与教师对课程的独立判断和开发积极性、创造性逐渐萎缩。加上受原苏联教育学的影响,中国教育尤其是教师教育中长期存在着“重教育轻课程”的现象,导致教师的职前职后教育都缺少应有的课程知识和培训,教师接受培训的目标只是完成教学而不涉及课程开发。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仍然有许多学校和教师只知道有教科书,不知道有课程。甚至那些致力于课程革新的学校和教师也把课程改革仅仅视为教科书的改编。课程意识和课程开发能力的欠缺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而学校和教师应有的课程意识与课程开发能力恰恰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需要花大力气进行课程方面的“补课”。这既是对中小学教师也是对中国教师教育的重大挑战。
挑战之三:课程专家的缺乏是短期内校本课程开发急需解决的问题。教育中长期存在的对于课程的轻视,也造成对于课程专家培养的忽视。目前,课程专家的数量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省市教科所以及少数师范院校的教育系所。即使这为数不多的课程专家也多半是学科专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课程整体结构的认识和把握。我们目前大量需要更多的是课程型的学科专家,而不是学科型的课程专家。随着校本课程开发计划的大范围启动,课程专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是一个短期内难以突破的瓶颈。这无疑给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带来严峻的挑战。
挑战之四:校本课程自身的局限。比如,由于学校条件和教师水平的限制,校本课程可能降低质量标准;增加学校和教师的压力和负担,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校本课程的实施可能加剧地区间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由狭小的社区和单个学校所规划的教育有可能偏离国家教育方针,助长地方化倾向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实施校本课程开发中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
校本课程开发作为国家课程开发的重要补充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具体的学校和社区环境,突出特色,培养特长,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有效地促进学生个体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校本课程开发是中国今后若干年内课程改革的重大课题。
七、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个性化
(一)个性化: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
1.时代发展的需求
未来社会的人才应具备何种品质?“模仿、注重数量和划时代已经终结。创造力、重视质量,以及个性的发展是新时代的要求。”“社会分工将越来越细,越单一,越专门化。因而它要求人的发展并不是全面性,而是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化。”因此,专业性、创造性就成为未来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而专业性、创造性归根到底就是一种个体个性的弘扬。因为创造性“总是寓于独特的个体之中,这种个体的基本品质就是要具有个性。”这样,发展个性也就成为现代教育研究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从1990年泰国宗滴恩全民教育世界大会到1996年4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学习:(人类的)内在宝库》,贯穿其间的基本思想为,必须满足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个性的发展成了当今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一项教育改革(自然包括课程改革),它的最重要的使命就是要帮助学生“找到一条最能鲜明地发挥他个人的创造性和个性才能的生活道路”。同时,也正是这种浓郁的人文主义色彩使得“校本课程”这一高扬个性旗帜的课程形态有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课程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恒久主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对泰勒的目标模式进行反思,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英国课程论专家斯腾豪斯(L.Stenhouse)以及他的“过程模式”。他认为知识不应该被作为必须要达到的目标来束缚人,知识只是要学生思考的对象。教育的目的不是要学生接受预设好的、现成的知识,而是要促使学生来思考知识,从而使他们得到真正的解放。在斯腾豪斯的“过程模式”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开始得到初步的显现。之后,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想被更多地引入到课程理论中,课程理论的变革发生了“质”的变化。比如,美国学者皮纳(W.Pinar)对“课程(curriculum)”这个概念进行了重新的词源(currere)辨析。他认为“currere的原意是‘在跑道上奔跑’(run the racecourse)……事实上,以‘奔跑’为重点的课程的意思是须强调培养个人在重塑自己的人生经历方面的能力”。又如后现代主义课程摒弃了“元叙述”、“二元论”等概念,而代之“概念重建”,引入了非理论、非线性、不确定原理、混沌等大量理论范式,强调差异性和多元化,重视个体内部经验的作用,把人的解放视为教育的终极目标。正如美国路易斯安那大学的多尔(W.Doll)所说:“学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的接受者,而成为课程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学生的经验被纳入到形成中的课程体系中。学生个体的探索和体验受到重视。”
在此思想的影响下,美国开始了“21世纪课程”的尝试。即引导学生去探索传统教育很少涉及的领域,如:博养论、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价值分析、内容分析、控制论等。在这一系列活动中,学生将带着各自的兴趣、需要和观点对比现实,包括学生自己的、教师提出的、常识的以及学者们提出的各种解释,从而形成一种建立于共享基础上的新的理解。这一过程往往导向创造性的发现。
显然,后现代主义课程关注的是“人作为人的一面”,知识只不过是“人的知识”,是理性主体去体验、领悟、建构的结果。在此认识的基础上,个性化必将成为未来课程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恒久主题。因此,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追求也必然是个性化。这一价值定位有别于中国一直实行的单一课程体制,否定了国家对课程的绝对支配权,有助于突显曾被国家统一标准所抹杀的地区、学校之间的客观差异,及学校的特色,并将能使教师和学生的个性受到关注。
(二)校本课程开发概念的重新解读
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实质上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和学生为参与主体,有课程专家、家长、社区人土等共同参与,对课程(包括国家、地方课程)进行选择、改编(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进行全新的开发)的过程,目标是促使学生个性潜能优势的充分发挥,促进学生的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具体来看,校本课程开发概念应从“一个最终目标三个立足点”方面来理解。
1.最终目标:充分发掘学生的个性潜能优势,促进学生的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
首先,无论是家长、学校、教师,还是学生本人,都必须树立一个观念:人的个性潜能是无限的,如果不被唤醒就会萎缩乃至泯灭。教育的使命就在于唤醒、发掘个体的个性潜能。
其次,个体的个性全面和谐发展应包括个体的“类特性”、“社会特性”、“个人特性”的全面和谐发展。
2.立足点之一:学校的特色
在中央集权的国家课程管理体制下,国家名正言顺地获得了组织和分配课程资源,控制、支配学校课程的权利,在课程领域,学校至多只是一个循规蹈矩的执行者,没有探索与创造的空间。由此造成了学校“千篇一律、一个模式的现象”,就连“一些过去很有特色的老学校,也逐渐失去了自己的特色”。而事实上,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历史背景、外部条件和内在条件,这些条件的综合就形成了该校具有自己特色的办学传统和校风。一个学校的办学传统的形成,可视为该学校在办学历程中所积淀的学校文化的结晶,而校风是“此校与彼校之间自然存在的个性差异”。比如,陶行知先生所创建的晓在学校几十年来一直以“教学做合一”作为校训。美国的威斯康辛大学坚持走面向实际,注重实用的道路,从而使其由一所并不起眼的学校一跃而为美国乃至世界著名大学。它的发展实践被誉为“威斯康辛精神”。
中外大量的特色学校创建的成功经验业已证明,特色课程的构建是实现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载体。中国的校本课程开发要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基于学校现实的特色化的道路。每所学校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学校的特色,进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的开发。比如,有体育传统的学校可以以此为切入点,进行有关这方面的校本课程开发。而有些学校在校园文学社方面做得比较好,那么就可以在这方面做些尝试。总之,校本课程开发切忌一哄而上,各校看“齐”。
3.立足点之二:教师的个性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往往把教师更多地视为一种职业而提倡具有共性的职业道德,而忽视了教师作为人的一面。实际上,教师首先是一个人,“一个真正的教师永远是一个个性,一个鲜明的个性,独具一格的个性”。也正因为如此,教师的个性品质必然影响着其对课程的选择与组织。比如,独立型的教师与依存型的教师在处理教材、选择教学方法时肯定会有差异;情感型的教师和理智型的教师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方面也肯定会有区别。同时,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学识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人格方面。学生的个性往往总是或多或少地带有他的老师的个性的痕迹。这就是所谓的“以个性养成个性”。因此,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必须立足于教师的个性,要让教师真正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直接参与者,而作为研究主体的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和重建过程中更要充分突现自己的个性。
4.立足点之三:学生的个性
教育是一项培养人(即学校教育中的学生)的社会活动,这一本质特点决定了学生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教育必须尊重学生。然而,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他并不是“白板”,也不是“素丝”,他有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兴趣爱好、情绪情感体验、个性的润光点,以及他自己个性潜能发展的独特领域和生长点(即维果茨基所指的“最近发展区”)。教育效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外在的教育因素能否内化为学生内在的建构活动。而要促成这一内在建构活动的发生与完成,最关键的是要找到“他作为人发展机源的机灵点”。作为个性化教育的校本课程,学生本身就是其中的一个开发主体,它的出现为尊重、发展和展示学生的个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而,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学生个体的经历和体验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们为了发展学生的个性,首先要基于学生个体的经历和体验,把握好学生个性潜能发展的独特领域和生长点,把这些因素都纳入到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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