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当代大学定位提供理论依据
定位,其实质就是找准自己在社会系统中最恰当、合理的位置。所谓高校定位,就是高等学校在一定的时期内根据自身所能向社会提供的人才(知识、科学技术)的能力以及实力,而对自己在未来经济社会以及高等教育发展中所能扮演角色的一种正确估计与价值判断。高等教育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是由多个不同功能与形态的高等学校通过组织化作用按一定的关系构成的。从高校的单一个体来看,高校的功能与形态正是通过高校定位来选择。著名的结构主义者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认为:“(系统是)一个由关系紧密的数个部分组成的有组织的整体,其中的各个部分只能根据自己在整体中的位置以及与其他部分的相对关系来定义自己。”[23]办学定位是大学办学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任何一所学校的前进与发展,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定位。准确的定位对学校的具体办学方向起着规范与约束的作用,它利于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及时“纠偏”,使学校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尽管蔡元培先生没有明确提出过大学办学定位的概念,但是他在对北京大学的革故鼎新中却以实际行动践履着办学定位的理念。1917年1月9日,蔡元培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的演说中直言:“诸君来此求学……必先知大学之性质。今人肄业专业学校,学成任事,此固势所必然,而在大学则不然,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24]蔡元培把大学明确地界定为“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认为大学应设科学研究所,办研究院。然而,早在1912年,蔡元培担任中华民国政府教育总长之初亲自起草并颁布的《大学令》就提出“大学为研究学术之蕴奥,设大学院”,招收大学各科毕业生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为“大学院生”,规定“大学院生在院研究,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经大学评议会及该生所属某科之教授会认为合格者,得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25]蔡元培在出长北京大学期间,非常重视研究工作,不仅购置大批图书资料和增设实验仪器,而且为师生的科研工作提供经费资助。他认为,大学不仅要为国家培养高级人才,而且要促进科学的长足发展。蔡元培推行的大学设科学研究所、办研究院毫无疑问为我国现代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我国高校定位的发展历程
我国高校的定位与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存在着无法割舍的联系。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举,因众所周知的政治缘由,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以苏联版本作为参照,高等学校主要由教育部和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于是高校管理呈现“条块分割”的格局。1953年,《关于修订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对高等学校的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部分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各地情况,委托学校所在大行政区委员会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26]。嗣后,中共中央于1958年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下放问题的意见》,决定除少数高等学校由中央直接领导外,大部分高等学校的领导权归属为学校所在的省(市、自治区),由此造成了我国的高等学校具有不同级别的定位。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管理权力下放,致使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失去了有效控制,国家遂又对高校的管理权进行再次调整,在经历了多次收、放的反复后,最终在1977年又恢复了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的体制。由此可见,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政府对高等学校进行直接管控,各高等学校的隶属关系不同,也就意味着其办学权限、经费供给、师资配备、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迥然不同。可以说,这段时期的高校定位是高校在政府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制约下的消极被动定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市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逐渐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由此而冲击着高等教育体系,高等学校的类型、层次和地位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特征与要求,新的形势敦促高等学校要向层次多样化、功能多样化、类型多样化的方向发展。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要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则导致了高校经费来源的多样化、高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高校基于自身利益诉求的角度来思考如何定位,致使高等学校的定位从过去的消极、被动模式向积极、主动模式转变。
世纪之交,我国高等教育处于大动荡、大转折的关键时期,从1999年6月高校扩招政策出台到2004年,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尤其是在2002年,我国按原定计划提前8年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从而使高等学校的发展变得更加艰难与复杂。面对办学资源、师资、生源等的激烈竞争,致使高校在办学规模、培养模式、价值导向、办学层次等方面正确定位的责任感更加强烈,高校定位从而演绎为高校积极主动寻求生存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我国高校定位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处于大改革、大发展和大动荡的特殊时期,其突出的表现是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张。1999年6月24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年初扩大招生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计划1999年普通高校招生从1998年的108万人扩大到156万人,由此,我国高等教育改变了适度发展的态势,转入了大发展的轨道。2008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07.66万人,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90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3%。在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时期,高校的正确定位对其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的高校定位却出现了极为不合理的现象。
其一,同一性。不同类别、不同特征的学校应各彰其色、各显其优,成功的大学应是个性鲜明的大学。然而,近年来,无论是教育部的“211工程”、“985工程”,还是大学校长论坛;无论是全国重点大学还是地方二流学院都振臂高呼“创建一流大学”的口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几乎都以办成多学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作为制订发展战略的目标,不是“国际一流”就是“国内一流”,不是“国内一流”就是“省内一流”,不是“省内一流”就是“市内一流”,不是“市内一流”就是“区域一流、行业一流”。一言以蔽之,必须是“一流”的大学。在国家投入、办学资源的驱动下,一些学校不体察自己的办学实力,不顾社会的客观需求而盲目求全求大。在攀高、升级心态的驱动下,高校纷纷争上硕士点、博士点,争抢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院士,乃至争重点、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致使走门路、跑关系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玷污了高等学校的圣洁;不谋求质的提高而只简单合并就从单科学校上升为综合大学,从学院晋升为大学的事例比比皆是[27]。办学模式趋同、办学目标迷失、千校一面,我国高校当前正陷入一个盲目求全求大、趋同化的误区。
其二,混乱性。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比例却在不断削减。为了扩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很多高校忽视自己的培养目标与办学层次而呈现定位上的混乱性。一方面,高职高专院校本应该是培养注重应用型的技术人才,然而由于受传统“重学术、轻应用”错误思想的影响,导致我国很多高职院校都把提高学术水平看作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从而在课程设置上偏重于对学生进行学术训练而忽视学生的实际操作锻炼,致使学生的应用能力不强,操作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毕业时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了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办学影响力,不顾学校的实际情况而通过各种途径与重点大学、一般本科大学以“联合办学”、“专本沟通”等形式以吸引生源、获取办学资源。另一方面,本应注重学术型人才培养的本科院校以及重点大学,为了争夺本应属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生源而降低自己的办学层次而大量招收专科生、预科生,其招生规模且有不断扩大之势,其结果是所培养出的人才既没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又缺乏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不能学以致用,浪费了有限的办学资源和社会人才。办学目标的模糊、学校定位的混乱不清,注重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与注重学术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大学在定位上交错纠结,既浪费了大量的办学资源又使培养出的人才成为“次品”。
三、我国高校定位的理性思考
高等学校的正确定位对高等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是高校行动的指南,更是一种实践活动,其价值正在于学校发展中观念与行为的重建。然而“高等学校的分类与定位,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28],“其所以困难是面对复杂交错的多样化的高等学校模式,要按照一定的划分标准分别归类,使所有高校能够各就各位,明确各自发展的方向,朝着正确的发展目标,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29]。尽管高校定位是一个棘手的难题,但必须对其作出审慎的理性思考,使在大众化阶段的我国高等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健康发展,逐渐过渡到普及化阶段。
一般而言,我国高校有三个定位者,一个是国家(政府)给学校定位并据此配置资源和赋予一定的期待;一个是学校,将发展定位纳入规划,并在实践层面上作为行动指导;还有一个是社会,如“大学排行榜对高等学校做分层分类”[30]。基于目前的现状而言,对高校定位产生重要影响的是国家(政府)和高校。政府对高校的定位是以不同社会发展时期的需求作为划分标准的,不同的社会状态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迥异,有什么样的社会需求,就需要有什么样的高等教育系统秩序与之对应。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需要大批能从事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技能型劳动者,对高等教育系统秩序的应然期待就是以工科为主。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我国高校的定位都唯政府的指令是从。谁是重点高校谁不是重点高校,并不是由该校的实际办学水平和发展潜能来决定,而是以政府的指令为准绳。1978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明确规定,第一批确定全国重点学校88所,不具备条件的大寨农学院也提为重点[31]。为此,使得大学定位的一般办学实力系统标准受到了来自政府指令标准的约束和破坏。由此可见,高校定位的困难与国家经济制度的转型、高等教育自身制度的发展变化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高等教育系统秩序与高校定位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复杂系统观认为,世界是由若干个系统所构成,下层系统通过组织化作用构成上层系统,而系统的组织化方式包括两种,即人类理性安排和自组织方式[32]。从高等教育系统的视角而言,高校定位的过程,就是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结构的组织化过程。高等教育系统能否适应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达到系统的相对谐调与平衡,则取决于这一组织化过程中组织化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高校定位的过程中,高校作为行为主体,高校完全按照自身的内部与外在环境情况和发展规律对自我发展方向进行理性选择。从这个层面而言,通过多个高校独立定位所产生的自生秩序,就可以形成高等教育系统秩序的实然状态。然而,由于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以及高校获取国家乃至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高校很难做出恰当的定位。如果仅凭高校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调整以满足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这无疑将付出重大的代价,而且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有鉴于此,从复杂系统观来看,高等教育系统秩序的形成过程,既有不同高校个体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集体自组织行为,也有从高等教育系统高度所做的人类理性安排。但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人类理性安排并不是将高校分类变成高校自主抉择的唯一依据,而是通过研究社会需求与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从社会和行政两个维度来影响高校定位,在更大的维度上对高校个体理性选择施加影响。
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当今时代,为了使各所高校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卓越的特色与优质的水平,同时又能够为高校的发展从制度上提供有利的保障与空间,必须对高等学校进行正确的定位。
第一,正确发挥政府在定位中的引导作用。从系统的角度来说,高等学校并非是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单一的“象牙塔”,反之,它从产生之日起就受政府主导与制约。显然,高校要想完全成为一个绝对自由的组织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注重制度变迁的稳定性与渐进性,不能再对高校实行大包大揽,在高校定位的过程中政府不能以行政指令损害高校的内在系统,而要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
第二,不断提高高等学校的自我定位能力。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定位过程中出现的趋同、攀升以及混乱现象,固然与利益之驱动不无关系,但是高校自身定位能力弱小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为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外在社会环境与激烈的高校竞争,高等学校必须不断丰富和完善定位理论,对学校的总体发展作出理性思考进而合理定位。
第三,制定明确的外在制度,完善外在制度执行、监督力度。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时间比较短,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校按照政府的定位办学的内在制度失去效用,而规范高校定位的一系列诸如各级各类高校评估标准、高校分级分类标准、奖惩标准等外在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必须尽快完善外在制度的执行、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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