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智政策政出多门,引智工作缺乏法治化管理
我国很多部门都具有制定引智政策、开展引智工作的职能,如在政府层面有国家外专局、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和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等,国家层面引智政策宏观协调和管理力度不强。各部门制定的引智政策多出于本部门的工作考虑,缺乏国家层面的系统考虑。国家宏观归口管理部门在宏观协调能力不足,具体的职能定位不是很清晰,整个引智工作缺乏法治化管理。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引智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有待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外专局和各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引智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等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对促进引智工作,规范引进外国专家和出国培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成为引智工作多年来的政策法规依据。但是,利用外国人才法制建设滞后,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引智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我国已经加入WTO,更大范围地融入世界经济的新形势下,目前我们的行政依据大多是一些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缺少法律层次的规范。目前,除少量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引进外国人才做出规定外,我国尚没有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专门对如何利用外国人才做出明确规定。在过去体制下制定的一些管理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没有及时修订,许多过时的文件规定亟待清理,有些规章制度还停留在计划体制下的思路。现在,急需建立一套指导引智工作的法规体系,外国专家局作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行政职能不断加强,对于外国专家的管理也应该法制化、规范化,走依法管理的道路,这既是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现实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重服务轻管理,重项目服务轻依法行政和监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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