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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制度

时间:2023-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1959年和1962年两次调整,全县学校布局基本趋于合理,使国家的教育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教育制度进行初步调整。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制度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教育制度的实施

1949年10月,甘肃省转发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中等学校改革的指示》,提出根据可能条件有步骤有计划地改造旧教育,使之适应人民的利益与建设新中国的需要。因为庆阳县大部分地方属于老解放区,加之中等学校只有庆阳县立初级中学和陇东中学2所,而陇东中学又是解放区创办的新型学校,所以改造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只是在小学教育方面取消了与新的国家教育制度要求不相一致的教育内容,开设了革命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课,对学生进行新的革命知识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庆阳县立初级中学按当时国家规定授课,陇东中学因改为庆阳地区党校后中学部停止招生。

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国家教育部也制定了相应的细则和实施办法。甘肃省依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制定了相应的落实细则,庆阳县按照省政府的指导细则,从1952年起,对中小学实行了新学制改革。新学制规定:小学以实行四·二分段(即初小4年、高小2年)为主,部分学校实行五年一贯制。普通中学实行初中、高中三·三分段制(即初中3年、高中3年)。1952年初,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西北地区中学试行新规定(草案)的指示》和《中学暂行规程》等实施计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面强调贯彻新民主主义的教学原则,增加中国革命史、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时事政策、共同纲领等新课程,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面发展教育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教育,借鉴学习苏联的教育教学经验,加快了全县中小学教育制度的改革步伐。

二、“大跃进”运动中的教育制度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教育制度出现了急剧变化,一方面在实行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口号下,出现了全日制学校和半工(农)半读学校两种教育制度并存的情况。全日制学校由国家主办,学生以在校学习为主,半工(农)半读学校由厂矿企业和人民公社主办,学生在校一半时间用于学习,一半时间用于劳动,一般实行的是“四·四制”(每天4小时学习、4小时劳动)、“六·二制”(每天6小时学习,2小时劳动)、“隔日制”(隔日学习隔日劳动)等多种形式。这就是当时提出的“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具体方式。这种方式其好处是将学生的书本知识和生产实践结合起来,从思想上和技能上得到了锻炼,也学到了一定的劳动技术,但由于参加劳动时间过多,使教学质量受到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大跃进”高潮的掀起,在全民大办教育口号的鼓舞下,全县各类学校数量猛增,不但全县各村都办起了幼儿园,还在全县办起了41所完全小学和20所中学,在庆城和驿马先后办起了一所12年一贯制的“庆阳大学”和一所“驿马农业大学”,使教育发展严重超越了当时的客观实际,这种现象只持续到1959年就进行了全面调整。到1962年,贯彻中央“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只保留4所中学,庆阳一中设在西峰,庆阳二中设在庆城、庆阳三中设在肖金,庆阳四中设在驿马。其中庆阳一中和庆阳二中为完全中学,庆阳三中和庆阳四中为初级中学。普通中学学生也比“大跃进”前有所减少。经过1959年和1962年两次调整,全县学校布局基本趋于合理,使国家的教育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教育制度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在全国普遍展开,首先是中学先后停课,学生开始组织大串联,接着在揪“走资派”的名义下,学校开始了夺权运动,全县中小学部分校长权力被夺,许多教师被打成“黑帮”而遭到批斗,学校的教学秩序被打乱,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1968年,党中央提出了“复课闹革命”的号召,虽然要求学生走进教室,但由于各中小学废除校长领导而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在城镇让“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学校,农村中小学则由贫下中农接管,继而进行所谓“斗、批、改”运动,正常的学校管理制度被取消,废除升学升级考试制度,实行选拨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学校无教材,主要背诵《毛主席语录》和选学报刊有关时事政治文章。“文化大革命”中期,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小学由四·二分段改为五年一贯制,中学的初中、高中均改为2年,农村大部分乡村办起了七年一贯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改秋季招生为春季招生,这些都给教育工作造成了许多混乱,使急剧下降的教学质量犹同雪上加霜。1971年,随着国家大抓教育和经济整顿,全区推广庆阳一中教学工作经验,使混乱的教学秩序有所改变,正常的教学管理有所恢复,教育工作出现了可喜变化。197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又重新使用了考试选拔的方式,教育领域的极左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1973年的批判“右倾翻案风”和1974年“白卷英雄张铁生”的树立及“朝农经验”的推广,使刚刚出现的转机又受到了无情扼杀,在全国上下提倡“开门办学”的口号声中,全县中小学教育又一次走入低谷,繁多的生产劳动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县城中小学学生走进工厂学工,农村中小学学生走进田间学农,全县中小学都废除了考试升级制度,学生全凭劳动成绩衡量学业。所有中小学都普遍建起了农场,学生每学期都要定期到农场参加生产劳动,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被繁多的生产劳动所代替。

四、教育制度的恢复与教育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教育制度进行初步调整。就在当年,对全县各类学校从规模布局上进行了一次整顿。城关小学、肖金小学、西峰向阳小学被确定为全县重点小学,陇东中学确定为省、地、县三级重点中学,中小学数量均有所减少。

1981年后,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从甘肃实际出发,决定在重点小学和部分城市小学实行六年制,全省农村小学实行五年制和六年制并存的制度。庆阳县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将庆阳县城关小学和西峰向阳小学、团结小学、新建小学改为六年制,全县其他乡村小学全部实行五年制,到1982年,初中和高中全部从二年制过渡到三年制。1983年,对中等教育机构进行了一次调整改革,将野林八年制学校和太白梁初级中学改办为林业中学,将陈户初级中学和蔡口集初级中学改办为农业中学。1984年,又将全县部分七年一贯制学校撤销初中部改为小学,部分改为八年一贯制学校,并从数量和布局上进行了压缩和调整。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庆阳县从当地经济建设实际出发,对全县中等教育结构进行了改革调整。全县设有陇东中学、驿马中学两所完全中学,马岭农业中学和太白梁林业中学两所职业中学。同时,又将八年制学校逐步改为初级中学。1986年底,西峰市和庆阳县分设后,庆阳县保留学校427所,使全县中小学布局基本趋于合理。随着高考制度的逐步恢复完善,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狠抓教育质量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入中等专业学校的考试竞争异常激烈。为适应高考和中考需要,各类考试辅导资料纷纷涌进课堂,初中毕业后的复习班和高中毕业后的复习班也在全县各个中学出现。据不完全统计,从1985年到1995年10年间,全县高三复读学生每年考入高等院校的人数占当年全县考入学生的60%以上,高中反复复读现象则应运而生。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教育主管部门又将考入高等院校学生人数的多少作为衡量一个学校办学质量的最主要指标,庆阳县开始设立了高考升学专项奖励。这一方面促进了教育的发展,但也对应试教育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随后国家也多次颁发了一些有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文件,提出了加强素质教育的一些具体要求,但由于客观实际决定了追求高考升学的深层次问题短时期内不能解决,也自然导致了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无法遏制。1999年,全国高等院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当年陇东中学考入高等院校学生达365名,比上年增加了65%。从2000年开始,陇东中学、驿马中学、马岭中学高中部也相应增加了招生指标。使高中部办学规模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全县有陇东中学、西川中学和驿马中学3所全日制高级中学,19所初级中学。

为了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完成,从2000年开始小学毕业升初中全部实行免试入学。同时,从2002年开始,将全县农村小学从五年学制全部过渡为六年学制,延长了农村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时间,减轻了小学升学对初中招生形成的压力。2006年,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生学杂费减免制度。到2010年,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对小学寄宿生和初中寄宿生全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补贴制度,这是庆城县基础教育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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