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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元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对清末的教育制度进行重大改革。④各种教科书必须合乎民国宗旨,废除清末学部颁行的各种教材。同年9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又公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业教育、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同时,还公布新的学制系统即“壬子学制”。这次改革基本完成了由旧教育制度向新教育制度的全面过渡,为新教育制度的确立打下了扎实稳固的基础。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教育制度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对清末的教育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①学堂名称一律改为学校。②初等小学允许男女同校。③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加重手工科,三年级以上设珠算。④各种教科书必须合乎民国宗旨,废除清末学部颁行的各种教材。⑤高等小学以上的体操侧重兵式操。⑥中学废止文实分科。⑦中学及初等师范学校均由5年改为4年。⑧废止奖励学堂毕业生科举“出身”的办法等。同年9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又公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业教育、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同时,还公布新的学制系统即“壬子学制”。随着新的学制系统的公布,又陆续公布各种新的学校法令。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又将这些法令与“壬子学制”综合起来合为一个系统予以公布,即“壬子癸丑学制”。这些法令条例就成为取代清末所推行的新学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制度。

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11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改革令》,改革后的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这种学制明确规定初等教育6年,分初级小学4年和高级小学2年两个阶段,初级小学和高级小学合办的称为完全小学;中等教育6年,分初级中学3年和高级中学3年两个阶段,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合办的称为完全中学;与中学平行的有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这次改革基本完成了由旧教育制度向新教育制度的全面过渡,为新教育制度的确立打下了扎实稳固的基础。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民族矛盾急剧上升,使教育事业受到极大影响,庆阳县后来由于处在新旧政权并存的情况下,教育制度也随着时局的变化而出现了明显变化。一方面是国民政府忙于应付时局而荒废了正常的小学教育,加之战时的一些应急宣传也干扰了正常的小学教育秩序;另一方面是解放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加快了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这是因为解放区新政权建立之初就应革命之需加强了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据不完全统计,抗日战争初期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13.4%,全县初小学生只有1020名,升入高小的仅有27名,升学率为2.6%,初小学生中途流失也非常严重。女学生仅占学生总数的10%。1944年,边区文教大会之后,全县的冬学、识字组、半日制学校及民办小学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46年初全县基本上实现了每乡有一所民办小学,有的村也有一所民办小学的办学目标,全县共有公、民办学校30余所。同时,边区政府根据战时实际情况,把小学修业时限定为5年,但学生毕业不单纯以时间决定,而是根据课程完成与否为标准。教学的内容除了以国语、算术、常识等为重点课程外,还以民族独立、民主自由、民主幸福的思想为政治思想课的重要内容,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激发学生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特别是在1940年春季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批准,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的陇东中学正式创立,提出了“为新民主主义而奋斗”的教育目标,使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这块老解放区的教育事业进入到了一个辉煌时期,为陇东解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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