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别化指导教学法
个别化指导教学法是从个别化指导教育(IGE)中演化出来的个别化教学模式之一。个别化指导教学注重学校教育群体的力量,强调学校组织的重组,即通过学校教育制度的重建来适应学生的发展。学校教育制度的本质在于行政与教学的融合与统一,组织间的合作、教师间的沟通推动个别化指导教学的实施,实现个别化教学目标。
个别化指导教学强调依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课程设计,重视教学过程的初始的、形成的和终结性的评价,一般采用标准参照测验,编制具有适应性的教材。同时强调相同目标与多元目标结合,规范学习结果与弹性学习结果结合,循序学习与变序学习结合。
IGE项目的主持者克莱斯梅尔教授等具体设计了个别化指导教学。首先,确立教育目标。在学习总目标下,制定适当而明确的目标,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确定不同阶段的亚目标范围,分学年目标、学期目标范围。依据目标范围,便可对学生进行初始性评价,并借助标准参照测验来观察学生进度或工作实际表现以确定不同学生的成就水平、学习类型和学习动机等,据此可设定不同学生的个别化单元教学目标。其次,制定个别化教学方案。教学的材料、空间的运用、时间的安排、教学的形态、教学活动的种类、教师的指导,均必须善于调整变化以适应学生的个性需要,并增进教学效果。学生要及早学会如何进行及操作自己的学习方案。例如,如何整理与运用自己的讲义,操作各种各类教学媒介,保存自己的成绩记录,自己评价自己学习进步的情形等。再次,在进行集体教学时,应预先设计拓展性的学习活动及补救的学习活动。对于在规定时间之前已经达成教学目标的学生,应提供拓展性的学习活动;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完成学习目标者,应安排变通的教学活动进行教学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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