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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辛亥革命后,蔡元培成为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任教育总长。1912年1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正式成立,蔡元培对前清办学之奢靡、铺张浪费现象深恶痛绝。社会教育司的设立,正是蔡元培普及教育思想的体现,对于提高中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意义重大。有鉴于此,蔡元培就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后,立即以教育部的名义颁布了两个重要法令。

第四节 首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

辛亥革命后,蔡元培成为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任教育总长。他以一个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和优秀的教育家的思想与气魄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改革封建旧教育的浪潮,为在中国建立起资产阶级新教育体制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就任教育总长

1911年,蔡元培尚在德国莱比锡大学研习,由于接到陈其美催其回国的电报,遂日夜兼程,于1911年12月1日抵达上海,并立即投入了中华民国的筹建工作。1912年1月5日,蔡元培被南京临时政府任命为第一任教育总长,至是年7月,因不满袁世凯大权独揽而辞职:

入北京国务院,院中显分二派……甲派主划清大总统及国务院之权限;而乙派则欲事事奉令承教于大总统。甲派主以国务院为有机之组织;而乙派则常以国务员为单独之行动。甲派主定大计,负责任;而乙派主用阴谋,逞机智。同一谋统一也,甲派主开诚布公,得各方面之得意;而乙派主因利乘便,以一方为牺牲。同一集权中央也,甲派主限制的,而乙派主极端的;甲派主驯致的,而乙派主袭取的。同一借外债也,甲派主欲取姑与,一方面为取于本国之筹备;而乙派主为单纯之磋商。其他不同之点,大率如此[97]

同一内阁中派系林立,政见相左,互相掣肘,矛盾重重。“一国务院之中,而有此背道而驰之两派,乌得不机关停滞,万事丛脞。”[98]并且袁世凯独裁专制,一切党政军财大权皆由总统府直接掌握,视内阁形同虚设。在6月15日国务总理唐绍仪愤而辞职后,蔡元培也深表愤然,认为再也不能“任此伴食之阁员”[99],遂于7月14日辞职。

二、创建教育机构,颁布教育法令

蔡元培在担任民国教育总长的半年中,虽然为时颇短,但却在教育总长这个重要位置上为中国现代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第一,创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蔡元培受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后,立即着手创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教育部。蔡元培就任教育总长后立即与时任江苏都督府内务司长马相伯联络,并得到了后者的大力支持。马相伯慨然允借碑亭巷内务司楼上3间房,作为教育部办公处。1912年1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正式成立,蔡元培对前清办学之奢靡、铺张浪费现象深恶痛绝。他以身垂范,厉行节约,“致以堂堂教育总长,亲诣大总统领印,白巾咫尺,裹一方寸物,乘人力车往返,见者骇为开国史之趣谈”[100]。在蔡元培的主张与积极推动下,教育部下设学校教育司、社会教育司和历象司,其中:学校教育司分普通教育、专门教育、实业教育3科;历象司分天文、测候2科。对于社会教育司,蔡元培留学欧洲多年,深感欧洲各国社会教育发达,而我国年长失学者人数很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教育,“而后无人无时不可以受教育,乃可谓教育普及”[101]。社会教育司的设立,正是蔡元培普及教育思想的体现,对于提高中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意义重大。

蔡元培在创建教育部的过程中,除了办学经费厉行节约外,还特别注重选拔人才。他严格坚持两条用人原则:一是“为事择人,不设冗员”。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时只有4人,而投入实际工作的只有3人。蔡元培认为:“办理部务,当与办社会事业一例:在正式政府未成立、官制未通参议以前,不必呈荐人员。除总次长已由大总统任命外,其余各人,概称部员,不授官职。为事择人,亦不必多设冗员。”[102]为此,南京临时政府其他各部办事人员多至百余人,而教育部人员最少,连缮写者在内也仅30余人。二是“唯才是用”。即不分党派,不论出身,不管资历与学历,以才能为唯一标准。所以,教育部虽然人员少,但却皆通力合作,办事效率很高。诚如范源濂所说:“在我们的合作期间,部里的人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讨论很多,却没有久悬不决的事。一经决定,立即执行。所以时间很短,办的事很多。”[103]

第二,颁布新教育法令。蔡元培就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国内战事仍未平息,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南北尚未统一。一方面,由于受战事影响,“各省学校大半停办”,“各处学校将开办乎?抑仍停乎?开办将遵何法令乎?”成了当时教育界所面临的“至急至困之问题”[104]。另一方面,当时各省都督府各自为政,“多发临时学校令,日趋纷歧”[105]。有鉴于此,蔡元培就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后,立即以教育部的名义颁布了两个重要法令。

第一个重要教育法令是《普通教育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学堂均改称为学校,监督、堂长一律改称校长;小学一律于3月14日开学,中学、师范学校可根据地方财力自行决定,亦以能开学为主;新学制颁行以前,每年仍分两个学期,自3月至暑假为第1学期,暑假后至来年2月底为第2学期;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各种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教科书一律禁止使用;民间通用的教科书,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合共和宗旨者,由各出版书局自行修改,学校教员亦可随时删改;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小学应注重手工科;高小以上学校应注重兵式体操;初小算术自第3学年起,应兼课珠算;中学为普通教育,文、实不必分科;中学和初级师范均改为4年制;废止旧时奖励出身,各级学校毕业者称某级学校毕业生[106]。该暂行办法对清末封建旧教育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对开学时间、学期期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对教科书的使用、教学内容等皆作了具体的要求。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于动荡的社会现实之中安定人心、稳定政局、建立新的教育秩序作用甚大。诚如蒋维乔所言:“此区区14条通令,革除前清学制之弊,开新学制之纪元,于全国教育停顿,办法纷歧之时,赖此通令,得以维持,其影响实非浅鲜。”[107]

第二个重要教育法令是《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共11条,其内容规定了初小、高小、中学和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以及各科每周教学时数。此外,教育部于1月29日通电各省都督府筹办社会教育,指出:“社会教育,亦为今日急务,入手之方,宜先注重宣讲。”[108]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形,抓好社会教育,使年长者也能接受一定的教育,适当提高其文化素质。3月2日,通告各省:高等以上学校一律禁止读《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皇朝掌故》、《国朝事实》等有碍民国精神的书籍。上述各种法令、通电、通告的颁布施行,有力地推动了对封建旧教育积弊的革除,从而促进了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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