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众性”与“个别性”的矛盾
真正广泛的个别化教学出现在学校教育中,乃是教学的“大众性”和学生个人掌握知识的个别性之间矛盾的产物。19世纪至20世纪转折时期,随着许多国家大众性学校教育的普及,上述矛盾也就明显暴露出来了。
当今的教育是大众教育。义务教育是大众教育,因为学校在办学规模上是大众化的,面向全体学生,在教学内容、教学途径、教学方法等方面也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要满足学生的共同学习需求,课程标准体现全体学生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学校和教师应该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学生。教学的大众性意味着基础性,这是构成基础教育性质的基本要素。从学生成长方面说,基础教育是社会成员为得到生存和发展而必须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基础教育中的基础规定为个体“终身学习”的基础和“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基础。由此可见,基础教育是为每一个国民得到终身发展而向其实施的基本普通文化知识和基本生活技能等的教育,是国家、社会对国民所受教育水平的基本要求。学校的教学其基本属性是基础性教育,担负着进一步加深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对学生日后步入成人社会承担起为个人的生活责任作准备的功能。
社会需要的多样性和人的发展的多样性的同一,决定了人的素质结构,也决定了学生学习的多样性,也就是在个体身上表现出的个别性。教育的目标就在于尊重每一个人的不同的成长。每个人的成长都有自己的发展可能。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实施个别性的学习。学生的学习,无论是在班级中还是在其他教学形式中,都具有个体性质,尽管需要合作学习,但是没有个体最终的学习,任何形式的学习都不是真正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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